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月十五號發工資,那麼辭職了之後是不是還有半個月工資沒發

2025-04-01 11:45:28 字數 1501 閱讀 2738

1樓:才不會不要敷衍

有沒有工資沒發得看你什麼時候離職的,一般十五號發工資的公司,這個時間都是發上個月的報酬,所以你脊橋離職的那櫻爛猛個月上歷槐了多少天班,就應該發幾天的工資。

2樓:櫻市子來了

一般來說,在辭職的時候就會把這公升敬15天的工資給你結清,如果你是鬧褲在月底離職的,這個時候把你的工資結清吵彎慎,就不欠你的工資了。

3樓:桓葉孤珈藍

你好,發生爭議之後,建議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蒐集證據,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信陵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

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純棚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做坦則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於:

上海律師。

4樓:沙子璇

那要看你收沒收到,如果有些公司在你辭職的時候一次性都會給你的,那你就不必等到15號了。

5樓:珍惜你

這要看你什麼時候辭職得了,你應該自己知道。

辭職工資下個月15號發合理嗎

6樓:杜曉霞

不合理,按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辭職工資下個月15號發合理嗎

7樓:崔會敏

法律分析:正常的情況下,單位需要在離職同時結算離職的全部工資,如果單位安排在下個發薪日一起發放,也是可以的。如果在下個發工資的日子還不發,那就要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每個月15號發工資月底辭職

8樓:杜小麗

法律分析:每月15號發工資,月底離職的話,工資應該在下乙個月份發放,並且是離職當月的全部工資。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每個月15號發工資十一月十五號發的是不是十月份的工資

不對。十一月十五號發的是十一月份的工資。十月的工資應該是十月十五日發放。當然,我現在是12號領工資,領的就是上個月的工資。是的,按照合同約定的來。次月發上月工資 我們十二月十五號,發的是十月份工資。算拖欠工資咯?一般發的是10月份的工資。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

我們每個月15號發工資,現在10月22號了,我上個月工資還沒有發

如果你因為公司拖欠工資而提出辭職,你是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的。如果你不辭職,公司也給你工資了,那麼此事就過去了。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

我25號的上班每個月15號的發工資,壓了半個月工資,30號辭職是有多少的工資,是月還是半個月

工資發到你離職的復30日。你25日上班制如果滿了當月,你那bai個月拿31 30 du 25,5或6天工資。zhi你最後一個月工作 dao到30天,如果是30天的月就是滿月,如果是31天,則拿30天工資。你發薪日是15日和你工作到什麼時候無關,只是延後了15天付工資 都是壓一個月的工資!每月15號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