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業主委員會成員是該有補助或補貼的,但不滑亮大享有工資。
業委會成員是由廣大業主推選出來,受廣大業主委信豎託代全體業主管理一些公共事務的業主,但業委會成員沒有與業主大會或物管公司確立勞動關係(僱傭關係),因此談不上發工資的問題。
業委會成員畢竟為大家提供了服務,除了犧牲自己的時間之外,有時還要貼**費和交通費等,鑑於此,只要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給予業委會成員適當的補貼,就像現在給村委會委員發補貼一樣。
不過,如果真要給業委會成員發補貼的話,發多少、怎麼發,事先必須徵得業主大會的同意。只要多數業主同意,願意補貼多少就補貼多鍵吵少,他人無權干涉。
小區的業委會屬於誰管的
2樓:北京劉娜
法律分析:業主委員會應該由房管局物業監察管理辦和所轄街道辦事處監管。
法律依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
第六條 住宅小區應當成立住宅小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
管委會是在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指導下,由住宅小區內房地產產權人和使用人選舉的代表組成,代表和維護住宅小區內房地產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住宅小區內的房地產產權人和使用人,應當遵守小區管理辦法,按規定交納管理費用,不得妨礙、阻撓管理人員履行職責,並有權參與監督住宅小區的管理。
不常住小區可以擔任業委會嗎
3樓:李林澤
法律分析:只要是小區業主即可參加選舉,但是業主委員會成應保證有充足的工作時間,如果不能正常過來履職那是不行的。業委會一般指業主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盯櫻手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選舉出的業主代表組成,通過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並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業主大會執行機構。
法律依據:《業主大會和頌謹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三十一條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五至十一人單陣列成。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三) 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範履行業主義務;(四) 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凱嫌公正廉潔;(五) 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六) 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業委會可以自行管理小區嗎
4樓:李超
法律分析:小區業主委員會自行管理物業不可以。根據規定,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條 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依法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二百三十九條 本章規定的物權保護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根據權利被侵害的情形合併適用。
業主委員會歸社群管理嗎
5樓:韓東昇
法律分析:歸社群管理。達到一定條件後,需要小區佔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總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業主書面要求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將書面要求交到小區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街道會出段皮答面指導組織。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業主委員握早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30日內,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房握慧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備案。
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業主擔任。
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在業主委員會成員中推選產生。
小區業委會成員可以由**指派嗎
6樓:
摘要。您好,小區業委會及其成員由全體業主選舉產生,不是**指派的,小區業委會成員可以由**指派嗎。
您好,小區業委會及其成員由全體業主選舉產生,不是**指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 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稿旦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式,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地方人民**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拿敬野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消喊會給予指導和協助。
一、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本條第1款首先規定,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第2 款規定,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式,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式,可以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作出規定,不宜由法律統一規定,因此,民法典物權編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式作出原則性的指引規定,規定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式,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地方人民**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本條第2款規定,地方人民**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芹模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
地方人民**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向準備成立業主大會的業主予以指導,提供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提供已成立燃首核業主大會的成立經驗,幫助成立籌備組織皮掘,提供**部門制定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管理公約等示範文字,協調業主之間的不同意見,為業主大會成立前的相關活動提供必要的活動場所,積極主動參加業主大會的成立大會等。
在外地工作的業主可以是業委會的成員嗎
7樓:
摘要。你好親愛的,在外地工作的業主可以是業委會的成員哦,只要是該小區的業主就可以是業委會的成員哦。
你好親愛的,在外地工作的業主可以是業委會的成員哦,只要是該小區的業主就可以是業委會的成員哦。
小區業委會的工作人員,要求是本小區的業主,也就是房屋房地產權證上有登記的人員,是房屋的權利人。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業主委員會是有權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業主委員會委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是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2、能夠遵守物業管理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和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3、有一定組織能力和必要工作時間,能夠較好履行業主委員會成員職責;4、品行端正無劣跡;5、熱心公益事業。
為何要成立業委會成立業委會的好處有哪些
成立業委會的原因 1 為了更好地服務於廣大群眾。業委會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是代表廣大業主對小區事務進行決議 否決 執行和法律維權的唯一合法機構業委會的成立將對物業服務形成一個長期有效的監督機制,有利於物業服務質量的提高,物業管理成本的降低。2 前面所提到的服務於群眾是最基本的,同時業委會是溝通的...
小區沒有業委會居委會能代行責任嗎
法律分析 第。一 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是業主自己的權利。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目的在於物業管理區域裡的全體業主通過制定和遵從共同的契約和規章,能夠依據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對屬於業主們自己的房產物業 可通過僱傭專業的物業管理公司 進行業主的自主治理和自我經營,從而提升小區的人居環境和業主的生活品...
業委會哪五種人不能進?
1 不履行業主應盡的義務,長期拖欠物業費,被物業公司起訴後,想通過變身業委會成員與其作對,這種人品行不端,善於製造和激化業主與物業企業之間的矛盾,擅長搬弄是非。本身沒有正當職業或穩定收入,想通過擔當業委會成員的職務,向物業公司索要各種好處或減免物業費的。想私分侵佔公共收益或欲在物業企業得到一份薪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