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分割離婚協議房產

2025-04-17 14:15:11 字數 4462 閱讀 3568

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房產分割分為以下情況:一方父母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雙方父母出資購房,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一方婚前購買房屋,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對於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只要未過戶,依然屬於贈與人,不予分割;以父母名義買房,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遊賣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陸皮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神悉逗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樓:品法留白

這個只要離婚雙方能夠協商一致,源模就可以在離配侍婚協議上註明房產如何分割,按照這個協議辦理分割手續就可以,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式雹賣緩,以法院判決結果為準。

3樓:甄從壘

那你換個這個離婚房產的協議的話,這個就是說婚前滑冊的美的房子是補水的,手鬧還是誰的名下的房子,如果是雙方都沒有過錯的話,那你試試附近雙方各佔一半,如果是有過錯一方畢讓罩的話,那麼這個過程中,就是說可能有權利,別人要求晉公升出戶了。

4樓:爾就是愛耍寶

這個只需要當時雙方拿好離婚證離和離婚協議書等證件。攜帶好足前橡夠的過運答戶費用,到房產慧悄旁局辦理離婚析產登記就可以了。

協議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5樓:王旭波

法律分析:協議離婚房產分割的情形:1.

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擾逗州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緩蔽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指洞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協議房產分割

6樓:洪利

您好!根據你問的 離婚協議 怎麼房產分割,1、夫妻 結婚 前其中一方購買的房產,而且是付清所有房款的,取得 房產證 的,這是屬於這一方的 婚前慶鎮寬財產 ,不在 離婚房產分割 範圍內; 2、夫妻結婚後,其中一方那自己的婚前個人財產全款購買的房產,也是這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在離婚房產分割範圍內; 3、夫妻雙方在婚旅脊後共同出資全款購買的房產,取得 房屋產權證 書後才 離婚 的,屬於 夫妻共同財產 ,不管其中一方出資的份額差距有多大,在離婚後參與房產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六十九條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譽亮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後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協議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7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協議離婚時,房產要如何分割,要看具體情況。首先,一方婚前購買的房產屬於其個人財產,在離婚時配偶是無權請求分割的。其次,一方婚前購買的房產,婚後如果在房產證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屬於夫妻共同共有財產,離婚時應當進行分割,如何分割由當事人雙方自行協商決定。

如果是一方婚後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產,也屬於其一人,但如果房產證加了配偶姓名的,屬於夫妻共同共有。最後,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子屬於共同共有,可以一人一半或者按出資份額分割。另外,如果房子是父母買的,有以下三種情況:

1、父母在子女婚前贈與子女的房屋且只登記在其子女一方名下的,屬於其子女的個人財產;2、如果是父母婚後贈與其子女的,也只登記在其子女一人名下的,視為其專用的生活用品,屬於其個人財產;3、如果男女雙方父母在婚後共同出資購買房產,再贈與夫妻兩人的,可以算作是夫妻雙方按各自父母出資的份額按份共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顫衡法》

第十八條【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蠢亮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茄檔做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離婚房產分割手續如何辦理

8樓:趙麗

一、離婚房產分割技巧。

1、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2、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3、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離婚如何辦理房屋轉移變更登記。

夫妻離婚時,需要進行財產分割,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大部分都需要涉及到房產變更登記的事項。如何辦理房屋變更登記呢?辦理變更登記需要提供什麼材料呢?

當事人身份證件、房屋權屬證書(或商品房買賣契約正本)、有民政部門蓋章的離婚協議書及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如產權歸一方所有,獲得產權的當事人可自行辦理登記手續;產權歸雙方共同所有的,需當事人雙方共同前往進行登記;產權歸另一方和子女共同所有,由當事人攜子女共同前往進行登記(如子女未滿18週歲,由其法定監護人攜帶監護關係證明和本人身份證件代為進行登記),其中歸子女的那部分產權需按贈與辦理。

民法典律師提示:如離婚協議書未經民政局蓋章或相關材料中內容表達不一致的、有明確要求另一方配合的、需雙方當事人一同前往辦理。辦理上述房產登記時如房屋已設定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權人准予轉移變更的證明。

離婚財產分割,離婚後房產如何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時應當被分割的是你們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所謂共同財產是指你們婚內的兩個人的所有合法收入。婚內,是指自雙方領取結婚登記證之日起至辦理離婚手續之日止,這個期間的雙方的所有合法收入,才能被列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離婚財產分割時原則上應該是將雙方的所有財產彙總到一起,然後一人一半,婚前財產及離...

離婚後財產如何分割,離婚後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一般來說,在離婚時,首先應該明確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只有夫妻共同財產才涉及到分割的問題,而那些只屬於夫妻...

如果離婚房產應該如何分割,離婚後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