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男方送女方的那些貴重物品如戒指之類的,女方該歸還嗎

2021-03-25 13:05:19 字數 6311 閱讀 3000

1樓:匿名使用者

對待這個問題,每個人想法不同的。有的女孩子覺得既然分手了,就沒必要留著這些東西,以免看著傷心。而有些女孩子覺得沒有必要歸還、其實把這些東西還回去,男方心裡也不一定好受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要按習俗來看,一般的話,如果訂婚了,男方先提出分手的話,給女方的東西就不能拿回來了,但如果女方提出的話,就要歸還東西,其實你可以請媒人去說看能不能歸還,要是不能歸還的話,別人也有道理不歸還給你的,因為是你提出分手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分手了就不應該接受他的禮物了啊

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的!畢竟不在一起!

分手後男友送的貴重物品是否要歸還?

5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您的問題要看你們的情況。 一,首先,補償是完全沒有必要的,因為感情的事是自願的,不是商業上的合約或交易。 二,對於貴重物品就麻煩了。

1,如果你們分手後變的見面也不說話,像有仇似的,那就還給他為好,但是決不能讓別人知道,別人知道他會很沒面子,傷自尊的。 2, 如果,分手後仍是好朋友,物品沒貴到一定程度,比如說上萬元的,大可不必歸還,他真的會感覺丟人,傷尊嚴,我也是男的,明白嗎?你心裡如果有愧疚感,可以在以後的生活工作中多幫助他就可以了。

3,如果物品貴到上萬元,他家裡也困難,而且跟他交談是能感覺到他對那些東西在意,就給他,還是不能讓別人知道,避免見面尷尬,可以偷偷放他包裡。 4,如果你給他後,他再還給你,你就可以留個紀念。也可以仍掉。

再給他未免。。。。 最後,我只是給您些建議,您還需酌情決定,祝您開心沒一天!

6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還!!!!沒有受過什麼傷害

年輕的情侶之間分手是很正常 這種情侶之間交換的東西都是有意義的要不是就把東西都珍惜好留點美好的回憶

年輕人談戀愛就是這樣

你要是把東西還了人家會出現你沒想到的複雜和誤會。

把這些東西留好了 日後時間過的久了這些東西會成為 美妙的故事。

你想在你的記憶裡把這男的給徹底的忘掉 刪除 包括以前的感情 那就仍或者送他吧

7樓:駱駝愛老鼠

我幫你列舉了幾個個人想發!第一點:如果說你這在考慮這個男孩子家經濟條件好不好來決定還不還的話,我告訴你這是沒有關係的。

他既然買的起送你說明這點東西他還是可以承受的,所以站在他家裡條件好不好這個角度來考量還不還試沒有意義的,你可以選擇不還!第二點:他買給你這些東西 說明他喜歡你願意為你在經濟上付出!

如果你對他已經沒有感覺了那你就把這些東西留著不許要還,因為你去還東西會破壞以前你們那段回憶,徹底的沒感覺了就給自己留個好回憶,給你們彼此美麗的過去畫個完美的句號!第三點:如果你對他還有一點牽掛,還不是很放的下,那我建議你選擇一個你覺得最有紀念的禮物留下,然後把所有的東西,(不包括什麼補償費哦,我是不讚用錢什麼來補償,這樣你會傷了你們過去所有一切的付出,用錢彌補感情是愛情大忌哦!

)用一個相對平實的方式還給他,只要一件就足夠了!然後告訴他你還東西並不代表過去美好回憶的磨滅!畢竟像你說的你們是自然分手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先還給他,他不要的話就自己留著

不過我覺得如果他不是一個小氣的人的話

你還不還都沒關係

如果以後還能經常見面的話,強烈建議你還給他你想,他如果看到你還戴著他送的這些首飾,會怎麼想不戴的話,放在家裡還不如還了給他

免得落人家話柄,說你貪財

方正就是,這些你以後都用不著了

找了新的男友,讓他再送吧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覺得你欠了他,就還吧,畢竟還是分清楚些好.如果你不覺得欠他的,不還他也不會要的.但是會覺得你這個人不怎麼樣.

如果他是心甘情願地給你的,是個男人就不會去向你要的.所以,還是你自己做決定吧.一起吃飯的錢不用補償.

畢竟他也覺得是快樂的.只是名貴的物品如果你不想要,還他是可以的.你還了這些東西,他會覺得你不再重視你們這間的往事了.

想重新開始了.想忘記他了.這是正常男人的想法.

不還也沒什麼.好男人不會在意這些的.

10樓:勇敢的小果子

不用還了吧,過去的都過去了,而且你還給他了,他怎麼處理呢,反而更尷尬。平時的開銷,其實女生平時也應該主動掏錢的,爭取兩個人在平時花錢差不多一樣才行啊,希望你以後談戀愛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啊,免得將來像現在這樣,再補償是沒用的,一個大男生凡是有點自尊也不會結果你給他的錢啊。過去的就過去吧

11樓:月葉亞夕

我認為還是要還的 、

分手了、也就是說你們不合適、

你們的一切都結束了、

自然不會有什麼關聯、

不還的話 好像有點還藕斷絲連的那種感覺、

結束了就應該兩清了

12樓:攀枝蟲

我個人認為應該還回去,別太財迷了

因為這些東西感覺不是直接屬於你的,確切的說,是屬於人家女朋友這個身份的,只是當時你正好在這個位置上,所以變向的屬於你了.現在你不是了,這些東西自然而然的應該交還,至於怎麼處理那是你前男友的事.

當然,前提是他沒做什麼對不起你的事,要是他是那種很壞的人,對你不好,或者動手打過你或者花心什麼別的,那就不用叨叨了,不用說還了,後悔當時要的少了

13樓:

東西你還回去,只會讓他更傷心,你留著當做紀念吧。。你還回去,他會怎麼想?這樣很傷男人自尊的。。

14樓:粉色媛冰

留著吧那些東西是為了你才買,你還給他讓他情何以堪呢?

至於那些吃飯,玩之類的花銷也不用補償的,

是出於什麼原因讓你有這樣的問題呢?

15樓:漂舟一葉

如果真正分手了,那就還

如果還有挽回的餘地,那就先留著

另外如果想留點什麼作紀念的話

也不在乎物品價值的貴重與否

可以留下點什麼有意義的東西

不過記得要坦蕩的告訴他,這個是作紀念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既然送你了就是你的.如果他想要回去,就說明這男人太沒品了(如果你非要還給人家也無所謂)

17樓:我一會就來

能用的留著,不用的扔掉

不能搞資源浪費

18樓:搞活

應該還,畢竟你倆分手了,如果你確定你不在愛他,你留下的東西會仍你更傷心,吃飯嗎,最好你在請他一次,順便吧東西還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沒那個必要吧,你若還給他,他心裡會更不好受的吧,可以買個他很喜歡的東西,錢多錢少是另外一回事,我覺得在你們找到各自的另一半之前,有個痛苦的回憶,不一定就是壞事,有人說,分手了就什麼都不是,做朋友什麼的都是虛偽,這話不全對,想想自己讓自己摔倒的路,你才會走的更好,送個打火機吧,如果他喜歡的話

20樓:金鑫水產

補償倒是沒有必要,禮物最好歸還。

21樓:木兜人

看他是不是小氣的人咯。。。

你不在乎這些東西就換了好了,但是注意語氣哦

22樓:一一天後

哎,扔了吧,你換給他他也沒有用事吧?你留著也是傷心,以後也不能帶

23樓:匿名使用者

補償就不必了,這是很傷人的,東西還了吧,免得睹物傷懷

24樓:白色人質

如果你確定自己不再愛他了,那就把貴重物品還回去,至於請吃飯之類的就不用補償了

25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不用的啊 那是感情投資 主要是看他的意思 如果他是那種小肚雞腸 斤斤計較 鐵公雞 那嗎給他吧 省的麻煩啊 嘿嘿

分手後,女生應該歸還男生送的貴重物品麼

26樓:午夜情歌

我覺得有必要,

如果是貴重物品的話,

讓彼此都少受一點損失!

男女朋友交往,在戀愛期間女方花費男方的錢,分手後,男方要求女方歸還,並走法律程式 50

27樓:天蟾如月

如果是女方收受了男方大額現金、貴重物品,在有憑證的前提下,法院會支援男方主張的。但具體會進行分辨,因為贈予、借貸以及影響男方經濟能力程度等具體問題,會對這些財物的性質產生影響,善後處理也會有所不同。

28樓:假意無奈

看情況,吃飯看電影之類的肯定要不回來,比如送戒指送車什麼的,名貴的是能要回去的。法律上把這類物品定義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予」(包括彩禮),如果最後沒結婚是可以被追回的

29樓:綻放吧彼岸花

可以的。如果真像律師函上面所寫,暫存的2000元,和墊付3000元,並許諾歸還的話,是可以成立,若不歸還,應該可以形成戀愛詐騙。可以諮詢一下。

30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要回定親的彩禮錢,或者數額較大的不動產,如果你算的很仔細她拒不給就是告也沒用的,她反咬一口她的青春損失費等你也是沒辦法的

31樓:匿名使用者

這等屬於自願一事也要歸還。。。荒謬

32樓:

這要看花的什麼錢,如果就是平時約會吃吃喝喝送點小禮物的錢,這就

不要了吧!不是每份付出都是有回報的,又不是買賣貨物。

但是如果是以結婚為目的購買的大件,例如訂婚的金銀首飾、房產、彩禮什麼的,這是可以要的。

33樓:匿名使用者

要是女方都不給還,那嗎有些女孩就利用耍男朋友為由到處去吃喝坑蒙拐騙。

34樓:過完國慶盼過年

能要回來,問題是她給嗎?

分手後男方有權讓女方歸還禮物錢財嗎?

3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一般戀愛時的禮物什麼的都是贈予關係,所以基本上無權要求歸還,當然大件**值商品可以再談

男方無權宣揚女方隱私,這個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如果嚴重還有名譽權等問題

36樓:寒嘯風雪

分情況吧;

不是太貴重的也不用歸還了,這個也算是當時他對你喜歡的一些贈與,但是比如說金項鍊、戒指這些或者是結婚定禮之類比較貴重的歸還吧!

我覺得一個男的渣到讓你歸還一些小禮物的話也是說明你離開他就是太對了,這個性質跟朋友是一樣的,舉個例子,你朋友過生日你送了她一個生日禮物,現在你們鬧彆扭了不是朋友,難道要歸還這個禮物嗎?這個也是同樣的道理,一些小的消費的、日常的共同參與的就不一定歸還,畢竟在一起相處的時光也不能價值來衡量!除非他給於你的東西是你騙他給你的或者你逼迫他不情願才給的情況商量歸還,其他應該不需要吧!

37樓:匿名使用者

分情況。

如果是正常送的,比如說過節,過生日,平時出去玩什麼的,這個沒法歸還,但是可以協商。

但如果是以結婚為目的的,比如:彩禮、訂婚禮、見面禮、結婚時的三金什麼的,這是需要歸還的。因為婚姻關係未確立。

38樓:

從法律上而言,一般是講證據的,如果有書面條款和相關字據,可以找律師進行索要,不過對方也有權找律師進行維護,一般還是看很有可能看哪方律師比較犀利能夠從法律上找到根據來讓法官和陪審團判定是否歸還。

且雙方協調不好,可以選擇上訴。

個人觀點,如果錢財沒到達一定高度,儘量還是口頭協商,在面子和道德上看上方能否合理協商。否則既浪費自己時間,又會浪費錢請律師。

39樓:aa黃小燕

在法律上說是沒有的,因為你之前把物品贈與他人了,所有權已經轉移到女方手裡了。但是你實在想拿的花,可以商量一下,我個人意見是,要是不是非常重要,非常貴重 就不要拿回來了。

40樓:o_o貓咪

要看你們結婚沒有,沒結婚就可以要回,結婚了就麻煩了,時間短的有希望,可以找個好點的律師

4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戀愛期互贈小禮物:戀愛時互贈小禮物、小禮品,分手時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援。當然,因為小物件鬧上法庭的,也不多見。

2、戀愛期贈與貴重物品:戀愛期間贈與貴重物品,雙方反目時,可以起訴索回。

女友及女方家人提出分手後,男方贈與的金項鍊等貴重物品是否該要回?

42樓:灬斷

必須要回。

1、你們之前已經涉及到談婚論嫁,經雙方同意,你們才將聘禮給女方的,現在是女方反悔,錯在於她,就算不重的禮金,也要要回,你不仁我憑什麼要義呢?

2、如果對方不給,就找居委會理論,讓他們立馬歸還屬於你們的財產,不行就告他們,不同意結婚,為什麼要收男方的禮金?

覺得可以,望採納!

分手後會不會把前任送的貴重物品還回去

這要看個人了,大部分人都不會計較這些的,有的會覺得留著心裡不舒服會還回去。看你自己嘍,既然他送給你了,就沒有要回去的道理了,不過你要是想還給他的話也可以 啊 分手後,要不要把前男友送的東西還給他?要。既然已經分手了,也就沒有必要留著他送的東西,也省得讓他覺得你在乎他送的東西,如果他不要,那也最好是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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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就麻煩了,你自己送給別人了,當時就不應該那麼慷慨的送給她呀,現在想要回來就要看他怎麼樣呢?如果他念及你對他的好,看看能不能一人一半呢?就是給你點錢,如果他也是個貪財的,恐怕就會不理你了。可以要回,但要看對方願意不願意還你。送出去的貴重物品屬於贈品,一旦贈予了別人,就是別人的東西,想要回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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