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多給勞動者上月的保險嗎

2022-04-04 13:13:06 字數 5569 閱讀 4574

1樓:無刺仙人掌

應該不會,沒有法律依據。再一個主要看你是因為什麼公司要與你解除合同。如果你沒有犯錯,公司在和你的合同期內單方面解除合同,是應該給你雙倍的賠償金和支付你工作年限的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合同法》相關的法律條文如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美女集中營

看合同,按合同辦理,如果公司辭員工,會得失業險,公司給發書面辭職,才能得到失業保險金

3樓:晚霞夕照

那要以合同規定辦理!

員工離職最後一個月公司是否需要給員工交保險

4樓:不起眼的小過客

需要繳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5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如果離職最後一個月公司不給繳納社保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

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以下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6樓:海藍貴族

這是公司鑽法律漏洞為省一個月的保險費的行為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和公司交涉要求交這個月保險或按日計算保險補償到工資裡,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投訴到勞動局,他們會管的,反正你也要辭職了怕什麼。

7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離職當月,原單位應當按照正常情況為其參保繳費,並自次月起暫停繳費。

自次月起(含次月)當事人可以將其轉為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繼續參保繳費,或者轉入新單位繼續參保繳費,屆時前後繳費時長、個人賬戶餘額累計計算。

8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也就是說社保關係應該在終止合同時起的十五日內辦理,而不是在申請離職就辦理

9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是不合法的,不管你是不是已經辦了離職手續,只要你還在這個公司上班,哪怕是一個小時你也還是公司的員工。公司有義務交完最後一個月的保險

未上班期間但未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養老保險應該由誰來交?

10樓:布樂正

未解除勞動合同即表明員工跟單位是存在事實清楚的勞動關係的,社會保險應該由單位交,養老保險是社保的一部分。

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只要跟單位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單位就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這是強制的。但不可否認,現在社會上有很多私營企業並不給每個員工繳納保險,如果員工和單位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如果單位不交保險,是可以去法院起訴的。

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係後,不僅需要簽訂相應的勞動合同,同時用人單位也是需要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那麼勞動保險也是包括工商保險、養老保險以及生育保險等,那麼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出現了任何的意外情況後,也是可以通過工傷保險來索要賠償。

首先依據《勞動合同法》也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其次,依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由此可知,如果公司不給交社保,勞動者可以結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向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投訴

11樓:龍吻之鷹

沒有解除勞動合同,養老保險就應有單位來交。並且你有權要求單位給你補假,但若未經領導批准而離職就是你的責任了

12樓:孔雀翎

保險看地方規定,一般個人和單位共同繳納。

法律上單位可以因為你沒有上班丹方面解除你的合同,這幾個月你因為沒有上班,是不需要繳納保險的。

但有合同時是必須要繳納保險的,公司也必須交納應該承擔的部分,但另一方面,單位會因為你的違約而起訴你獲得相應的賠償。

單位要求你交納保險,實際上是省略了過程的一種協商。

勞動合同法裡面有規定一個月上多少天班公司才給繳納社保嗎?

13樓:孫法官說法

勞動合同法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用人單位都要根據法律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標準是按實得工資數額來確定的。上班時間少,繳納的社會保險就少,但不能不給繳納。

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的月工資含保險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包含。縱橫法律網-江蘇國磊律師事務所-路光亮律師

15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為應發工資,即稅前工資,包括社會保險和公積金等。

工資中包含的社保只能是個人應承擔的部分,怎麼可能包含企業繳納部分呢?!

16樓:青天白雲

包含工資中扣除的社保個人承擔部分

17樓:匿名使用者

包括保險,因為保險是單位代扣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解除勞動合同後社保怎麼辦?

18樓:中顧法律網

解除勞動

合同後社保仍然不會消失,你可以攜

帶材料去社保機構辦理續內接手續。

解除容勞動合同後社保的處理方式是:

一、解除勞動關係人員應憑《養老保險關係接續卡》和《失業證》(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報繳納手續。

二、解除勞動關係人員失業期間中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中斷期間不計繳費年限,原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封存,繼續計息。重新就業後應繼續繳費,前後繳費年限及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分別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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