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的一家工廠,入職時要壓兩個月工資請問是否違反勞動法

2021-05-05 08:59:23 字數 1554 閱讀 6989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了勞動者有合法休假的權利,具體來說,有以下幾點:

1,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

2,保證勞動者每週最少休息一天。

3,法定假日應當休假。

4,休假日工作報酬:

(一)安排加班的,支付不少於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不休息又不補休的,支付不少於200%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不休息的,支付不少於300%的工資報酬。

5,工作時間延長的,需要經過與工會和勞動者的協商。

說實話,這些規定很少強制實施,這是中國的現狀。

當然,如果你的工作是計件的,多勞多得。

不過根據新出臺的《勞動合同法》,給你幾個建議。

1,用人單位自用工起一個月內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

2,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3,用人單位不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支付勞動報酬或者辦理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獲得用人單位支付的經濟補償金。

許多勞動者不是在法律上站不住腳,甚至只要敢申訴,就會或多或少贏得賠償,但你是弱者,因為你要為此付出時間,等待結果,還要耗精力金錢尋找下一個工作。無奈!

請給我最佳吧,同志。

2樓:

直接找勞動局 告,現在還有這樣的工廠,印刷時有毒的,利潤他們也特高,這種老闆很黑的,小心到時候把你們的工資扣了,跑路了,還是趕快告吧,大不了換一家工廠。

3樓:匿名使用者

入職押兩個月工資違法。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五條、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上說是不可以壓工資的,但是又說只要公司公示了規定就是合法的

5樓:燕燕

勞動局很難告得入的,我告過,打**也好難打,後來還是自離了,

6樓:淚連心戀

壓兩個月的工資,實在太黑了,何況現在新勞動法規定根本就不可以壓工資,不過現在好多私人企業的場子,根本就不管這麼多,你每天工作那麼久,還壓工資,這樣的老闆太黑心了,建議你趕快換工作,這樣的地方難免以後你離開的時候不給你退所壓的工資,你還是趕快辭了別幹了,找個比較靠的住的地方打工吧,現在我們打工的都比較可憐,但是我們如果勤快,一天干的了12個小時的工作量,在哪不可以幹好啊,所以趕快離開那裡。。。。。。

7樓:

這樣做當然不行了,新勞動法規定必須每週工作不能超過40個小時,每週至少有休息一天,每月要定時發工資,而且不準出現壓工資現象。把你們當地的勞動局**在網上查一下,打**反映一下,你可以不說你的名字,誰也不知道是你打過去的,把你們公司的事情反映一下,情況會大大的不一樣。

8樓:醉貓伴鼠

告他去,你贏了!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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