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用人單位具有法定過錯的可以隨時走,沒有法定過錯的應當提前3天停止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勞動者考察用人單位是否適合自己的期。
限。試用期內,勞動者解除合同也應當遵循法定條件和程式,即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第一款的法定過錯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告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其中,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合同時一次性結清工資茄遊孫,並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用人單位沒有法定過錯的,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合同時一次性結清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磨銷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顫鏈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樓:知道
試用期可以隨時局蠢辭職嗎桐餘陪毀鉛?
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走人嗎?
3樓:生活上的三三在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關於試用期的規定是一項特殊規定,目的在於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對勞動者的內在能力及素質是否與應聘崗位相匹配作全面考察,綜合判斷勞動者是否完全符合錄用條件。對於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即時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而勞動者在試用期也可以對用人單位工作環境、工作條件及發展前景等進行考察,從而決定是否繼續工作。在試用期內,勞動者不願留任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32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因此提出辭職的,無需承擔違約責任。那麼,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呢?
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覆函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
如果是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的職工,職工在合同期限內(包括試用期)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則該用人單位可按照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的規定向職工索賠。
4樓:知道
試用期可以隨時辭職嗎?
5樓:法律出版社_法訊網路
不可以。依《勞動合同法》第37 條、38條的規定,除非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其餘情況下,勞動者要必須提前3 日通知用人單位,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試用期不滿7天可以離職嗎
6樓:唐玉娟
試用期未滿7天離職有工資。勞動報酬是按勞給付,不能不給,不給是違法的;應向當地仲裁機構諮詢投訴,申請勞動仲裁。除了申請勞動仲裁,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一、上班不到乙個月辭職有工資嗎。
上班不到乙個月主動離職有工資。只要員工參與了公司工作,不管籤沒簽勞動合同,都需要支付相應飢餘的勞動報酬。勞動者付出勞動了,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剋扣工資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去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二、公司不給員工發工資怎麼投訴。
公司不給員工發工資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如果投訴沒有解決問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陪肢鬥如果對仲裁不服,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工資蘆磨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三、入職第乙個月不交社保合法嗎。
入職第乙個月不交社保不合法。公司沒給公司員工購買社保的屬於違法行為,因此員工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並且一旦單位不給辦理社保,可以前往企業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法職工試用期一天不上班
7樓:貴陽何帆
員工試用期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其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法規定上班試用期七天不做了有工資嗎?
8樓:匿名使用者
不論工作幾天,只要勞動者提供勞動了,單位就應當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如果公司不支付工資的,可以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帶襲汪動者的工資報酬、經禪旁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蠢仔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勞動合同能否僅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超過法定期限該怎麼辦
9樓:網友
單獨約定試用期的合同無效 超過乙個月可以視為已籤一年固定期合同。
臍血庫試用期工作總結,勞動法試用期規定
安全與管理的重要。沒有範文。以下供參考,主要寫一下主要的工作內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績,最後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議或者新的努力方向。工作總結就是讓上級知道你有什麼貢獻,體現你的工作價值所在。所以應該寫好幾點 1 你對崗位和工作上的認識2 具體你做了什麼事 3 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動腦子去解...
試用期公司應該給我交保險嗎,勞動法試用期規定公司要給員工上保險嗎
1 應當,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繳交社保,單位違法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2 法律依據 1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試用期的區別
試用期上的新變化 按現行法律規定,職工在試用期內達不到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由於試用期間職工的工資待遇相對較低,有的用人單位,特別是生產經營季節性強的中小型企業,在生產旺季大量招用員工,規定較長的試用期,在試用期結束前,以勞動者達不到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