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租借到藥企,叫contract cra,人事關係是cro的人,cro為你發工資和福利。做藥廠的專案,可能在藥廠的辦公室或者cro的辦公室工作,和藥廠自己的cra在工作和培訓方面櫻昌沒有區別,也不存在歧視,做的好的一旦藥廠有人頭,多半會順便把你招進去,哪怕支付違約金。這其實也是曲線進入大藥企的辦法。
工資福利你和cro談,他們找乙個合適的人也不容易,所以談工資會處在比較有利的地位。關鍵是你的資歷夠並純頌簡且能經過藥廠的面試。對藥企來講,租cra天天在眼皮下工作,會比較放心,質量更做褲好保證,成本也比整體外包專案給cro便宜,更樂於租cra,所以這一行目前很火爆。
大型cro不原意看到這種方式,因為無疑縮小了市場並且自己的人面臨著很大被挖的危險。講了這麼多,基本的職業道德還是希望大家遵守,在一家公司至少呆滿1-2年以上,頻繁跳動見異思遷我是很反對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在國外,contract cra很厲害,收入很高的,雖然只是負責乙個專案。
請問市容監察員有沒有權利收費?
3樓:落花的願望
聘用的合同制市容監察員沒有執法權力,不得掌握執法票據,不能獨立進行執法活動,只能協助進行執法工作。市容督察員沒有收費、執法權力,只能檢查督促沿街衛生。全區除經考試、培訓錄用聘任的85名合同制市容監察隊伍外,杜絕使用臨時聘用人員。
土地執法監察協管員的工作好不好?在裡面什麼待遇?
4樓:資源環境觀察
待遇當地情況不好說,應該參照當地的國土口的事業單位。
主要是協助土地執行監察。應該歸縣土地執法大隊管理,也當是同乙個單位吧。
主要是土地違規的執法和處理。
工廠與員工簽定的勞動合同是否必需在當地勞動監查大隊備案
5樓:微風
工廠與員工簽定的勞動合同不一定要在當地勞動監查大寬察隊備案,按照《勞動合慎輪茄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桐物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不需要在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備案。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6樓:網友
全面推行勞動合同禪數制度的時候,為了規範合同,曾經實行勞動合同鑑證制度,不過這個制首頌度已經在2007年廢止。按照2008年賀芹首施行的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備案已經不是法律所要求。
電信派遣制員工工作10年以上是否可以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7樓:網友
是的,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8樓:
你的合同和誰籤的就是誰的員工,勞動合同法沒規定「在用工單位工作達到10年以上,就可以和現在的用人單位直接簽訂長期用工合同」,但規定在用人單位(就是籤勞動合同的單位)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的可以要求單位和你籤無期勞動合同(通俗的說,就是終生合同,一般女的到50歲退休,男的60歲)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我覺得你與萬博簽訂的應該是勞動合同,萬博派你去電信,則你與電信之間形成勞務關係,則關於你提供的勞務,萬博與電信間也應該有乙份合同,就是你的勞務合同,這是兩個公司之間的合同,你與電信之間關係的維繫主要就是這個。
9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企業在鑽勞動法的空子,現在很多企業都在這樣做。這種做法不違法,但是屬於勞動監查部門重點查處的物件。
10樓:網友
要看您平時工作表現出色否?領導認可否以及關係如何?10年了,以上如果沒問題,應該早就轉正了吧,試試「研究研究」。另外**一篇移動內部人士的感慨。
11樓:網友
你做了9年之後,電信換一家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你也沒辦法啊,你永遠只是做了9年,達不到10年,就沒辦法籤終身合同。
請問沒有籤勞動合同,勞動監察大隊管嗎
12樓:周說
用人單位沒有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立案,要求處理。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13樓:橘子不如橙子
管,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局行政部門會幫助勞動者處理。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4樓:羽涵哥哥
五個人以上一起去,管的。
15樓:手機使用者
只要你有證明你在他那裡上過班的就行。
想請問下勞動監察隊是做什麼的?企業不和員工簽署合同,勞動監察部門有責任嗎?
16樓:趙光華
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行政主要管理部門具有權利對違反勞動法規的單位或勞動者予以警告、通報批評、罰款等處罰。執行該項權利的前提是該單位或勞動違反了我國的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對於違反非常見類法規的,勞動部門可以建議有關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罰;觸犯刑法的應被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不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希望對你有幫助。
17樓:輪迴百態
勞動監察隊是專門處理勞動糾紛、維護勞動者權益、監督用人單位的勞動行政部門,就你所說的企業不和員工簽署合同屬於違法行為,可以向該部門舉報的哈。
18樓:網友
只要你在企業工作滿一年,就已經算是有實際勞動關係了,企業給你發的工資條,上班記錄單之類的都可以證明你們的勞動關係,按你所說的工作了四年了,企業就應當給出四個月至六個月的辭退補償費之類的費用的。仲裁部門不受理,你可以採取錄音等形式記錄下來,然後直接到法院起訴去。
(1/2)請教律師或勞動監察人員:如果超出一年務工時間,單位一直沒簽訂合同,現在單位要求與我簽有固定期限...
19樓:立霏燈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鎮餘例生效後未籤勞動合同的只能主張11個月的雙倍工資,11個月之後只能是與帆旅肆單位形成無固定期限的勞動態轎合同。
原場長沒按合同給我們開支,該給的沒給,現在退休了,因行賄黨員也開除了,請問紀檢監察委還能管嗎?
20樓:利頓紅茶
為什麼不是去找勞動監察大隊呢,或者去法院起訴。紀檢監察也不是做這個事情的啊。
什麼是合同制教師,教師招聘合同制和在編的具體區別?
合同制教師即非在編教師,為臨聘人員或者稱作合同工。合同到期學校可以根據教師能力和具體崗位需求來決定是否續簽合同。成為合同制教師一般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2 有教育教學能力,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3 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35週歲。4 具有招聘學科及職位...
公務員法警需要考什麼科目急,合同制的法警也需要考試麼考什麼
朋友 我告訴你吧 法警和普通的公務員一樣 就是行測 和 申論 兩門。你好,這個來 要看是社會類的自還是政法招 bai警類的。社會類的du一般考行政職業能力zhi測驗和申論 也dao有可能外加公安基礎知識,或者法律基礎知識,具體情況根據各省的情況自己定,需要檢視公告,根據公告確定 政法幹警類的一般考三...
合同制教師激增的今天,你知道成為編制教師的途徑嗎?
教師的編制,就是事業單位的編制,意思就是公立學校的在編老師,屬於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而非在編的老師,或者是臨聘老師,就是我們常說的合同制工作人員,在合同期內享受事業單位工作的待遇。總的來說,有編制的教師相比合同制的教師,工作的穩定性及工作待遇,會相應地更有保障。根據我的瞭解,成為正式在編制教師有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