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索賠的年限:
1、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的期限是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
2、工傷認定結束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儲存:50年。
3、視為工傷的情形之一是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在一定的時間內搶救無效死亡,該一定的時間是:48小時內。
4、工傷爭議仲裁申請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5、工傷爭議仲裁裁決期限:受理仲裁申請的45日內,案情複雜的為60日內。
6、勞動者不服工傷爭議仲裁裁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期限: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
當職工發生事故受到傷害後,作為用人單位也好,受傷職工也好,除了積極**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這是受傷職工合法權益受到保障的前提。這就要求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申報工傷的手續。如果超過期限,就很難認定了。
對於申請工傷的期限,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職工在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
3樓:張晨律師
回答《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
2、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時,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上(含10年)的,傷殘就業補助金按全額支付法定退休年齡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類推,每減少1年遞減10%。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按全額的1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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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餘村林場
1、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從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
2、勞動仲裁時效是1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建議工傷賠償在工傷事故發生之日1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順祝好運!
5樓:匿名使用者
1、必須在一年內立案,這是必要條件。
2、只要你能證明在原來的公司裡受到了傷害,不受年限限制的(但最好要10年以內較好)。
3、如果公司沒有為你做入職體檢和離職體檢,公司要承擔不利後果。
工傷訴訟期限一般在幾年之內?
6樓:滾雪球的祕密
工傷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2、**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擴充套件資料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7樓:簡簡單單
1、按現行規定,工傷訴訟期限為一年以內。從收到工傷認定書或者收到傷殘鑑定結論書時開始計算的。《勞動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8樓:匿名使用者
訴訟時效期間分為三種:
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
特別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質量不合格商品未宣告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
最長訴訟時效期間為20年。
工傷訴訟適應《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一年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屬於特殊訴訟
一級工傷賠償的最長年限是多少年
9樓:2020自我防禦
一輩子,你要是當兵的時候負傷並致殘的話國家會樣你一輩子。
10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賠償的最長年限可延長20年.
工傷賠償的期限是多久?
11樓:閆超律師
回答1、工作中事故發生後,單位應在30日內(時限)申請工傷認定,超過30天不超過1年(時效)單位也可申請,但工傷認定之前的費用由單位承擔。單位不為職工申請認定,職工或者近親屬可在1年內(時效)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認定。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對需要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這些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工傷認定時限中止。3、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勞動者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也有自己申請工傷認定的權利。
4、可以先到勞動仲裁裁定勞動關係和事實勞動關係,屬於勞動關係或事實勞動關係,拿裁定書1年內(時效)可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5、經勞動仲裁裁定不屬於勞動關係或事實勞動關係,憑裁決書到當地法院訴訟,請求人身損害賠償。
12樓:杜雁景棋
工傷賠償的期限是多久可以參照下列內容:一、申請工傷認定期限當職工發生事故受到傷害後,作為用人單位也好,受傷職工也好,除了積極**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這是受傷職工合法權益受到保障的前提。這就要求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申報工傷的手續。
如果超過期限,就很難認定了。對於申請工傷的期限,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期限職工發生傷害事故,經認定為因工受傷後,緊接著的就是要確定傷殘程度,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期限,可以分為三種。一是初次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一般來說,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如果說是在海門發生的工傷,用人單位或個人必須向南通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二是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三是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結果,直接影響到工傷職工的待遇賠償,所以用人單位和職工都必須把握好初鑑和復鑑的期限。三、申請工傷待遇賠償期限工傷認定也好,工傷等級鑑定也好,歸根結底是要進行工傷待遇賠償,確保當事人合法權益得到有效落實,不受侵害。對於申請工傷待遇賠償從期限上來看可以分兩種。
一種是參加工傷保險的賠償。這裡需要注意的期限與工傷認定一樣,即用人單位必須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用人單位在依法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因此,需提醒參保的用人單位切莫小視工傷認定30日的期限。另一種是參加工傷保險的賠償。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因種種原因不能及時支付工傷待遇勞動爭議而引起的糾紛,其申請仲裁的期限期間為一年,該仲裁期限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其他有關工傷賠償的期限:1、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的期限是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
2、工傷認定結束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儲存:50年。3、視為工傷的情形之一是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在一定的時間內搶救無效死亡,該一定的時間是:
48小時內。4、工傷爭議仲裁申請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5、工傷爭議仲裁裁決期限:受理仲裁申請的45日內,案情複雜的為60日內。6、勞動者不服工傷爭議仲裁裁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期限:
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
關於工傷索賠,關於工傷賠償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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