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的工資6月發放算拖欠工資嗎?

2025-02-11 17:25:05 字數 4395 閱讀 9996

1樓:高樂高原創

五月份工資六月份發放不算拖欠工資,按照規定正常發放就可以。

2樓:網友

5月份的工資6月份發放,也不能算作拖欠工資。因為有的企業他們是在月底進行會計核算的。所以他們只能在下個月發放工資。因為他們的賬目都會往後延期半個月。

3樓:請叫我依舊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是慣例,入職前就約定了的,那麼就不是拖欠。

拖欠工資全稱是無故拖欠工資,即單位不屬於法律規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

拖欠勞動工資一般情況下屬於民事糾紛,可以通過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或法院解決。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4樓:帳號已登出

這個不算是拖欠工資,大多數的公司企業都是這樣的流程。

公司越大,越需要乙個核算的過程,它們都會在每個月月底和月初進行統計自己公司的收入和支出,來進行利潤管理,員工支出也是其中一部分,所以他們大多會是在十號左右結清上月工資,這很正常。

5樓:帳號已登出

5月份的工資6月份發,這不屬於拖欠工資的因為5月份6月初發放就屬於正常現象的。

6樓:網友

不是都這樣嗎5月份的工資都是要等下個月的幾號才發的,很正常的。難道有提前發工資的嗎。7月才算拖工資。

7樓:一百**迷

5月份的工資本來就應該6月份發放,因為只有到6月份才能知道5月份的出勤情況。望。

8樓:番茄蛋澆汁飯

娜分的工資6 月份發放算拖欠工資嗎,這個不叫宿於正常情況,一般都是這樣的。

9樓:網友

當然不算啦,很正常。

六月份的工資八月份發算拖欠工資麼

10樓:姜遠波

法律分析:是的,確實是拖欠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報***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悔褲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碧凱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純逗的工資報酬。

11樓:

摘要。5月份的工資6月份發放,也不能算作拖欠工資。因為有的企業他們是在月底進行會計核算的。所以他們只能在下個月發放工資。因為他們的賬目都會往後延期半個月。

您好。您好。

不算哦。5月份的工資6月碧攜份發放,也不能算作拖欠工資。因為有的悔孫伏企業他們是在月底進凱枯行會計核算的。所以他們只能在下個月發放工資。因為他們的賬目都會往後延期半個月。

員工說好乾一年口頭習議,六月十號不幹了怎麼結工資。

按照正常結工資哦。

開始來不熟悉培訓他,浪費材料,誤工怎麼算。

單位給員工上崗培訓師本職任務呀。

六月份的工資八月份發算拖欠工資麼?

12樓:張師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橡吵辯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碰乎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梁缺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單位拖欠2-5月份工資,6,7月份工資正常發放,合法嗎?

13樓:

摘要。不合法的,是可以仲裁的。

單位拖欠2-5月份工資,6,7月份工資正常發放,合法嗎?

不合法的,是可以仲裁的。

可以要求賠償嗎?

申請仲裁就可以的。

好的。還有乙個問題是,2年來的實際肢姿中發放工資比勞動合同高500元,這歷山個月發放7月份薪資冊侍沒有任何通知,少了500元,合法嗎?

無故降薪是不合法的 仲裁就可以。

但勞動合同是比實際薪資少500元喔。

那麼一般按照合同進行的。

所以無故降薪按合同來是合法的。

你的薪資本來就是按照合同進行發放的。

沒有任何通知也可以?

是的。你的勞動合同裡本來就是那個工資。

你籤的合同應當知道內容的。

那其他人的合同薪資也比實際發放的少,但只有我一人按合同薪資發放,這種情況屬針對嗎?

可以走勞動法不?

你可以申請仲裁。

可以仲裁的,但是沒有證據成不了。

需要什麼證據?

你們約定的薪資,你有錄音之類的能證明嗎。

沒有,但有聊天記錄。

那可以去仲裁。

8月19日發放6月份工資,但沒發7月份工資,算拖欠工資嗎?

14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8月19日發放6月份工資,但沒發7月份工資,違反了《勞動法》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的規定,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應予補發。

屬於勞動爭議,可通過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

若因此而依據《勞動合同法。

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還有權主張已提供服務期間的經濟補償。

15樓:檸檬梔

八月十幾號發放,六月份工資沒有發放,七月份的工資,我想這樣不算拖欠工資,發放工資的程式應該分上發行,或者是下發行,如果你是下發行的話,就應該發六月份的工資,到九月份的時候才可以發七月份的工資,這應該是企業很普遍的現象。

16樓:函厹煦

這是拖欠工資,8月19號只發放6月份的工資,那明顯就是拖欠工資了,但是現在很多單位都這樣能夠發放工資,已經很不錯了。

您好,我想問一下6月份的工資8月份發算不算拖欠工資啊?

17樓:匿名使用者

1、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若是需要律師方面的協助,可以選擇訪問。

找你當地律師。

5月份已經發過工資了到了6月份還會發工資嗎

18樓:石祖新

全日制用工,至少每月發一次工資。當然,如果單位願意一週發一次也可以,法無禁止。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19樓:網友

工資肯定是乙個月發一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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