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門上班三天,老闆說不要了,我應該怎么做

2022-11-23 12:15:05 字數 2020 閱讀 4769

1樓:雲南新華電腦學校

你好。個人建議。這三天就算了。被拒接這個事情。不如抓緊時間找新的工作更為可靠。祝你好運

2樓:帳號已登出

你老闆之前對你是不是表現出了喜歡或者曖昧呢

3樓:白給果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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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請問有籤合同嗎

提問簽了合同

回答那就可以按合同去當地的勞務局投訴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1、用人單位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況,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a、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b、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c、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e、被勞動教養的。2、用人單位需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才能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發生下列情況,用人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c、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根據上述情況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更多2條

我在澳門一個月前籤合同上班,但現在老闆叫我不用上班了,老闆說在三個月試用期內不給我經濟補償合理嗎

4樓:嗆胃該巖朔c蓋

很難,畢竟是你主動簽字的辭職,又不是對方單方面解約的。你還是找個專業的人士諮詢下,看看有沒有補救辦法。

我來澳門上班半年,老闆說店裡經營不下去了,我想請問一下工資怎樣結算?

5樓:liuen獅子

這種情況應該沒有涉及到保險的,結清工資就可以走了

我在澳門工作,工作了6年多,前幾天老闆說我要回去過冷河再過來才行但合同還沒到期,他又那了辭職信叫我

6樓:

很難,畢竟是你主動簽字的辭職,又不是對方單方面解約的。你還是找個專業的人士諮詢下,看看有沒有補救辦法。

澳門勞工 老闆說沒工作可以做叫我們回來等 這種情況有什麼保障? 5

7樓:

這都不懂? 你被老闆忽悠了。你坐著等你老闆會給你工資嗎!

澳門勞務解除賠償我在澳門上班簽了一年合同,工作了三個多月,老闆現在用不了那麼多人。給我辭退了,怎麼

8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9樓:秋天的風

在澳門不能用內地的勞動法,你可以去澳門勞工處將你相關的情況告訴工作人員,他們會告訴你應該怎麼做。

我是在店裡上班的人,現在不想幹了,想和老闆說我不幹了,怎

就說 我最近考慮得比較久 我覺得我不太適合這份工作 其實你說得出口再說啦 大家怎麼提供答案給你 你還是按照自己想法去說的 委婉一些,就說家裡有事,或者家裡人不讓來了,善意的謊言,直說,或許老闆正好不需要你呢。要麼就寫辭職信,說明原有,讓他找你。我不想幹我的工作了,怎麼和老闆說呢 跟老闆說出自己的原因...

我在重慶上班辭職了,老闆說要月之後才可以走,我本來是這個月16發工資我準備發了工資就走

勞動者辭職到期的,用人單位是應當發放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發放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一 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 方式簡單。缺點 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 可以...

我在一個小公司上班,老闆不要辭職,我該怎麼辦

應該拿起法律 去保護自己,可以到當地的人力資源部門去申訴自己的事情,因為你在公司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你一定有工作過的痕跡存在,如考勤記錄,工作表單的簽字,入職的相關檔案,等等,都可以拿到勞動保障局去作為就職證明的,並且可以要求勞動賠償。對於這種情況,只能扔了錢了。樓上說得蠻有道理的,如果法律 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