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70年產權後就不屬於自己了嗎?

2023-01-01 18:40:07 字數 5466 閱讀 9799

1樓:沉夜孤星

70年產權房其實包含兩層意思。一個是房子所對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是70年,這個從開發商獲得土地批租權之日開始計算;另一層意思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權。私人財產是受法律保護的,而土地是國有和集體所有。

由此可知,房屋的產權是私人所有的,只要房子沒有毀滅產權就一直不會消失;但土地不能私人所有,私人只擁有土地的使用權,其一次出讓的最長年限是70年。

2樓:網友

其實在我看來到期瞭如果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但要補交土地稅。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可進行續期申請,在相關部門得以批准後,繳納續期費用就可以繼續住了。

3樓:妙度離

70年期滿後,按照現在的規定,可以申請延長土地出讓期限,再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就可以了,據說是市場價與成本價的差額。房屋產權仍屬原房主所有。大概是這麼個意思,不過現實中已經滿70年的房子幾乎沒見過,所以詳細的計算或流程我沒有經歷。

滿70年後屆時的土地成本價和市場價到底具體是多少,也只有那時才知道了。

4樓:王倩

房子是你花錢買的,根據物權法則,肯定是歸屬你的。問題在於,「房子」包括不僅僅是建築物,還有土地。你買房支付的購房款,除了蓋房的成本,還包括土地出讓金。

目前的規矩是,土地出讓金買的不是土地產權,而是70年的使用權。

5樓:寶寶92092詵嘉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6樓:知07700剖趕

國家收回土地和這個房子,對業主進行貨幣補償,類似於拆遷安置!當然這個拆遷安置的貨幣補償標準與國有土地使用權沒有到期的房子肯定會有差別,它只按照市場價補你房子的錢,肯定會比含有土地使用權的普通住宅拆遷要少。

7樓:文庫管理員

儘管未來充滿未知,但在大限將至之前,市場還是保持穩定,因此用不著忙不迭拋售房產。但老舊小一定不能留,因為他們離大限可謂十分接近了。而且老房子建築成本低,加上折舊,可以說幾乎不值錢了,土地一旦過期並移做他用,那對建築物的補償是微不足道的。

因此老舊小不能拖,較新的房子,暫時按市場規律處理。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但需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於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我的房產證是70年,70年以後怎麼辦?難道我辛苦買的房子就不屬於我了嗎?

9樓:哈怎麼肥四

不是,70年後房子還是自己的,土地是國家的。

70年產權是經過多方論證過的。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10樓:與你最初

70年到期後可以自動續期,房子仍舊是屬於你的。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到期後,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動續期。

1、我國《物權法》第149條對房屋產權到期後的情況有規定:

①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的時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期。

②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11樓:妙木山乞丐

房產證真的有用嗎?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該怎麼處理。

12樓:據瞭解

你的房子50年就不成樣了,不用70年就拆遷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到那時房子拆了,國家會按當時的房價會給你一套一樣面積的房子或房款的。

14樓:昝墨

70年後,只要你的房子還安全。一樣可以住。如果不安全了只能折除。

但是一搬房子都住不到70年(除非鄉下),如果你的房子沒到期,**或其它機構要徵你的地,只能要按市場相應的房價**給予你賠償。

放心吧,你很難住到70年,希望你的房子到後面也很值錢。

15樓:

據說70年後隨便給點錢這個房子就繼續歸你了。不過到底怎樣我不知道,現在這些買房政策狗血的很。

16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國家就是這個政策,70年產權,70年以後,房屋所有者對房屋產權的購買 有優先權。

不過,還是不要想這麼多的好,到時候肯定會有統一政策的。

更何況,你看現在哪有70年以前的房子啊,再好的房子,估計到時候三十年五十年都動遷了。那會兒,就是咱的兒女子孫在安排後續的事情了,呵呵。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還屬於自己嗎

17樓:鑽誠投資擔保****

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房子產權到期後可以。

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於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通過調查瞭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

按照新頒佈的《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房子產權70年 70年過後還算是自己的嗎

18樓:客家小宗

房子70年產權期到了,怎麼辦,房子還是自己的嗎?

19樓:蝸牛淘房

自動續期!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0樓:郭怡和拜豔

70年過後需要去房管局重新登記,購買,中國的房子太坑,說的產權70年而房屋壽命只有3、40十年,而且只有使用權,沒有擁有權,真不知道,3、40年以後住哪兒。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還屬於自己嗎

21樓:承懷老師

70年產權的房子,產權到期後該怎麼辦,房子還屬於自己的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房主的自我感覺就是我花錢買的房子 只要房子不塌 自家人沒死光 這個原址的房子是沒有期限的?根據國家國定也比較符合這個意思具體操作很麻煩需要有一定關係,但到了地方實際情況了 就是收回為主 這麼大的利益 是個領導都想裝自己兜裡 無非是遮掩不了多拉幾個人一起遮掩而已 只要上級不知道也就不了了之咯 我這麼回答是因為我又一個疑問。

既然房屋土地是國家和集體也好,還是國家或集體也好 租出去了 在這上面幹什麼作用已經明確要求了 再不違反使用作用的情況下 土地使用年限沒到的情況 原地址是住房的 住的業主覺得房子30多年了 有些老舊想拆掉重新在原來的地方蓋個新的用新的蓋房技術 既安全又可以改變原有房屋佈局 住的新鮮 為什麼個村和** 不允許呢 (是國家明確規定了 你租的房子賣衣服的就不能根據時間和喜好加上鞋和小首飾一起賣或者只能賣衣服……同理……地租出去了只能住人但是舊的不想住了換個新的房子住難道不行?)

23樓:蘇珊說世界

70年產權到期後,房屋還屬於自己嗎?看看內行人怎麼說。

問下房子產權到70年之後怎麼辦?房子還是自己的嗎?

24樓:客家小宗

房子70年產權期到了,怎麼辦,房子還是自己的嗎?

25樓:葉孤初南

房子70年以後,房產以及所有權仍然是自己的。只是還要籤一筆續約費,具體該怎麼樣是根據你的房子來定奪的。

26樓:三六沖九

房子產權到70年之後,國家會有相關法規的。可能要交一定的稅款,房子還是自己的。

27樓:女神影視圈

住房產權只有70年,那期限到了後房子歸誰?原來是這樣。

28樓:博主狩坊

房子永遠屬於自己的,土地屬於國家,70年後繳納土地出讓金繼續使用。

29樓:潛又松

問下房子產權到70年之後怎麼辦?房子還是自己的嗎?房子還是自己的,要辦理手續。

30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產權是永久,沒有到期這個說法;只是土地使用年限是有期限的,住宅是70年,70年到期以後,國家如對該地塊沒有新的規劃,只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就可以了。

31樓:網友

70年產權到期以後按現在的政策是續費以後繼續居住。

3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房屋是永久擁有的,所以房本寫的是房屋所有權證;土地是國家的,我們只有使用權,所以咱們拿的是土地使用證。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後,如果房屋還在,可以到土地管理局續交土地出讓金。

繼續使用土地。如果**規劃要拆房,就會補償。

房屋年限70年以後產權還屬於自己嗎?

33樓:找到根基的北漂

你說的是土地的使用權70年,房屋產權是永久的,70年後(自土地證獲得日計算)你可以按照當時的土地政策和地價水平交納土地出讓金,以繼續使用該土地。如果**對該土地有公共設施規劃或其他用途,則直接收回土地,並將地上物(你的房子)按照折舊進行補償(到時候你就沒房子了)。

說白了,70年後,你只有房屋的所有權,而沒有土地,但房屋只是土地的附屬品,所以國家可以直接徵用土地,補償你的房子。

34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產權是永久的所有權,而住宅用地的使用最高年限是70年。屆滿以後自動續約,是否要交或交多少土地出讓金還不得而知。趨勢看是不用交或交少量。

35樓:水木魅月

當然是屬於自己的,但70年以後(有的是50年,具體的得看開發商與國家簽訂合同的年限)得交一土地出讓金。也沒有多少錢~~!

36樓:momo看世界

房屋產權年限70年到期後歸誰?看完終於有定論了,幸好早知道。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還屬於自己嗎

房子70年產權到期怎么辦,房子7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根據國家規定大致可以劃分為兩種情況 1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的時間屆滿的,可以選擇去相關部分辦理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具體做法是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 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 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2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沒有約定或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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