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懂金融的萬老師
火鍋店被罰款了2萬元,其實我覺得這就是火鍋店做的不對了,大家去他家吃火鍋是認可他們家的味道,而本身火鍋店的性質就是一種服務行業,餐飲行業,消費者作為顧客也是體驗者,本身就是來買一種體驗的,而你不能要求他一定要消費這個東西,像紙巾這玩意兒很多人都隨身帶的,而且吃火鍋的時候也用不到很多紙巾。
所以說像這種強買強賣的當然是非常不好的一種做法,不僅是對消費者不好,其實對於這家店也是有很大損失的,因為消費者他肯定能意識到你這是在強買強賣,他明明不想買這個紙巾,你一定要叫他買,他可能這次花了錢下次再也不會來了,還會跟他所有的朋友都說這家店不要去老是會強制消費,就算你這家店的味道再好,他也不會跟別人推薦,反而是叫別人不要來吃這家店,實際上很多店他之所以能夠火爆就是因為他的服務好,或者說他的口味好,大家口口相傳。
而像這種把自己的口碑給做掉的,當然到最後肯定是沒有生意,然後到店鋪轉讓這樣的境地,本身現在的消費者就非常精明,因為疫情的緣故,大家也都變得更節省,所以進店的時候他們會更注重價效比,一些不該花的錢都不想花,所以店家更應該想著怎麼樣去給顧客帶來更多的優惠,而不是說想方設法宰乙個是乙個。
如果店家想的是來乙個顧客先宰乙個,那麼這種店肯定是開不長久的,時間久了也只是會虧本而已,而自己又浪費時間在這兒,何必呢?還不如另尋出路,早點去看看還有沒有其他可以賺錢的方法,所以說做生意還是要厚道,才能夠可持續發展。
2樓:據說小白
火鍋店老闆被罰款2萬元,並要求立即整改,說實話現在很多餐飲店都有霸王條款,顧客也很難一一投訴,畢竟吃飯的時候都想開開心心的,所以還希望監管部分能多費點心,不要事後再來問責。
3樓:隨心飛翔
市場監管局已要求該店立即整改,並對該店作出罰款 2 萬元的處罰決定。
4樓:情感諮詢師小桀
相關部門應該讓這家店得到應有懲罰,賠償是必不可少的,店面也很有可能開不下去了。
5樓:撒的謊
一般都是會罰款的,而且是2萬元起步,關於這方面其實對店鋪的監管還是比較嚴格的,希望能夠按照規定去遵守。
6樓:愛唱的英侃
被罰款2萬元,而且也不要有這樣的行為了,因為他們這屬於強制性消費。
7樓:肖艾斯的旅行日誌
因為火鍋店違反了相關法律,而且涉嫌強迫顧客消費,所以被罰款並給顧客道歉。
下單紙巾必點火鍋店被罰2萬,這是怎麼回事?
8樓:豆豆老師解答
據報道是乙個火鍋店記憶體在吃飯「必點」紙巾,並且商家沒有事先告知消費者的現象,並且紙巾下單後是不能退的,即使沒有使用也不能退。這家火鍋店被消費者舉報了。
9樓:春季的風啊
是一家餐館,他們強迫顧客必須要點這個紙巾,一次紙巾還要花費兩元,這種行為屬於強迫別人購買東西。
10樓:行樂先生
因為這屬於霸王條款,在我們國家是不允許的,被相關人員發現以後是需要進行罰款的。
11樓:淮陽小子
這是損壞人民幣的罪行,任何人都不得隨意損壞人民幣,這涉及到國家金融的安全、穩定和金融的秩序,這樣做是違法行為,必須進行嚴厲打擊。
下單紙巾必點火鍋店被罰款,火鍋店有哪些方面不符合規定?
12樓:異聞故事會
火鍋店有哪些方面不符合規定?具體如下:
一,強買強賣火鍋店有哪些方面不符合規定呢?溫州一火鍋店,下單紙巾必點,作為乙個火鍋店,這樣得行為就有一些強買強賣了,暫且先不說需不需要,但是下單就必須要買,這就有些強迫人,有些強買強賣的感覺。而這家火鍋店也被罰款,不得不說正道的光啊!
其實不僅僅是這家火鍋店,如今依然有許多的火鍋店有著強買強賣這種規定,比如什麼某某菜品必點,多少多少人必須要什麼**,必須點飲料等。這些都是不符合規定的且不合理的行為。
二,霸王條例其次就是霸王條例,曾經有一家羊肉店就是如此,一旦進了店內就必須要下單吃飯,而被記者問為什麼要這麼做時,對方給出的答案僅僅是不喜歡空著手進來空著手出去。而無數的火鍋店內都存在著大大小小的霸王條例,特別是在菜品這一塊上,不少的火鍋店就是如此,在進行消費時,必須要點某樣菜品,好一點的就是你愛點就點不點就出門左拐。差一點的是直接給你上鍋,不吃你也得給錢。
不得不說是真的很無理,真的很霸道。
三,**虛高最後一點就是**虛高了,乙個火鍋店,你說不高階吧,可是款式還挺多,你說高階吧,中規中矩也只不過才是乙個火鍋店,不少的火鍋店就是如此,在菜品以及火鍋的**這一塊,始終都是虛高的**,往往都是一點肉眼可見的菜,一點點的分量**卻十分昂貴,這一點也是讓人難以理解的地方,雖然說做生意確實也要講成本,但是實在是太吝嗇,**還死貴的也是乙個讓人無法理解的地方。最後就是一些虛假宣傳了,這些也都是我們日常生活當中最常見的不符合規定。
13樓:金橘子
首先高於市場定價幾倍的食材,我們知道加工需要人力,但我們有時候吃到的食品不新鮮就算了還貴的離譜。其次不允許自帶食材,不過人們吃火鍋圖方便也不在意,但有一些人就喜歡吃一些特定的東西,火鍋店不能滿足你還不讓你帶。最後調料另外收費,這種情況一般出現在自助小火鍋裡。
14樓:網友
顧客反映,店家沒有告知紙巾為必點商品,也無從得知在**清退紙巾,該商家銷售商品時違背了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造成了食品行業的不正當競爭,違反了消費者權益法。
15樓:江湖人稱家父
溫州的一家火鍋店,把兩元紙巾設成必點商品,被罰款兩萬元。違背了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意願者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
火鍋店因下單必點紙巾被罰,這樣的處罰合理嗎?
16樓:佛系毛筆字愛好者
無規矩不成方圓,違規必罰,這沒有什麼好說的!因此火鍋店下單必點紙巾這一條霸王條款被罰二萬元,那是理所應當。相關部門也不是肆意開的罰單,而是有理有據的開的罰單,情理之中,法理之中。
這就告誡一些餐飲店,不要店大欺客,不要把一些不合理的專案弄成想當然!
不得不說,和火鍋店一樣有霸王條款的事情還很多,正是消費者的包容,才導致了這些餐飲店一步步的「張狂」至極,故意的挑戰一些規定。樂清的這家火鍋店,把想當然當成了應該慧遲!得到了應有的教訓後,想必這家火鍋店以後再也不至於侵犯消費者的利益了。
侵犯消費者的利益被被處罰,只能認罰!也要給這位消費者點贊!他選擇了舉報,也讓網友知道了這個事情有人管!
還會從嚴管!
從嚴處罰樂清市市場監管局,接消費者投訴稱,某火鍋店記憶體在吃飯「必點」紙巾,且沒有事先告知消費者。接到投訴後,樂清市市場監管局立即派執法人員前往現場檢查。執法人員發現前遲李該店的確將「紙巾」設定成必點專案。
樂清市市場監管局認定旦晌該店的行為違反了《浙江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已要求該店立即整改,並對該店作出罰款2萬元的處罰決定。
合理網友稱火鍋店因為三元的紙巾被罰了二萬,看起來好像罰的很重,其實一點都不重。如果這件事不被舉報,火鍋店的營收,但從餐巾紙這一項上起碼一週的營收就要超過二萬。相關部門的處罰單是有依據的,這一點無需質疑。
現在這家火鍋店正在整改,相信這家火鍋店再也不會有類似的事情發生了。
火鍋店因下單必點紙巾被罰,這樣的處罰在我看來非常合理。
17樓:一哥八卦娛樂
我覺得這樣的處罰非常合理,因為該火鍋店的規定是屬於森鬥霸道條款,對消費者來說是不公平的,差察同時也是屬於強制性消費,屬於不合理此慶磨規定。
18樓:王志剛剛剛
合理,因為很多人都不想去購買這樣的紙巾,但是沒有辦法陵森,只能勉為其難的去尺凳畝購買。所以火鍋店應該受到這樣的處罰粗簡。
19樓:蕾蕾
不合理,這樣做會讓消費者減少,會讓很多人不願意來這個地方消費,會影響到這個地方的收入。
20樓:水瓶問問額
非常合理,這樣才能讓他們長記性,才不會強制的讓顧客消費,這是一種不公平的行為,應該受到處罰。
21樓:網友
這樣的處罰是合理的,因為火鍋店是在強制消費,雖然只是一包小小的紙巾,但是也不能縱容。
下單紙巾必點火鍋店被罰2萬,火鍋店的這種要求觸犯了什麼呢?
22樓:愛糖呀
吃火鍋的時候很多人都會發現在自己結賬的時候都會有一些自己沒有點的東西是預設的選項,比如說像紙巾或者是像蘸料這樣的一些現象,就讓大家感覺到非常的無語。畢竟對於很多人來說,他們在日常去選擇吃火鍋的時候,可能也是比較傾向於選擇一些價效比比較高的餐廳。
預設的把紙巾算在其中但是在吃火鍋的時候很有可能就會發現很多個火鍋店他們會預設的把紙巾算在其中,並且像自助醬料,如果自己想選擇少一點的醬料的話是不允許的。比如說大家4個人來吃火鍋底料,有乙個人他不吃蘸料,她不想要蘸料,但是也不能去去掉,只能夠按人數來算。這樣的一種設定,也是讓大家在吃火鍋的過程中感覺到特別不合理。
感覺到特別不合理但是針對於像這樣的情況,很多人也會覺得反正這樣的紙巾也並不是特別貴,大概是兩塊到三塊錢左右。所以像這樣的預設設定,很多人都是選擇睜乙隻眼閉乙隻眼過去算了,但是很多人面對這樣的乙個預設選項,其實是有拒絕的權利的。並且很多人他們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看到自己的結賬單裡面有兩元的執行費,這樣的乙個選項的話很有可能也是選擇作罷,不過針對於這樣的乙個現象。
睜乙隻眼閉乙隻眼過去算了有些消費者們他們也是力爭要給自己討回乙個公道,因為他表示自己在這樣的乙個消費過程中自己已經帶了紙巾,並且不需要去額外的去買這樣的紙巾。發現自己的消費賬單上面顯示有兩元的紙巾之後也是想跟服務員進行溝通,表示自己不需要。並且也沒有用這個紙巾,能不能給這個兩元的紙巾費給退掉,但是該火鍋店的人表示這樣的紙巾是下單必點的。
所以針對於這個情況也是進行了相應的投訴,對於這個火鍋店也是進行了罰款兩年的行政處罰。
23樓:愛唱的英侃
火鍋店這樣的行為屬於強制消費,而且已經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所以他們會被懲罰也是應該的。
24樓:王祿
這屬於強制消費。這樣的做法是觸犯了很多的法律的,被罰也是特別正常的事情的。
25樓:小可情感諮詢師
這種要求觸犯了顧客自由消費的權利。屬於霸王條款所以被罰是很正常的問題。
下單紙巾必點火鍋店被罰2萬,下單必點紙巾合理嗎?
26樓:菠蘿聊生活
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可能會經常出去吃火鍋,自己也是火鍋的忠實愛好者,平時特別喜歡和朋友一起去吃火鍋,特別實在冬天的時候。下單紙巾必點火鍋店被罰2萬,下單必點紙巾合理嗎?我覺得不合理,有的火鍋店紙巾是免費的,這種強制性的消費也是犯法的,觸碰了法律,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在外面吃飯,我們要學會保護自己的權益,這種強制性的消費就是不對的,有時候根本用不到那麼多紙,但是又必須買,很不合理。<>
一。強制性買紙是不合理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們都有過吃火鍋的經歷,很多地方紙巾都是需要自費的,但是並不要求每個人都要買紙。在這樣的場合下,我們的權益遭到侵害時,就可以拿起法律的**保護自己。吃火鍋是很享受的,自己去吃火鍋的時候特別喜歡鴛鴦鍋,可以吃麻辣和清湯,也可以麻辣和酸湯,可以根據自己的口味選擇。
自己去吃火鍋必不可少的就是毛肚,涮毛肚特別享受,要把握好時間。雖然這些是題外話,但是提一提,大家可以去吃火鍋,吃火鍋的時候要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二。作為消費者,學會保護自己的權益。
我們出去吃飯,可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在購物的時候可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在適合的時候,要學會使用法律的**保護自己。在這個法治社會,要遵守法律,觸碰法律的底線,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遇到這樣的情況就可以用來保護自己,我覺得這樣的收費是不合理的。<>
以上只是個人的看法,你有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呢?你覺點這樣的收費是否合理呢?
火鍋店要求顧客必點紙巾,這屬於霸王條款嗎?
屬於。這樣的要求實在太不合理了,而且對於顧客來說一點也不公平,有種強制消費的嫌疑。我覺得是。因為這是強制顧客消費,這就是霸王條款。是的,因為顧客來店裡消費,自己想點什麼就點什麼,為什麼要限制顧客的消費自由呢。下單紙巾必點火鍋店被罰萬,外出用餐過程中你有遇到過霸王條款嗎?在外吃飯每個人都會被安排消毒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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