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勤勞的老克
房主去世後,該房產按遺囑繼承或法定繼承。
遺囑繼承:房主去世,留有遺囑。依據《繼承法》第五條規定:「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法定繼承:房主去世,沒有遺囑。根據《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樓:蘋果茜茜
房產所有權以房產證為準!
房產證名字是女友,那房子就是女友的。
無論他們是否結婚了,女友名下的房子都和這女人沒半點關係。可以要求她離開。
按照繼承法,如果父親沒有遺囑,那麼父親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繼承人。
父親若和她沒有登記結婚,那麼她也沒有父親的遺產繼承權。
人去世後房產問題
3樓:匿名使用者
人去世前,立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確定房產歸屬。
無遺囑的,首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其中配偶,不論男女繼承權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最後,才是確定各繼承人的份額。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樓:你來就有戲
這是她的財產,她有權處分。但是,繼承法第十九條規定: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如果母親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其他的生活**,必須由她贍養的話,應該給母親留下相應的財產,母親可以通過主張該遺囑部分無效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還有一點,母親住在這個房子裡嗎?
5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要索回?是因為錢多想多給國家一些嗎?
如果不是夫妻同時死亡,根據繼承關係,第一繼承人是配偶,第二繼承人是父母子女,第三繼承人才會是別人。
若夫妻同時死亡,直接繼承給子女只需要交一次繼承所需費用,大概450元左右;若先繼承到母親手中,等母親百年之後在繼承給孫子,需要交兩次繼承所需費用,最少要900元以上。
老人去世後房屋產權問題
6樓:
1.公有租賃房是沒有繼承權.權屬性質是使用權房.
由於爺爺與奶奶是夫妻的關係.你奶奶仍有居住權.所以房管部門仍將租賃給你們.
2.因爺與奶膝下子女均沒有當地戶籍.所以無法辦理承租關係.
您奶奶百年以後.房管部門是要收回的.3.
依據物業條例.承租人應具備當地戶籍且與原承租人直系或旁系三代之內.你二爺符合規定要求.
可將其孫子作為承租人繼續承租.及戶口遷移.房子也歸承租人
7樓:天山麥田的流星
對啊,還是找相關單位諮詢吧!
關於房屋產權人突然死亡後的房屋糾紛問題
8樓:手放開
在進行上海二手房買賣的過程中,人們總是希望交易能夠越順利越好。可是,有時往往事與願違,發生一些交易糾紛就已經夠讓人心煩的了。倘若,沒有買賣二手房經驗的你,遇到了房屋產權人突然離世的情況,或許這更會讓你措手不及。
今天的法讀房產案例,小編就要跟大家分析,遇到這樣的情況,該如何處理。客戶情況在交易過程中,已經簽約、審稅、查限購、未過戶,過戶之前,產權人突然去世,導致該房產無法過戶,並且由此可能產生了差額20%的個人所得稅。shzyshange44 處理方案該房產必須先暫時終止上海二手房交易,交易中心撤銷記錄,甲方合法繼承人先去公證處做遺產公證,再去交易中心變更產證,同時審稅、更名。
等新產證辦理完畢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買賣合同,審稅,查限購,辦理貸款,過戶。糾紛處理那麼,倘若產生了差額20%個人所得稅,將由誰承擔?該部分個人所得稅,應該由甲方承擔,因為在房東在世時所約定的稅費不包含這部分稅費,在交易過程中,由於甲方造成產生的額外稅費,由甲方承擔。
若甲方願意承擔此稅費,建議甲乙雙方在進行上海二手房交易時,簽署補充協議,明確稅費承擔方後,再繼續進行交易。若甲方不願意承擔這份差額的個人所得稅,那麼甲乙雙方就必須協商解決,甚至要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這樣的難題了。最後,小編還是希望大家能夠順順利利,健健康康地完成整個上海二手房交易。
關於產權所有人去世,房產的過戶問題
9樓:家有貓咪叫球球
1、需要你丈人的兄弟姐妹的同意。
2、1/6 你丈人的兄弟姐妹都有繼承權。另外,因為房子出處是你丈人,所以這1/6你妻子也有繼承權。
3、權利人在多少年之內不主張自己的權益視為自動放棄呢?我國規定是20年。
以上是嚴格遵守法律,但是還是有漏洞的。
你們可以試一下忽略掉丈人母親去過戶
關於戶口和房屋產權問題,關於房屋產權年限的問題
據我所知,由於工作和照顧老人等原因,應當允許把戶籍遷回原籍,戶口性質不變,仍為非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以後就不再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了,可能就不能在農村享有集體土地建房,但法律規定可以以繼承的方式取得父母的房產。以上為個人看法,希望得到專家指教,我也在這兒等待學習。1.老家不接受戶口,你就沒辦...
房屋產權問題,關於房子產權問題
這是婚前財產,按理就是你的個人財產。她要公證,目的就是轉化成共有財產。這應與父母商量後定。具體公證事,到當地公證處瞭解,一清二楚了,不必要這裡的回答。公正程式你不需要了解,你只需要弄明白你女友的目的是什麼,公正什麼內容,把你倆協商好的內容寫在紙上,到公證處去蓋個章即可。這個就是麻竿打狼兩頭怕了。你怕...
離婚後房屋產權分割訴訟時效問題
就算沒過時效,你也不可能得到太多好處,希望不要被那些黑心的律師欺騙。首先,弄清楚你們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其次,99年離婚,男方2000年辦理產權證。如果當時房子是男方單位分的,且離婚後由男方租住,那又何談 私自 另外,一般訴訟時效都是2年,自知道權利被侵犯之日起算,你05年就知道,卻沒有提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