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一般人都認為,不是在上班時間內,而是在上班和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這種事,只能算自己倒黴,用人單位當然沒責任啦~
要是你也這樣認為的,那就認栽好了。
法律上,可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哦。
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用人單位是否需要承擔責任,主要看是否構成工傷。如果屬於工傷的,用人單位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不屬於工傷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承擔責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下列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交通事故發生在職工「上下班途中」
「下班途中」包括三個方面:以上下班為目的、合理的上下班時間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線。
1. 以上下班為目的
職工以上下班為目的、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單位和居住地之間的合理路線,視為上下班途中。
2. 合理的上下班時間
上下班時間的合理性指職工往返於休息場所和單位的時間符合用人單位的上下班規定且在合理範圍內。
3. 合理的上下班路線
合理的上下班路線則指員工往返於休息場所和單位之間的必經路線。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下列路線上發生的交通事故都屬於合理的上下班途中:
1)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3)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傷害必須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所造成
「交通事」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的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事件。
「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三、工在交通事故中屬於「非本人主要責任」
職工在交通事故中屬於「非本人主要責任」,包括職工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中負有同等責任、次要責任或不承擔責任(即對方全責)三種情況。因本人主要責任和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不能認定為工傷。
這裡的「事故認定」,應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交通運輸、鐵道等部門或有關機關出具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決為依據。
經勞動行政部門認定工傷的,可以要求哪些賠償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後是否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問題的答覆》的規定,當交通事故賠償與工傷待遇發生競合,職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規定分別獲得救濟。
從交通事故賠償與工傷保險待遇的性質看,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獲得工傷賠償是基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受《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調整,賠償責任人為工傷保險機構或用人單位;
而獲得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是基於受害者與第三人之間存在侵權法律關係,受《民法通則》、《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調整。
因此,工傷人員完全可以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同時,又依道路事故處理的規定獲得交通事故的侵權損害賠償。
遇事不懂法,就找萬邦法務。
2樓:醉煙看人間
我覺得應該負一定的責任,畢竟是去上班的路上,或者下班的路上,但是這個責任不能全部由公司來背
3樓:注意防滑
公司可以對他的家屬進行安撫,我覺得更多的責任應該是發生意外的地點,他們應該負較大的責任。
上下班路上如何打發時間,上下班路上可以做點什麼來打發時間呢
坐著可以看 報刊 雜誌 站著走著可以聽歌 坐著可以跑步,運動.站著可以休息,行程太長了,休息休息.可以聽歌,或和旁邊的人搭訕,培養自己的交際能力。當然如果靚妹和長相 的人就不要引火燒身了。站姿 觀察身邊的人身邊的景,如果功力深也可站著睡。坐姿 睡覺。站著坐著都可以聽 呵呵 上下班路上可以做點什麼來打...
在上下班回家的路上 正常的路線 被車撞了,是不是工傷,為什麼
算啊,我看過這條法律條款,不記得在那了,好像剛出來不久了把,大概是說只要您能證明您是下班後在回家的路途中出事就行。但如果您是到家後,出來逛出事就沒有這享受了。當然不算了,工傷是你在工作中受的傷 你回家的路上了。那已經脫離了你的單位,怎麼能算呢 上下班途中 正常的路線 被車撞了.按照 勞動法 規定 完...
員工上下班途中被車撞傷,對方負全責已賠償,用人單位是否賠償
上下班途抄中的問題,應襲該屬於工傷保險的處理範圍。公司是不用承擔這方面的責任的。本來工傷保險,就是想對公司的一個經濟上的保護。誰出了事都去找公司的話,那公司還交工傷保險做什麼?否則,就很不利於工傷保險這個工作開展了。首先向用人bai 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單du位拒絕認定zhi,需要向勞動行政d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