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來自東嶺石林巾幗鬚眉 的長春藤
走,走也的讓他受點損失。
公司想要通過調崗辭退我怎麼辦
2樓:律臨郭子僮律師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通過調崗的方式想勞動者主動辭職的,是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用人單位是不能單方面調崗的,如果勞動者被迫離職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公司想變相裁員,給我調崗,我不同意,還不想給我賠償
1.等公司書面解除bai勞動合同的通du知,自己不要主動zhi2.月工資公司必須支付dao的,至於績效,回如果答合同中沒有具體說明,那麼是沒有的 3.收集相關證據如 考勤 工資單 等,以便之後到勞動仲裁申訴4.至少要公司賠償金一個月 公司隨意調換你的崗位違反了勞動合同的約定,你有權拒絕。現在這種情況...
公司給我發調崗降薪通知書,我想辭職還用提前月通知嗎
勞動者辭職,是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的,如果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工資為由被迫辭職的,是不需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的,並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一 勞動者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只有第1種情況有補償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
被公司調崗降薪後提出辭職有賠償嗎
調崗降薪屬於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應與勞動者協商達成一致並簽訂書面檔案。若勞動者未同意的,用人單位調崗降薪的,勞動者可以以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經濟補償金。若勞動者已經同意調崗降薪的,再辭職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