1樓:一行修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用人單位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哪些員工不得裁減
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哪些人員不得裁減
用人單位必須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哪些人員應當優先留用?
2樓:龍禧律師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3樓:草是一顆植物
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撫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一次性辭退部分勞動者,以此作為改善生產經營狀況的一種手段,其目的是保護自己在市場經濟中的競爭和生存能力,度過暫時的難關。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一次性辭退部分勞動者,以此作為改善生產經營狀況的一種手段,其目的是保護自己在市場經濟中的競爭和生存能力,度過暫時的難關。
《勞動法》第27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是屬於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需要裁減人員的。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企業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嚴重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可以依法宣告破產。對瀕臨破產業,允許一定階段的整頓期。
這些企業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是隨時都會出現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只能依靠自身力量克服上述困難,這就必然涉及到裁員問題,因此裁減人員對用人單位來說勢在必行。
4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用人單位必須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哪些人員應當
5樓:智聯校園
這些人員應當優先留用:
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撫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一次性辭退部分勞動者,以此作為改善生產經營狀況的一種手段,其目的是保護自己在市場經濟中的競爭和生存能力,度過暫時的難關。
《勞動法》第27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是屬於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需要裁減人員的。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企業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嚴重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可以依法宣告破產。對瀕臨破產業,允許一定階段的整頓期。
這些企業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是隨時都會出現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只能依靠自身力量克服上述困難,這就必然涉及到裁員問題,因此裁減人員對用人單位來說勢在必行。
單位經濟性裁員可以是全體員工嗎,用人單位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哪些員工不得裁減
首先解釋一下什麼是經濟性裁員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一次性辭退部分勞動者,以此作為改善生產經營狀況的一種手段,其目的是保護自己在市場經濟中的競爭和生存能力,度過暫時的難關。勞動法 第27條規定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
單位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進行經濟性裁員
勞動法 規定,用人單位只有在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時才可以裁員。勞動合同法 除延續 勞動法 以上規定外,補充增加了三種單位可以裁員的情形 1 企業轉產 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2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
用人單位任意更換崗位降低工資變相裁員
1 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2 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 你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當然,調整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