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調解程式一般多久,離婚調解需要多長時間

2025-04-09 10:45:37 字數 1579 閱讀 2961

1樓:點行**

法律分析: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式,人民法院在調解時必須堅持自願、合法的原則。同時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進行,要分清雙方的是非責任。

必要時可與當地的基層組織、有關單位密切合作,共同進行說服教育工作,以促進當事人互諒互讓,促成和好或達成離婚協議。調解有三種宴毀結果:第一,調解後雙方當事人和好,原告撤訴,訴訟結束;第二,雙方當事人達成離婚協議,人民法院按協議製作離婚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婚姻關係自此解除;第三,調解無效,應立即進入下一訴訟程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敬祥含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 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亮笑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調解需要多長時間

2樓:高攀

法律分析:法院調解分為訴前調解和訴訟中的調解。為了更加快捷方便解決當事人的矛盾糾紛,法院推出了訴前調解制度,即在雙方當事人自願的情況下,由具有調解資質的調解員進行調解,經調解員調解後由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民事調解書一經當事衫鬥拍人雙方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訴前調解的期限並無法律規定,不同地區均會有所不同,基本上乙個月左右的時間。如果在訴前當事銷純人未能達成調解協議則案件轉到審判庭,由審判法官審理。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應當調解,這裡的調解指的是訴訟中的調解。

訴訟中的調解是在**審理過程中由法官組織當事人雙方進行的調解,或羨經當事人雙方對所調解的內容達成一致後 由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民事調解書一經當事人雙方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離婚案件簡易程式審限三個月,普通程式審限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二審的審限3個月,所以訴訟中的調解時間必須在審限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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