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未入諮拒交物業管理費嗎,交房未入住可拒交物業管理費嗎

2021-08-27 05:57:55 字數 4144 閱讀 6707

1樓:金果

已辦理交房但是未入住是不可以拒繳物業費的,如果沒有辦理交房手續,是可以不繳納物業費的。

根據《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物業服務企業將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業務一併委託他人而簽訂的委託合同;

(二)物業服務合同中免除物業服務企業責任、加重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責任、排除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主要權利的條款。

前款所稱物業服務合同包括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行業規範確定的維修、養護、管理和維護義務,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四條 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或者法律、法規、管理規約,實施妨害物業服務與管理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或者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或者重複收費,業主以違規收費為由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退還其已收取的違規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2樓:閭蕙若惠荌

1.交房未入住還是需要交物業管理費的。

2.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物業管理費,一般從房屋交付之日起開始計算。房屋交付,一般是指開發商將房屋鑰匙交給購房者,與買受人是否辦理完按揭無關。

但如果購房人在購房時,開發商與購房人雙方對物業管理費計取另有約定的除外,例如有的開發商在賣房時承諾免第一年物業管理費。

3.《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已竣工但尚未**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根據上述規定,物業交付購房人使用前或因開發商的原因未按時交付給買受人的物業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4.《物業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5.第七條規定:「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第六十七條規定:「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由此可知,交納物業管理費是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應履行的主要義務之一,該項義務的履行以交房為起始點,只要開發商向業主交付了房屋鑰匙,即履行了交房義務,業主即應開始交納物業管理費。

7.《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8.《物權法》第七十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9.物業管理工作針對的是物業共用部位和公用設施裝置、場地的維修、養護和管理,以及小區內的環境衛生和公共秩序的管理,而不針對業主的專用部位,業主對共用部位和公用設施裝置享有共有權和共同管理權,因此即使業主未入住,但其共有權和共同管理權得到了維護,業主仍需支付此部分的物業管理費用。

3樓:匿名使用者

1、具體看您的購房合同與物業服務合同,上面對物業服務費的交費起始日一般都有約定的。如果約定是從開發商通知收房之日起,就繳納物業費,那麼拒交物業管理費是不可以的。

2、如果購房合同與物業服務合同上面均未約定繳納的日期,那麼您又未去接房,一般可以跟開發商協調的,你可以少交或者補繳。

3、以上兩種情況均是在您未辦理收房的情況下,才會有效。如果您辦理了收房手續,以未入住為理由不繳納物業服務費,是不可以的!

4樓:魷魚王降臨

法律規定不可以。要是房開已經開具交付證明。

5樓:洗碗機好用嗎

交房未入住不得拒交物業費,可按9折交費。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物業費包括: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交房後無論是否入住,物業工作都在正常執行。比如:電梯每天照常在執行,衛生照常每天在清潔,公共設施裝置照常在維護。因此,交房未入住必須繳納物業費。

物業管理條例怎樣規定業主未入住,可否收取物業費

6樓:徐其山

物業費肯定能收的,按照國家物業管理條例,未入住的房屋按物業費用的7折收取。

但是,這裡面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怎麼樣區分業主是否入住,入住的依據是什麼?有些地方是按照裝修算起,有些地方卻不是按照這樣的,每個地方出臺的物管條例又有不一樣的界定標準,所以,要研究下地方法規及政策。

可能很多人認為,沒入住還要收物業管理費,沒有道理。其實只需要簡單思考就會明白,物業對於未入住的房屋收取延安精神理費,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雖然業主沒有入住,但是,房屋所處的小區是統一管理,這裡面大部分的管理費用是實際產生的,比如:

綠化、安保、公共設定,衛生等。

綜上所述,業主如果要計較,最多在清潔、公共設施電費分攤方面爭取減免。如果物業同意按國家標準,只收70%,那就是絕對公平的事。想要在未入住前物管費用全免,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新建住宅的物業管理服務費是從業主收到房屋交付通知書發出的交房日期的下一個月開始付費。當完成房屋驗收交房,即使業主不入住,也需繳納物業費。但對於房屋沒有達到交付標準的,業主拒絕收房,可在房屋符合交房標準後再開始計收物業費。

否則不能以拒絕收房為由不交物業費。

8樓:匿名使用者

請補充問題 告知你想詢問哪個地方的物業 因為地區有差異

9樓:非標自動化

只要辦理了房屋交接手續(一般以拿到新房鑰匙為準),不管是否入住都需要繳納物業費(除非物業沒有履行物業職責)。

拓展知識:

物業管理是對小區的公共區域、設施裝置,綠化、環境衛生進行管理,只要小區交付使用,不論業主是否入住都得交管理費。業主未入住,但業主的房在小區裡,所有的設施裝置不論個體業主是否使用,設施裝置都得工作,物業都得進行管理。也有個別地方規定未入住交按半價收取。

物業管理的職責;

1、房屋的使用管理及房屋公用部位的維修、養護;道路、路燈、停車場(庫)、供水、供電、供氣、排水、有線電視、消防、安全等公用設施、裝置的管理和維護;小區容貌、綠化、環保、衛生的管理、維護;小區安全、治安、交通、鄰里秩序的維護。

2、代收代繳房租和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等費用,代辦房屋裝修和水、電、氣增容手續。物業管理企業可以根據業主要求,有償提供房屋修繕、保管、運輸、購物、資訊中介、接送子女、**車船機票等特約服務。

10樓:浩海鴻寶

正常是業主收到開發商的交費通知書後,以交房通知書上約定好的交房日期為物業費起始時間。如果房屋有質量問題達不到交房條件的可以找開發商申請減免物業費和賠償損失。如果只是小的質量問題不影響使用的,可以叫物業通知開發商及時處理。

房屋質量無問題的,不管是否交房,物業費都需要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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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就按照買房人接到入住通知單之日起,繳納物業費。現房按照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繳納物業費。所以只要房屋具備了入住條件,你又接到了書面通知,就必須繳納物業費。看你是哪個地方的,比如有的地方規定,交房後,第一年,如果不住的話是不用全交的,好像是按一定的比例交,不過,只要是有了物業管理公司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