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到期,甲古要求降低工資,乙方應得到那些補助

2022-08-28 21:00:44 字數 965 閱讀 6434

1樓:採蘑菇的山楂

勞動合同到期以後如果企業不續簽,那麼需要支付每年一個月工資。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還要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不續簽是沒有補償的。

那麼我們的問題來了。勞動合同到期以後,如果經過改善勞動條件或工資標準,勞動者不續簽的不需要補償,降低標準的,需要按照每年一個月工資外加一個月工資的補償。

2樓:扁羽豆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期滿除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的除外,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所以你離職的時候,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為工作期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的工資。滿半年的按照一個月計算,不滿半年的按照半個月計算。

3樓:冰迴歸於水

合同到期,甲方沒有任何法律義務為乙方提供補助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合同到期後甲方要求降低工資乙方不同意的話雙方是不需要再建立勞動關係的。因為合同已經到期,即勞動合同終止,乙方就不能得到任何經濟補償。如果在合同期內,甲方辭退乙方,在某些情況下是需要補償乙方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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