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與公司勞動仲裁糾紛其間得了抑鬱症,公司要賠錢嗎

2023-08-11 09:54:15 字數 3704 閱讀 5001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不是公司直接造成,公司無需負責。

2樓:匿名使用者

自身疾病,與公司仲裁糾紛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公司無責。

3樓:伊映冬

您好,我是合作的律師,很高興為您進行諮詢服務。

目前來說,像您的這種情況是自身原因導致的相關問題的話,那麼公司肯定是無法給您進行賠償的。一般來說您的這種情況公司也不可能給您進行解決。

申請勞動仲裁準備如下材料:1、仲裁申請書兩份(被申請人數量+1);2、身份證影印件一份;3、企業註冊資訊;4、授權委託書(沒**人就不用);5、證據及證據清單。申請書到當地人社局仲裁上拿就行了,準備好這些材料到勞動仲裁遞交就行了。

勞動者與單位的勞動糾紛,最常用的解決方式就是申請勞動仲裁。(一)到**仲裁 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 (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情形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用人單位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必須去應訴,如果不去,會被視為放棄答辯的權利。那麼有敗訴的可能性,會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所以,勞動者必須去應訴,去仲裁委拿一下對方的勞動仲裁申請書,看那看對方申請的什麼,然後找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針對性的進行抗辯,規避不必要的損失。

跟公司有糾紛,勞動仲裁期間還需要繼續在公司上班嗎

4樓:天生一副傲骨

是什麼糾紛,勞動合同解除了嗎,如果已經協商解除了,就不用了。如果是因為離職要求補償金產生糾紛,是不用上班的,如果不涉及離職其他的糾紛,你還是公司員工肯定要上班。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沒有通知您停崗,您也沒有辦理請假手續,是需要繼續上班的,否則,公司還按照曠工處理,會對您產生不利影響。

勞動糾紛公司不賠錢怎麼辦

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公司不賠錢這一說,除非你敗訴或者沒有按程式來,正常程式應該是如下的:

1、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2、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當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經調解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基本上在第二步就可以解決80%的勞動糾紛,只要仲裁決定書下來,按照你提供的證據,判定公司賠錢,那麼公司不在判決書上的指定日期前付款,勞動局是有權利根據賠款的多少對公司進行罰款的。所以到這一步,基本上公司都會按照裁定書來支付員工的賠款。

你說的公司不賠錢要麼是沒有裁定書,要麼是你沒勝訴,如果條件都符合,而公司不予給付,那麼可以提起訴訟。

7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只能協商,如果不行,就申請強制執行。

8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的辦法是坐下來協商,畢竟走法律途徑是個漫長的過程,並且其中不乏有黑幕的地方。若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最多2個月會給你仲裁結果,雙方不服的話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訴。

9樓:理想的燈

問題可以再詳細一些。如果只是拖欠工資或者解除後對補償或者賠償有爭議,建議去當地勞動部門投訴,投訴不成的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如果已經有了生效裁判檔案,可以去當地基層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0樓:樂居瑩瑩

需要繼續申請執行,律師費依然需要支付。

和公司的勞動糾紛,調解不成功。現在進入勞動仲裁

11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並且不支付其工資的,如果調解不了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2樓:網友

這種情況應該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首先用人單位從13年7月開始錄用你至今未簽訂勞動合同和購買保險就是不合法的,其次拖欠工資這種情況也是不合理的,雖然你沒簽訂正式合同但是,用人單位對試用期的員工最長試用期為三個月三個月過後還不簽訂合同的則視為形成無固定勞動合同僱傭關係,所以你目前在公司已經工作滿一年需要辭退的話用人單位應賠償你一個月的工資。至於你說的這個炒單這些需要看公司規定是怎麼處罰就是怎麼處罰,必要的情況下你可以讓你的客戶幫你證明自己的清白。

不過,一般來講金額不是很大的都採取協商解決走程式比較時間漫長!希望對你有幫助。

13樓:網友

仲裁申請書應載有”明確的仲裁請求“,明確的仲裁請求是指仲裁請求事項,金額均應明確。

正確格式應為:請求被申請人支付1、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元;2、補繳自***年*月至**年*月的社會保險;3、支付拖欠工資***元;4、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元。

如果仲裁請求不明確,可以在仲裁庭調查結束前申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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