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 公司違反了《勞動法》
你可以要求公司和你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新《勞動法》中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參見《勞動合同法》俗稱新《勞動法》第十四條(三))
2 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需要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尤其是你已經屬於應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出辭職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雖然說你沒有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表面上看不存在勞動關係,但是鑑於你的情況,不建議你主動提出辭職。除非你不喜歡再繼續做下去了,但是自己未得的利益也還是要爭取的。
2樓:
你未通知而直接離職,公司可以要求你承擔你的行為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單位如果未通知而直接辭退,你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去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樓:匿名使用者
視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不幹的話,要提前一月通知單位。單位辭你,就要給錢了。
4樓:李校帆律師
合同到期超過一年沒有續簽,你現在應當是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
你可以辭職,提前一個月就可以了。
單位辭退你需要給付你賠償金,具體金額樓上的說的很清楚了。
當然這些都要建立在你有證據的前提下,你要準備好你的勞動合同,你在公司工作了多少年了,需要證據的,這樣一年一個月賠償才好計算。
5樓:買慕桖雅
1、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如果你辭職,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補償、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如果公司辭退你,應當向你支付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你還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補償金。總之你這種情況,不論誰提出來的終止勞動關係,你們公司都要賠你錢。
公司與我籤的勞動合同是2023年2月28號到期。但是沒有續簽,現在還在公司上班我該怎麼辦?
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工作5年多了,一共和公司簽過幾次勞動合同?
你現在的合同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如果是的話,那麼雖然你還是可以領到補償,但是就沒有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多了。
固定合同到期可領取的補償如下:
按每年給1個月工資的補償,補償年限按08年起算,應能拿到3個月工資的補償。
你所問的補償按08年之後算問題,
很可惜,確實是有這樣的規定,法條我附在下面了第九十七條。
至於合同到期後的上班工資:
應該在到期後1個月內就有人跟你談了,如果一個月之後還沒簽新合同的話,那麼公司就應當支付你雙倍工資。
順便給你個個人建議,如果不能續簽的話也不要氣餒,畢竟這也是個雙向選擇,如果公司不選你,說明了你不能給你所在的公司創造足夠的價值,如果能力足夠,我想你的公司反而會生怕你走了,你覺得呢?所以,提高自己的能力和工作技能才是根本,‘人無我有’是提高工作競爭力的不二法門,還有就是要找到合適自己發揮能力的崗位,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抱著積極的心態去努力,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相關法條見下面的【】內的內容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後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係,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7樓:
當然是找公司人事要求籤合同咯。公司如果沒誠意,那就跳槽。
8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公司都是資本家,根據你說的,公司是不合法的,但現在象我們這些打工的維權好難,但我們也要去爭取呀,希望你去勞動部門去諮詢一下,吃虧也要讓自己明明白白。
解除勞動關係的話一般的是做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本人工資,合同到期沒有繼續簽定合同任然繼續工作的,公司應支付雙倍工資,公司也許會說:沒簽合同是繼續履行原合同的。
合同到期之後,公司沒有和我續簽,我仍然上班,已經一年了,我想離職,請問,我可以得到哪些賠償呢? 10
9樓:法
如果沒有續簽勞動合同 那後面的保險給你上了沒有?根據我過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從應當續簽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書面的) 如果沒有訂立勞動合同 (你究竟是多久了,沒有用工合同)如果超過一年 則視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他是要支付二倍的工資給你的 我的建議是不要主動的離職 但是如果單位沒有給你上社保 則可以以此為由離職
10樓:深圳張勇律師
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你續簽,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
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你續簽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
合同到期,若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若公司有違法行為,你以此提出離職是有經濟補償金的。
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原因不同,賠償或補償不同,具體你可以參考下面的觀點: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
若公司有違法原因,您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若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11樓:安徽秦律師
從應當續簽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如果超過一年未訂立,則視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等著公司到月給你發錢就是了,呵呵,讓他們看你不爽主動解僱你,到時候可以得到以下賠償:
1、按你的工齡,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不差不能改進;
2、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你續簽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至你離職;
3、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
12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離職前給公司發一份書面通知,說明因公司沒有跟你續簽合同而申請離職。
13樓:青天白雲
可以主張合同到期後未籤合同的二倍工資,辭職不需要提前一個月,只要盡到你告知的義務就可以
14樓:匿名使用者
用上班未籤合同期間每月的工資總額為準。
15樓:藤原貝
主動離職也有賠償,記得要寫書面申請
我老婆外出一年多了,沒有回家也沒有訊息,手機換了號也不告訴我,還託人帶話說永遠不回這個家了,怎麼辦
放手吧,她的心已經不是你的了。找她去,查清什麼原因,然後再決定!說明她不喜歡你 不需要你了 再找一個 你可以向有關部門宣告失蹤,或者登尋人啟事。人不在,心也不在,離唄 悲催的人啊,做人到這份上了,連個備胎都當不上啊。你還是反省一下吧 我的老婆出軌了但是我沒抓不住,她又不說時話,暗中跟蹤拍照,準備個錄...
公司幹了十年合同是一年一簽合同到期被辭退有賠償嗎
根據 勞動法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保障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賠償 但如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到期自動解除沒有賠償。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局仲裁。可以要求公司繼續履...
合同到期過一年了沒有籤會雙倍工資嗎
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卻繼續用工,勞動者可以申請從期滿超過一個月至不滿一年的雙倍工資。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 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用人單位應續簽或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繼續用工超過一個月的,屬於違法用工,按照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