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清湯芥麥面
農村房屋非法佔用耕地會被強制性拆除。但如果符合下列條件的不會被強拆;在本村沒有宅基地,此宅基地為第一處宅基地,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及時補辦用地手續,並且在得到批准後進行了土地確權。
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單位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行為。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是指,違反土地管理孝運消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條 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准的數量佔用土地,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第七十九條 無權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超越批准許可權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式批准佔用、徵收土地的,其批准檔案無效,對非法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悄讓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巧知究刑事責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非法批准徵收、使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網的風
可能會被強拆,如果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該拆除,如果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也可能不會被拆除。
3樓:力文
會,我們這邊非法佔用耕地修房子的,還沒有建雀散嫌完就被拆了,而且現在修房屋,得先審批,既然是頃手非法佔掘棗用耕地,那就是沒有審批了,更給拆了!!!
4樓:飛吧
禁止在耕地上蓋房以及搞建設一經發現會嚴肅處理,非法佔用耕地就會強拆而且不會有拆遷補償。
5樓:純樸又歡喜丶東風
農村房屋非法佔用耕地會強遷嗎?你佔了基本農田,耕地面積肯定是被拆掉的。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強拆合法嗎
6樓:夕陽下的黃牛
這個是合法的強制拆除。
違章建築無論過多長時間,態穗只要需要拆除的,行政機關就可以責令當事人自行拆除,如果逾期不拆除的,會型胡強制拆除。
首先,根據當前的法律,被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被徵收拆遷時,不予補償。
其次,以下幾種情況即所謂的違章建築:
1、佔用已規劃為公共場所、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綠化用地的建築;
2、不按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的建築;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築;
4、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建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築,特區內城市化的居民委員會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農業用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築;
5、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違反城市規劃或超過市**規定標準的建築;
6、擅自改變工業廠房帆租卜、住宅和其他建築物使用功能的建築;
7、逾期未拆除的臨時建築;
8、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建築。
所以,若是符合以上情況的違章建築,那麼即可能無法拿到補償。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強拆合法嗎
7樓:公尺妮法務
農村佔用耕地建房會被拆。因為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消液,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未經批准屬於違章建築,應該拆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拿好物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襪敬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非法佔用耕地罪應怎樣量刑,非法佔用耕地罪怎麼處罰?
一 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
農村修路挖河佔用耕地有補償嗎,農村修路佔用了我家土地有補償嗎
根據我國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 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
非法侵佔個人房屋是什麼性質,他人非法侵佔我的房屋
非法侵佔個人房屋構成侵佔罪。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 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屬於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 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