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冷月人生之冷劍
這個可以按照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予以投訴,可以直接到你地鎮/縣規劃管理部門投訴你鄰居建設違法。
農村老宅基地已拆在新宅基地又蓋了新房,老宅基地還是原來的戶主的嗎?
2樓:星辰緋櫻
有了新宅基地,老宅基地就不是原來戶主的了,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型別。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以上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的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條文理解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權法研究小組編著,詳細問題可以查詢本地的省級地方立法。
在農村申請了新宅基地,老宅基地被大隊收回了,然後沒有任何手續又在老宅基地上重新建築,這是違章建築嗎
3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分配給了你新宅基地,老宅基地就應該歸還給集體,如果私自在老宅基地上建房,當然是違章建築.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屬於違章建築是確定無疑的。可以實名舉報。現在真的是民不告官不究啊。
基層的領導管理混亂。這是社會的亂象。只要自助餐粉有人就可以不按規定辦事。
從中得到很多好處。建議直接投訴處理。
5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老宅基地被收回了,那麼老宅基地歸集體所有了,不屬於個人,再蓋房子就屬於違章建築。
村裡有權利收回這片宅基地的。
6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看老宅基地上建房的房主名下是否有其他的宅基地,依你所回述,宅基地已經被大答隊收回,原房主應不能再使用,但村集體委員會可以把該地分配給其他集體成員,不涉及所謂的違建。如原房主重建,應屬於違建,不過這類現象在農村很多,屬於民不舉官不究的,如確實有異議,可以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投訴。
7樓:匿名使用者
宅基地的原則是一戶一宅。你已經有一處新的宅基地了,原來的已經不是宅基地。當然違章。
8樓:小當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了,沒有正規手續。怎麼不是違建呢?人家一認真你就完了!賠了錢也只能自認倒黴了!做_個守法的好介民吧!合法利益會受到保護的!不願幹違法的事
10樓:侯傑
宅基地主要看性質bai,是不是違du章建築,這zhi裡不好判斷,我dao建議你可以用手機拍照版片然後去當權地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把**拿出來給他們確認是不是違章建築。
如果確定為違建,管理部門會下發限期拆除通知單,限期內仍不拆除的將對其強制拆除。
11樓:劉永方律師
是違章建築,根據土地管理法第77條的規定,應拆除。
12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你知道收回了,不能再建房了,因問口頭協議也算合同,
農村拆遷宅基地怎樣計算,農村拆遷,宅基地怎麼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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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轉讓協議是否有效,農村宅基地買賣合同上寫賣宅基地是否合法?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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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私有土地和宅基地的糾紛,農村宅基地糾紛屬於什麼部門管
你好!土地法有明文規定的,土地的所有權歸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可買賣土地。所以,你們的 買賣 土地的行為是不合法的。那份土地的使用權歸誰所有?那就要看以前對於這塊土地在登記的時候,那登記冊上面是誰的名字,現在就歸誰使用 如果去法院打官司的話,法院也會依據這個來作判定的 如果以前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