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勞動法乾貨快車
辭職的關鍵是要獲得你提出過辭職的證據,而不是提交乙份辭職信完事。否則你沒有證據證明你提出過辭職,用人單位自然可以不承認收到過你的辭職信,也就無所謂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提前三十日了。
2樓:偶來一客
根據勞動法來說,你提出辭職後,滿乙個月,不管領導批不批,都可以直接走人了。
3樓:網友
如果你執意辭職,就書面向人事部提出,如果因為待遇問題可以向老闆提出來,如果他願意留你就給你加薪。如果實在想走,就在書面提交辭職報告後乙個月辦理工作移交,就可以走人了。
4樓:網友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提前乙個月提出書面辭職申請,不管領導批不批,到乙個月後,可自動走人。公司也應結清你的工資,否則公司違法。
5樓:wandering_來日方長
首先你的辭職程式要正確一按照流程走30天提前申報到領導人事部門。而且你寫的辭職信是辭職信或或者辭職報告不要寫辭職申請。
最後落款也不要寫成申請請領導申請批准這樣的。要直接寫成辭職報告的形式而不是跟企業進行協商式的辭職。這樣在30天之後,你就可以按照法律規定30天自動離職。
6樓:網友
辭職無需用人方批准,只要按照勞動法規定提前一月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即可,時間到了即可辦理離職,如果用人方不給辦理,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
7樓:性鈮衲
很簡單啊!不管領導批不批,你只要提前1個月交上辭職報告,乙個月後就可以走人了。
8樓:僧鑲旋
他批不批不重要,乙個月後可以走人的,如果扣工資可以到勞動局投訴他的。
9樓:網友
辭職是阻擋不了的,領導不批准,你可以不上班,一直曠工,自己先出去乾點私活,你遲早要開除你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法,你應書面提出辭職後,滿乙個月,不管領導批不批,都可以直接走人了。
11樓:網友
私企員工辭職,領導不批准咋辦?你應該提前乙個月向領導辭職,所以領導找到新員工你就可以辭職了。
12樓:網友
員工辭職,只需要通知,不需要批准。適當提前(通常乙個月)通知就可以了。
13樓:積極向上一起來
只要勞動者提前乙個月提出辭職申請,到時間了就可以離職不需要承擔責任。
員工辭職老闆不批怎麼辦
14樓:祝馮
勞動者辭職不需要經過單位批准,但辭職應該依照法定程式進行。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勞動者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也就是說,我國法律賦予了勞動者無條件的辭職權。
無論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主動辭職還是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過錯而辭職,勞動者辭職都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其次,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不等於說辭職沒有任何限制,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提前30天主動辭職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不用書面形式。
另外,還需要注意的是勞動者應該按照用人單位要求進行離職前的必要工作交接、返還公司財物等。由於法律的強性規定,勞動者要求辭職的權利得到保護,對於勞動者這種提前30天的辭職要求,用人單位沒有選擇權。因此,提前告知期結束後,勞動者解除勞動生效,可以離開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未在提前告知期內辦理交接手續而導致的損失,勞動者不予承擔。告知期結束後,用人單位不及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給勞動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用人單位承擔。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和工資,勞動者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主動辭職還是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過錯而辭職,勞動者辭職都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提前30天主動辭職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不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給勞動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用人單位承擔。
員工辭職老闆不批怎麼辦
15樓:任印好
法律分析吵啟:辭職老闆不批,遞交辭職書給公司,達到法定時間即可離職,無需老闆批准。試用期間,滿三日即可辭職,正式工作期間敬晌,滿三十日即可辭職。
公升稿如如果公司有強迫員工勞動、拖欠工資。違反法律法規等行為,員工可以直接辭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員工辭職領導不批怎麼辦
16樓:王煥坤
1、勞動者正常辭職分兩種方式:
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所以,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惡意剋扣勞動者的工資、濫罰款、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勞動者的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3、如果已經交了辭職書單位不批,你現在要做的是(如果還沒有寫直接從第二步做起):
第一,儘快想辦法要回你之前遞交的辭職書,我不知道你在辭書中寫了什麼,但辭職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寫得不當即使仲裁也會對你不利,何況既得利益還會受到損失。
第二,重新寫乙份「解除勞動關係通知」,主要內容:(首先陳述上述辭職理由中的任何一條或兩條),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冊雹肢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拖欠工資,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第三,「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你就可以走肆團人了。
4、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州世付有關費用和工資,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組長叫員工辭職勞動局管麼,辭職公司不批勞動局會管嗎?
用人單位通過調崗的方式想勞動者主動辭職的,是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用人單位是不能單方面調崗的,如果勞動者被迫離職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
領導不批辭職報告怎麼辦啊,提交辭職申請書,領導不批怎麼辦?
根據現行勞動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你可以提前三十個工作日提交書面申請,不管企業批與不批30天后合法離職,然法律講求證據,為防到時公司耍賴,所以你的書面辭職申請一定要用特快專遞 電子郵件或e mail等有據可查的形式遞交 記住別不服從安排哦 擴充套件資料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是,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不批辭職該說什麼辭職理由
當事人想辭職直接提出理由就可以,只要合理無需理由。單位不能違法不讓當事人離職。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離職原因大體有以下幾方面 1 感覺個人在公司發展的空間有限 2 薪酬待遇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 注 待遇比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