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內退政策,企業內退18年最新規定

2023-01-18 10:15:04 字數 4207 閱讀 6669

1樓:匿名使用者

距法定退休5年以內或工齡滿30年以上的職工,經與企業協商一致,可實行內部退養辦法。內退期間由企業逐月為其發放生活費,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生活費標準根據企業支付能力由企業與內退人員協商確定,但最低不得低於當地下崗職工第一年的生活費標準,即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20%。

1、企業富餘職工。

(所謂富餘職工是指企業因生產經營發生困難不能正常生產,而無法安置工作崗位的這部分職工)

2、法定的內退條件。

(***2023年第111號令規定法定的內退條件是:「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是:男60歲女55歲。法定內退條件即男55歲、女50歲))

3、職工本人自願。

4、企業領導同意。

5、勞動部門備案。

在內退程式上,除了當事人雙方的認可和協商一致,辦理大面積內退期間,應當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同意,應當在工會的監督下進行。

解讀:國家出臺內退政策的目的是,達到內退條件的職工因大部分存在年老、體弱、多病的情況,考慮到這部分這部分職工的具體情況,結合到企業減員增效發展生產的目的,針對有富餘人員情況的企業,經職工本人自願,可以辦理內退。因此國家出臺了有關企業職工內退的政策規定,並強調嚴禁企業超出***規定辦理內退的行為。

在國有企業的改制、重組中,任何涉及員工安置、分流富餘人員等廣大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都必須經過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國有企業的改制前提是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職工內退達5年後應該辦理正式退休結束企業內退狀態,距法定退休5年以內或工齡滿30年以上的職工,經與企業協商一致,可實行內部退養辦法。內退期間由企業逐月為其發放生活費,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生活費標準根據企業支付能力由企業與內退人員協商確定,但最低不得低於當地下崗職工第一年的生活費標準,即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20%。

在企業改制時,內退人員也可一次性領取生活費,企業為其一次性預繳應繳社會保險費,解除勞動關係。對改為非國有企業的,經改制前後企業協商一致,可將內退人員所需資金一次性劃撥給改制後企業,由改制後企業按月為其發生活費,繳納社會保險費。

2樓:捌酒不理食

目前國家的政策是想辦法延長退休年齡,而不是提前退休。你的想法的可能性不大。

另外,勞動合同法規定中,企業很難強迫解除勞動關係的。而且職工達到一定的年齡如果自己參保繳費,國家還是能給予一定的補助的。這個各省均有相應的規定。

3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內退——是在職不在崗。還是企業在職職工。退休年齡條件是法定的,更改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新勞動法關於內退規定出臺

4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國營企業工人如果不是自願退養,強迫退養怎麼辦。

5樓:丁小儒

勞動法沒有規定內退,現在內退一般都是企業內部自己的規定。一般企業現在都不允許內退。

6樓:淮北市濉溪路

我是工作滿20年內退的,前年退的時候拿625元/月。

7樓:匿名使用者

所有的政策法規都是公務員定的,你們覺得這兩種退休方法公平嗎?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本人不同意內退該怎麼辦?

9樓:滄桑西夏

關於內退生活費部分,有法律依據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工齡30年,年齡48歲,企業解困職工的檔案。

企業內退18年最新規定

企業內退是什麼意思?待遇上與退休有什麼區別?

11樓:暮夏淺眠

企業內退又稱內部退養,內部退養是指企業職工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因企業改制需要,提前離開現有工作崗位回家休養, 企業給予一定補助, 待該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再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一種措施。

區別:1、政策依據不同。

內退主要是依據《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等檔案,其規定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以內退;退休主要是依據《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等檔案,其規定一般情況下職工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女幹部滿55週歲才能夠退休。

2、待遇標準不同。

職工內退期間,生活費由企業承擔,生活費標準由企業自主確定,但不得低於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的最低標準;而辦理退休後領取的是基本養老金,其是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3、發放主體不同。

內退職工的生活費由用人單位負責發放;而辦理了正式退休手續的職工,其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

4、救濟途徑不同。

因內退發生的糾紛為勞動爭議,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訴;退休則由社保經辦機構稽核併發放待遇,對社保經辦機構稽核、發放養老金的行為不服,屬於行政爭議,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途徑解決。

12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內退,全稱「內部退養」或「內退內養」或「離崗退養」,只是在單位內部實施的一種近似退休待遇的辦法,辦理內退的人員可不在單位工作,但每月可從單位領取一定數額的內退費,由單位和個人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待達到退休條件後正式辦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由社會保險機構按月發給養老金,養老金並隨經濟增長與物價水平按國家統一規定增長。

內退與退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內退是企業行為,退休是國家行為;內退待遇以及增長辦法由企業自主規定保障程度低,退休待遇以及增長辦法由國家規定有保障;內退費由企業自付,退休養老金由社會保險**支付;內退有可以由企業召回或者因為廢止內退規定而召回,退休永遠退出了勞動崗位。

是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安置富餘人員的舉措,為現代勞動制度所不取,現在已經很少有用人單位還在實行內退制度。

13樓:查理之查

企業內退就是指因為某些個人原因或者是企業的原因,讓正式的職工在未到國家標定的退休年齡而提前脫離了工作崗位,他們所拿的待遇有的是比實際的工資一致,有的是和工作中的工資要略低,具體的還要看你單位的具體規章制度的制定。

14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內退只能證明企業給你交保險然後給你最低的保障好像就是基本工資的80%吧。

15樓:勇敢的巧克力派

有區別的,內退是還沒到正式年齡就退了,在老保金額上會有所區別。

國家有規定企業實行內退內養嗎

16樓:捌酒不理食

國家從來沒有出臺過政策的內退的政策。企業是否允許職工內退,是企業行為,沒有任何要求,企業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

《勞動法》對國企職工內退有什麼規定?

17樓:夏天癲癲癲

《勞動法》沒有規定內退,以下是勞社部發布的關於內退的辦法和規定:

1、《關於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餘人員的勞動關係處理辦法》(勞社部發[2003]23號)第一條第六款。

企業改制分流時,對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符合內部退養條件的職工,原主體企業或國有法人控股的改制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實行內部退養。職工在改制前已經辦理內部退養手續的,一般由原主體企業繼續履行與職工的內部退養協議。由改制企業履行原內部退養協議的,應當在改制分流總體方案中明確。

2、《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2023年***第111號令)第九條。

職工距退休年齡不到五年的,經本人申請,企業領導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期間,由企業發給生活費。

已經實行退休費用統籌的地方,企業和退出工作崗位休養的職工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期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期間視為工齡,與其以前的工齡合併計算。

18樓:網友

如果職工距退休年齡不到五年的,可以本人向公司申請,企業領導批准後可以內退,內退期間由企業逐月為其發放生活費,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生活費標準是根據企業支付能力由企業與內退人員協商確定的,請參考以下法律資料:

《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

第九條規定:職工距退休年齡不到五年的,經本人申請,企業領導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修養期間,由企業發給生活費。

第十條 職工可以申請辭職。經企業批准辭職的職工,在辦理辭職手續時,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一次性生活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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