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房物業介入是否合法

2025-03-12 18:05:13 字數 3277 閱讀 1509

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說明:交房物業介入違法是肯定的。但是我不建議您拒交,我給您詳細分析一下:

由於新建小區的物業公司是前期物業,前期物業和開發商是一家含扮虧。缺梁物業費早晚得交,開發商這麼做只不過是搭車收費而已;2000元的裝修抵押金只要不動建築物的承重部分,能退回,這是對業主的乙個約束,都全體業主有好處;至於75的垃圾清運費就無所謂了。如果拒交將有如下麻煩:

1、交房不順利,您要通過有關部門或法院才能拿到房子。2、交納維修**和辦房產證都要通過開發商和物業公司,由於您的拒交,您將和開發商及物業公司關係搞僵,會非常麻煩。3、還有如果發生房屋質量問題,一般都是通過物業公司和開發商協調解決的。

拯救心田如有幫助祝您幸福!

2樓:匿名使用者

1、裝修押衫洞金有點高,不過這個押金可以退的,收押金屬於違規行為,垃圾清運費是必須要交的。2、您不入住,也要交物業費早塌純,不過可以跟物業陸咐公司商量可以少交。

3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你房子在什麼地方敗肆,物業管理費、裝修押金和垃圾清運費這些都是很正常的,每個小區不一樣,有的小悄枯冊區,物業管理費裡面就含有垃圾清運啟巨集了,這些是很普遍的。

商品房看合同裡寫明的物業公司和交房時不是一家合法嗎?

4樓:法之道

不合法,屬於違約行為,但是不影響合同實質性的東西,屬於附隨義務,但是如果影響到你訂立合同的本意了,你可以依此解除合同。

採納謝謝。

5樓:皆有可能

1、這個官司不好打,打也沒有乙個好結果。因為購房合同主要是對房屋的主體進行約定。對物業管理而言,只是乙個有和沒有物業管理的問題,2、從物業管理程式來說,交房時的物業管理是開發商指派的臨時的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按物管條例,小區業主入住戶數達到70%時,就可以公開招聘物業管理公司。誰的管理好收費低,誰就中標。

所以,即不能說是金房物業,也不能說是中鐵物業。要看中標情況。

6樓:小棠說

後期發生更改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對業主來說指不定是件好事情呢。

7樓:啤啤寶寶愛你呦

當然是不合法的呀但是他們更換的時候應該是有個更換的不知道這個有沒有說明。

請問交房時要求籤訂物業合同合理合法不?

8樓:燕又蓮

那要看你們簽定的合同內容是否存在霸王條款了,如果一切合情合理,簽了也就簽了,但如果是開發商的圈套合同,最好不要籤,而且要聯合其他業主以法律的手段維護你們的利益。

商品房提前交付,本人不想提前上房,但物業說物業費通知交付期開始算,不管業主有沒有去交付,是否合法?

9樓:網友

先看下你的購房合同是怎麼約定的。如果沒有關於提前交房物業費的約定,一般來說可以交房了是不管你有沒有住物嫌卜業公司都要開始收費的。你說的那個物業公司倒是沒有說錯。

因為我就是做房產銷售的,雖說物業公司不是尺啟亂收費但是我在我手上賣過的小區都是物業公司給業主就優惠了。畢竟裝修期和正常入住的物業是不一樣的。你可以和你們小區的業主聯絡下,去找下物業公司談一下,看物業公司能不能給你們有些優惠。

也可以找下開陵者如發商讓開發商幫你們給物業公司說下情。物業公司都是開發商來定的,有開發商說話的話優惠的可能性比較大。開發商又不用掏什麼錢,還能落業主的情,錢等於都是物業公司認的。

10樓:盤沉

物業費是交房日開始算的,是合同上的日期。但買了不入住,物業費一般是百分之七十。

商品房交房後開發商或物業公司有權強攬裝修工程嗎?

11樓:光戈

應該是,可以拒絕。如果是開發商或物業不供電可以聯絡其他業主一起找開發商或物業解決,如果是他們不解決可以找律師諮詢下。

物業協議是在交房時籤嗎

12樓:偶要唱一首情歌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業主在購買房屋的同時,應該簽署乙份《業主臨時規約》。

規約中就物業管理、物業收費等事項做出了明確的約定,並要求業主遵守。

該規約屬於購房合同之中的要約項,具有法律約束力。

你們可以去找開發商,影印這份《臨時規約》。

作為你們實施物業管理、收取物業管理費的法律依據。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房地產開發商向購房業主交付房屋的義務交給物業公司是不是合同轉讓,怎樣做才合法?

13樓:網友

不是,是委託,,,轉讓 的話,就是把房子都給物業了,,開發商沒那麼2b吧。

14樓:寶貝請轉身

你理解可能有點錯誤,這種情況不會出現合同轉讓,也是無效的。只有開發商授權委託給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才有權**該物業的房屋交付手續。但是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出現的,因為很多時間業主對於驗收有疑問的還需要開發商來進行協商解決。

所以你所說的合同轉讓是無效的吧,只能是乙份授權委託書、乙份**合同。 合法的程式是找開發商去做乙份委託公證,授權書、然後跟物業公司簽訂乙份**合同。

還沒有交房,只是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要求交物業費等,合理合法嗎

15樓:君同法律**諮詢

問:還沒有交房,只是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要求交物業費等,合理合法嗎。

開發商不按時交房怎麼辦?針對開發商延遲交房,業主們可集結起來找開發商討個說法,如果不行可走法律程式。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此外,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因此,如果開發絕弊商沒有按期交房,業主可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購房人如欲解除合同,應當先進行催告。催告之後超過三個月的,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解除合同。

因**而導致延期交房應該經過權力機關橘巨集螞認定屬於不可抗力。屬不可抗力因素的,必須由**、法院等職權部門圓埋認定,並通過法律約定。如果確實出現了因**影響而延期交房,需要有關權力部門裁定後才能認定。

而不是由開發商口頭約定,業主可要求開發商出具有關權力部門的裁定公告。經過權威部門裁定才能不追究違約責任,否則購房者依然可以利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按照《合同法》,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因為工期、材料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如果開發商不能出具有關權力部門裁定公告,業主可依據購房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條款,按交付期限計算賠償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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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正常的用電。房地產開發商交付房屋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購房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 2 所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約定 3 設定樣板房的,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 裝置 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與樣板房一致 4 向購房人提供 住宅質量保證書 住宅使用說明書 5 房地產開發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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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屬於商品房的一種,商品房包含商鋪 商品住宅 寫字樓 公寓等幾種,以上法律應該適用!商品房包括普通商品房 住宅 商業 辦公 其他,然而商鋪屬於商業用房,所以商鋪也屬於商品房的一種。是。商品房包括商鋪,普通住宅,商住兩用房。可以用來買賣的房屋都叫商品房。商鋪屬於商業類的,不限購也不限貸款的。但是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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