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工資發到你離職的復30日。你25日上班制如果滿了當月,你那bai個月拿31(30)du-25,5或6天工資。
zhi你最後一個月工作
dao到30天,如果是30天的月就是滿月,如果是31天,則拿30天工資。
你發薪日是15日和你工作到什麼時候無關,只是延後了15天付工資
2樓:若果如此
都是壓一個月的工資!
每月15號左右發糧,但是你每個月都得上班啊,所以這個月領下個月的工資,周而復始……年底結清(有的甚至年底都不會結清,得來上班了又15號才發)
每個月的15號發工資,是不是那15號是被壓的工資,不上了那15天的工資會不會發給我? 50
3樓:lily宇
每月15號發工資不是為了壓一半工資。
通常企業會選擇在5、10、15、20、25號發工資。
企業越延後發工資就越對企業有利,因為:
企業月末要處理的事情較多,尤其是財務人員基本上都會本著先企業後員工的原則,先去交納企業各種支出,同時只有到月底才能拿到員工考勤統計和績效報表,在月底就核算出當月的工資,從時間上來講不太現實。
企業普遍在月末資金比較緊張,因為要支付給上游企業相應資金,導致自身流動資金受限,而上游企業也很難保證在月底將資金回籠到位,綜合考慮只能選擇資金回籠之後的月初發放工資。
工資壓後發放帶有押金性質,因為國家規定不允許企業收員工押金,因此變相壓後,算是企業對員工收的一種押金,當然也有對員工的限制作用,防止員工月底接完工資,突然辭職,導致企業工作沒有交接或找到替代者而中斷。
4樓:爺們戰姐們
都是壓一個月的工資!
每月15號左右發糧,但是你每個月都得上班啊,所以這個月領下個月的工資,周而復始……年底結清(有的甚至年底都不會結清,得來上班了又15號才發)
5樓:匿名使用者
是壓的工資,如果你想領另外十五天工資,你要離職需要十五天通知你的主管
6樓:匿名使用者
是壓的工資,如果你想領另外十五天工資,就得提前辭職
7樓:現貨才是硬道理
不是的 去那家企業都會壓半個月工資的 如果你真的不幹了 工作一般會在下個月打到你卡上
8樓:獨釣姜尚
一般不會,正規的合同,他會在下個月十五號給你,就算你離職了
9樓:澧水老相識
下月領工資應該是……魚咬尾
每個月十五號發工資,那麼辭職了之後是不是還有半個月工資沒發?
10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你好,發來生爭議之後,建源議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蒐集證據,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
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於:
上海律師
11樓:低哥小四
不是的。這個月的15號是發的上個月的工資。這個月的前15天的工資,會在下個月的15號兒啊。正規的企業都是按正常規定的時間發工資的
每個月15號發工資十一月十五號發的是不是十月份的工資
不對。十一月十五號發的是十一月份的工資。十月的工資應該是十月十五日發放。當然,我現在是12號領工資,領的就是上個月的工資。是的,按照合同約定的來。次月發上月工資 我們十二月十五號,發的是十月份工資。算拖欠工資咯?一般發的是10月份的工資。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
每個月28號上班到下月28號發工資,是不是一年就多上了幾
一年裡你1月份工資是去年12月29日到當年1月28日的 12月份工資是11月29日到12月28日的。沒有少給你工資。如果中途離職的話,人資算工資時會按實際天數算的。沒有多也沒有少。放心吧。不存在多上幾天班的情況,如果多上班了,可以算加班。1 根據我國現行勞動法,企業可以實行以下三種工時制度 標準工時...
我們每個月15號發工資,現在10月22號了,我上個月工資還沒有發
如果你因為公司拖欠工資而提出辭職,你是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的。如果你不辭職,公司也給你工資了,那麼此事就過去了。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