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米蘭加油
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給續簽勞動合同的,應該給你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約有500個同事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我想問一下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已回覆你了,可得九個月工資的補償。 參考資料:更多請檢視法邦網法律諮詢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已經到期了
公司不再續簽不承擔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給續簽勞動合同的,應該給你經濟補償。
具體補償多少可根據當地的經濟標準來定
5樓:匿名使用者
我個人的經歷是公司到期不續約我們也沒辦法、只能說你的勞動沒有獲得公司的肯定、理論上說連續工作3年、公司會發一部分獎金津貼、如果你進公司買了社保五金、可以和公司協商 、
6樓:歡歡
不叫賠償吧,叫補償,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終止止,一年補償一月工資(6-12月)按一年計算,(0-6月)俺半年計算。你的情況應該補償三個月工資。
7樓:匿名使用者
有補償,如果不給就告他
合同到期以後,公司不再續簽,是不是要給員工賠償呢
合同到期以後,公司不再續簽,是不是要給員工賠償呢?沒有補償,但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願意和你續簽勞動合同,這應該是正常的,勞動合同法允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44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可以解除。這種合同叫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不負...
合同到期後公司不再續簽合同,是否應當給予經濟補償
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按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以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做補償標準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
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是否屬於解除勞動合同範疇
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合同不屬於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而是勞動合同終止。合同到期後,勞動關係即告終止,就是說從到期日開始你和公司之間就不存在勞動關係了,隨時可以走人,公司也沒有義務在為你做任何事,但是如果你繼續工作而公司也沒有提出異議的話,則視為在原合同的條件下繼續履行合同,可是任何一方都有權隨時提出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