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ray聊教育
沒有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事實關係,用人單位未購買工傷保險的,是要按照工傷保險來賠償的,具體賠償額要根據工傷保險裡規定的賠償額進行協商賠償,包含誤工費、**費、營養費等費用。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2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上面都有規定。
按照上面的要求去準備材料。都要經過工傷認定,傷殘鑑定,最後按傷殘等級確定賠償。最後要關注一下當地市裡的工傷保險條例。
工傷認定是關鍵,工傷得到了認定,才能享受工傷待遇。
傷殘等級可以根據診斷結論對照《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自己做個初步判斷,最終以勞動部門指定的鑑定機構做出的鑑定結論為準。
勞動問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支付經濟補償。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如果工傷得到認定,勞動關係也就得到認定了。
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為每個人到一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填寫入職表。這樣也就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發工資你也要簽字,工資發放表也應由用人單位出具,這就證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
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特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也規定:「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
「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果你想全面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建議你看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
3樓:遊景封念雁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的,其權利義務受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在具體程式方面: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的職權,負傷職工可經企業向當地勞動部門申報進行工傷確認,勞動行政部門確認為工傷後,而企業不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工傷待遇,職工可申請仲裁,由仲裁機關立案受理;如果負傷職工據理要求企業向當地勞動部門申報進行工傷確認,而所在單位未向勞動部門申報,因此發生的勞動爭議,職工可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4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能夠有賠償,如果你爸爸有辦理廠牌,作為證據去勞動局告吧。要求先行支付醫療費用,可以得到支援的。還有,沒有書面勞動合同,不表示沒有勞動關係,沒有勞動合同只能說明廠方可能有違規。
右手中指1/3估計傷殘等級8-9級,對應補充多少個月工資,你自己去看工傷保險條例。
5樓:員望
沒有合同的話,你自己需要收集好其他勞動關係的證明,只要能收集到有效證據證明你父親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即使沒有合同,也沒關係的,你去當地的工傷保險處具體諮詢一下鑑定工傷的程式,具體可以撥打12333諮詢。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縱橫法律網 曾金峰律師。
7樓:張鳳海律師
1.未籤勞動合同,如果單位交了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自發生工傷事故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單位不申請的,勞動者可以在一年內自行申請。
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按照鑑定結果進行賠償。
2.未籤勞動合同,單位也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8樓:點行律師**
法律分析:沒有勞動合同的前提下,勞動者應先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訴確認勞動關係,仲裁裁決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到勞動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及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該兩份鑑定結論出來後可先向用工單位針對工傷待遇進行協商,若用工單位不給予,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
向勞動仲裁申訴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可提供招工表、兩人以上證人證言、工作證、工作服等能夠證明勞動者與用工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檔案、物品等。如果經認定屬於工傷,應享受醫療費、工傷津貼,如果被評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按照傷殘等級應享受傷殘補助金,如果想與用工單位解除勞動關係,還可再主張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了怎麼辦
提交能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材料。沒有勞動合同也可以申請工傷,提交能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材料,例如工資支付憑證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考勤記錄 單位發放工作證等。勞動合同法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 醫療診斷證明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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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工留薪期內單位不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2.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勞動者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3.如果停工留薪期內原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停工留薪期滿。工傷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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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案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無需請律師一樣能勝訴,並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我是勞動法諮詢師,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 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1 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 押金 經濟補償金 雙倍工資 最多11個月 支付加班工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