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分手給女方的財物能要回來嗎

2021-05-28 23:28:54 字數 6345 閱讀 2037

1樓:咪咪兔

若依法而論,饋贈錢物是不能索還的。 若依清理而論,如果女方提出分手,就應該歸還。男方提出分手,就不好索還了。

2樓:湯偉逍遙陶無痕

以前的財富換來的是寶貴的回憶,為什麼要回來呢?男人氣度要大,分手是結束這段感情的開始,也是下一段感情的開始,失去了就不要後悔!

3樓:匿名使用者

潑出去的水還可以收回來嗎?你對他產生過感情可以當什麼都沒發生過嗎?

4樓:tony略略略

不能,那樣子太不男人了

男女談戀愛其間男方給女方的錢分手後要返還嗎?不返還違法嗎?

5樓:正平天王

男女談戀愛其間男方給女方的錢分手後不一定要返還,不返還不一定違法:

1、如果是贈與,贈與成立後是不用返還,不返還不違法。

2、如果是彩禮性質的附條件贈與,應該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6樓:鄰家楠方姑娘

符合贈與條件的不需要返還,不符合贈與條件的需要返還,涉及到彩禮的需要返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一百八十五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贈與合同性質:

1、雙方行為。贈與合同須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贈與人有贈與的表示,但受贈人並沒有接受的意思,則合同仍不能成立,故與饋贈這種單方行為不同。

2、諾成行為。多數國家承襲羅馬法的傳統,規定贈與合同在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贈與物,即為諾成行為。

3、無償行為。除合同中雙方約定附條件的義務外,原則上受贈人並不因贈與合同而承擔義務,故為單務合同。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劉某(男)與範某某(女)自2023年相識並且戀愛。2023年2月,範某某提出要為二人的將來打算,要求劉某將存款交由自己保管。

劉某同意了,並將50000元轉賬給範某某,沒過一週,範某某將該筆錢返還給劉某。

兩人在日常相處中逐漸產生矛盾,爭吵不斷,範某某提出要劉某繼續將存款交給自己才願意和好。為了挽回這段感情,劉某在此後陸續將積蓄轉賬給範某某。

這段感情最終以分手收場。愛情沒了,劉某意識到自己還有錢在範某某那裡,便至其家中討要。被拒之後,劉某以範某某不當得利為由訴至鼓樓法院,要求判令其返還自己69000元。

法庭上,範某某辯稱其中19000元是劉某的贈予行為,他本人也有很多口頭和書面承諾,說這19000元不要了。

除此以外,分手後的一段期間,因為劉某每天去家中進行騷擾、威脅,導致自己不能上班,工作也丟了,所以範某某認為剩餘50000元是對自己的補償。

7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的錢應當依據具體性質區別分析,如屬於支付彩禮的應當按條件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8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返還,不返還不違法,因為是屬於合法贈與行為。

9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原則上不需要返還,但如果數額比較大,應該返還。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方能證明是以結婚為目的,給女方一些錢財,現在分手了,女方應當返還。女方不返還屬於民事糾紛,男方可以起訴,要求女方退回財物。

1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民法通則》以及《婚姻法》的規定,如果是贈與的,贈與成立後是不用返還的,如果是彩禮性質的附條件贈與,應該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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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樓:端木竹悅次愫

錢怎麼應該退!我為我女朋友也花了好多錢!如果分了,那是不可能要求退錢的!

那個女的說的對!!分手分對了,一下就看出人怎麼樣!!

同居兩年後男方提出分手,給女方的錢可以要回來嗎

13樓:為了要知道

看錢多不多,如果多就商量著要點回來吧,如果不多就算了吧

14樓:ai正可世

別想了,給字都說出來了還怎麼要?況且還是你說的分手。

15樓:懷1未

沒找你拿分手費都是好的了!

16樓:春萬物之始

臉呢?我就想問你臉呢!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真開口要,那你也太不爺們兒了

男方提出分手彩禮能要回嗎

18樓:波斯麗爾**美乳

完全可以啊,彩禮是結婚用的,只要沒結婚,不管男方原因還是女方原因,都得歸還男方的。不過你們訂婚給的訂婚錢,如果是女方主動提分手,要還給男方,如果是男方提分手,這就要看女方願不願意還給你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各地的風俗,

還有就是對方家庭的態度,

有的人好說話一些,也有分寸,

有可能能要回的,

可是男方提出的分手,

就有點懸了。

20樓:赧旎東凡

有難度哦。各地不同,就一般習俗而言,男方提出分手,也就是說男方不要女方,女方家是不退彩禮的;如果女方提出分手,那是應當返還彩禮的。但習俗歸習俗,還看女方家人人品,經過協商談判一般是能夠要回部分的,但全部要回基本是不可能的。

當然,如果實在要不回,那就訴諸法律吧。按法律角度來說,如果未結婚,那是可以要回彩禮的。

祝你幸福!

21樓:肇全官傲易

關於這個問題我可以明確負責的告訴你,不管哪一方提出分手,男方都可以要回彩禮,法院支援。道德上來說男方提出分手一般就不要了。畢竟跟你睡了那麼多天,如果女方提出分手,堅決要回,不給就法院起訴,官司一打一個贏

22樓:縱茜衛問薇

因為雙方沒有登記結婚,分手依法是可以要求退還彩禮的,可以去法院起訴女方及其父母的。

男女交往後分手,男方可以要回送給女方的財物嗎?

23樓:匿名使用者

平時交往花費,禮物屬於贈送,要不回來

訂婚時的彩禮有契約性質,可以要回

2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5000元以上的大件,比如蘋果手機,可以要求對方返還。要是很少的話,就沒必要的,畢竟談情說愛是需要經濟的嘛。

25樓:晌咐手貐

要回來也太沒風度了吧,不過如果不要臉的話,就無所謂了

談戀愛時,男方給女方的一些比較貴重的禮物和現金,感情不和男方提出分手後,女方應該返還財物嗎?

26樓:艾特過

如果男方沒有要求女方返回錢財,就不要主動了吧,女人最重要的就是青春了,金錢物質都可以用時間賺取,可是青春確實一去不回的了,既然南方主動提及分手,無論誰是過錯方,都該兩清了

2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不還因為那是贈送的,送了就屬於你的了。那不是訂婚,或彩禮。但要是你要退回去的話,是你的仁意本分。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滿意

未婚男女,男方給予女方錢財,分手後可以提出拿回嗎?

28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朋友在戀愛期間,多多少少要花錢的。男方給予女錢財的,要看你是主動給的,還是她開口要的。如果是你主動給的,分手就不要了吧。

如果是她開口要的,必須要要回來。提醒一句。以後要吃一塹長一智,不要再去交拜金女。

29樓:匿名使用者

視金額大小而定,如果是大額金錢或者價值較高的物品,可以提出還回,如果是雙方一起出去吃飯,遊玩之類的支出,或者贈送的普通禮品,發的數額不大的紅包,再要回來就顯得很那個啥了,談個戀愛,最後還得算清楚了aa嗎……

30樓:匿名使用者

未婚男女之間相處時,男方如果自願給女方買的禮物,那麼分手後不建議索要

如果是以訂婚的方式給你女方錢財,那麼如果是男方提出分手一般財禮不退,如果是女方提出分手,一般來說財禮應該退回來,如果在交往過程中,女方以各種理由向男方要了很多錢,男方分手後男方有必要索要回來

31樓:匿名使用者

若是平時一起消費或者是因某種因素,你主動給予的小數目錢物就不用計較了,雖然現在因某種原因分手了,畢竟「曾經」朋友一場,作為男士要有點氣度,同時也要吸取教訓,以後再與人交往時就把握好你的目的度。

若是錢物數目大,你可以跟她溝通,相信作為一個正常的女孩應該能夠理解的。

32樓:紅兵

你這種情況屬於贈與的一種,在法理角度來說是不可以追回的,法律是不支援的。你可以選擇和對方協商退還,遇到講道理的人會退給你的。

33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是多少?是男方提出來分手的嗎?

34樓:流言

就這問題我想說幾句話。

男方和女方談戀愛,不管是平時花的錢,還是給的錢,我覺得沒必要太計較,男生就該大方點,女人花你點錢,不需要分手了往回要,這有點太說不過去了,有沒有強迫誰,分手了就該好聚好散,最好不要把彼此誰花的錢分那麼清楚,就算為了日後好算賬的話,也不至於往對方身上花錢了吧。這是我個人看法,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

處物件男的給女的花錢分手後可以要回嗎

35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期間,如果不是女方借你的或者問你要的,其餘都是你自願給的,也許你覺得給她錢花能增進你們的感情。如今分手了,從此不再有什麼瓜葛,以前的也會一筆勾銷,你給她花的錢也會隨著你們關係的破裂而煙消雲散,沒有必要再問對方要,這樣也閒得你太小氣。人家也不大可能給你,換個角度如果她問你要青春損失費呢?

你會給她嗎?不如好合好散,什麼也別說了,各走各的路吧。

36樓:南方北方的遠方

看是啥情況,比如你幾千幾萬幾十萬幾百萬的直接給她,要回來還有點說的過去。

啥今天過節給你發個紅包幾十塊幾百塊,今天請他吃十塊錢麻辣燙,明天請他吃二十黃燜雞,還是別了吧。

37樓:匿名使用者

花錢是你願意的 總不能人家浪費了時間 什麼也沒有啊

38樓:點點和滴滴

花錢是你心甘情願的,還是別要了吧,如果是你自己的貴重物品交給對方的 可要可不要,比如說你的一件很貴重而且具有紀念意義的東西你可以要回,因為你當初交給對方的時候 你一定是心想她是你一輩子的人所以你才會交給對方。如果沒有價值 只是貴重那就要看你自己怎麼想了。

39樓:開心

當然不能啦!當時是自己願意給花的

40樓:匿名使用者

: 法律上沒有借條就不用還,道德上是你主動給的憑什麼要還。

41樓:wj紫色水晶

男的心甘情願為女生花錢,分手後要回好像有點計較了吧……

42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花錢的數量了,要是大數量的話那還要看分手的原因呢。

43樓:灬那怎麼辦灬

那如果是女方欺騙你了呢?和別人搞曖昧呢?

44樓:遠不是夢

理論上是不會收回來的,看你給的錢的數量多少。。。

45樓:a陶狸

別要了,丟人,沒程度

46樓:陌上花開1花落

一般不會要回的。但是如果數額巨大或者有詐騙嫌疑的要

47樓:年少知慕艾

要回來?你想的啥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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