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齡人員工傷認定問題有哪些,超齡職工的工傷如何認定,超過法定年齡如何認定工傷

2021-03-19 18:19:50 字數 2542 閱讀 9379

1樓:匿名使用者

參加了工傷保險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其餘按人身損害辦理。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用工單位聘用的,不是勞動關係,不受勞動法規調整,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不能申請工傷認定。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的,由僱傭單位按人身損害承擔賠償責任,但本人具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賠償責任。

但根據人社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人社部發〔2016〕29號)第二條規定,其中保安未滿60歲之前就在在該單位工作至今且沒有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繳納了工傷保險費的,也可以進行工傷認定,享受 工傷保險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

人社部發〔2016〕29號

二、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經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在用工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如招用單位已按專案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超齡職工的工傷如何認定,超過法定年齡如何認定工傷

2樓:匿名使用者

超齡受傷後,不知道走哪些程式,是走法院,還是司法

超齡人員的工傷如何處理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2023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離退休人員與現工作單位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係以及工作時間內受傷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問題的答覆([2007]行他字第6號)即: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第六十一條等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受聘於現工作單位,現工作單位已經為其繳納了工傷保險費,其在受聘期間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公**的,能否認定工傷問題,分別對山東省高階人民法院請示[2010]行他字第10號)和江蘇省高階人民法院請示([2012]行他字第13號)進行了答覆。根據該倆份答覆: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公**的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

3、2023年4月25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2013〕34號)第八條規定:「曾經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當時沒有發現罹患職業病、離開工作崗位後被診斷或鑑定為職業病的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自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按照《條例》規定的相關專案和標準支付待遇。(一)辦理退休手續後,未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退休人員......

」4、2023年3月28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人社部發〔2016〕29號)第二條規定:「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經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在用工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如招用單位已按專案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超齡人員工傷應該怎麼處理,需要怎麼賠償

4樓:淮安浙江人

超齡人員,或依法退休後再返聘的,這部分人員不可能再與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也不可能再享有工傷保險待遇。此時,雙方存在僱傭或勞務關係,如果再發生工傷事故的,原則上,應當由用人單位負責賠償。具體的條款,參照最高法關於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規定。

1、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2、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超齡員工未能繼續辦理工傷保險,但是仍繼續工作,這個需要與公司

這種情況,經過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簽訂勞務合同或勞務協議,網上都有範本。但是關於工作期間出現工傷事故與公司無關這條是不可以的,也沒有法律效率 雖然發生工傷不能夠走工傷保險,其工傷費用應由公司支付。對這類人員的安全管理與在職人員安全管理相同,不可懈怠。不需要簽訂任何協議,簽訂也是無效的,國家對於超過法...

工傷認定行政訴訟案由有哪些規定,工傷認定行政訴訟案由的規定有哪些

關於工傷認定行政訴訟案由的規定 2004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 將案由分為三大類,即 作為類 不作為類及行政賠償類。每一類的案由結構分別為 一 作為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 作為類案件的案由確定方法為 行政管理範圍 具體行政行為種類。具體對管理範圍而言,是...

不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 患職業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