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違法解除工傷職工能否要求精神損失

2025-03-09 09:25:25 字數 3891 閱讀 1608

1樓:網友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工傷職工勞動合同,工傷職工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工傷職工勞動合同的,工傷職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工傷職工伏舉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工傷職工不能另行主張精神損失費族搭。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兆廳拿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薄情

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工傷職工要求精神損失沒有法律依據,勞動者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係。

發生工傷能否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3樓:季金鳳

依我國法律規定,工傷補償專案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生活津貼、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住宿猜段帶費、護理費和輔助器具費用,精神損害賠償費不在此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二條 因工負傷、殘廢待遇的規定:甲、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應在該企業醫療所、燃攜醫院或特約醫院醫治。

如該企業醫療所、醫院或特約醫院無法醫治時,應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轉送其他醫院醫治,其全部**費、藥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穗蘆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負擔。在醫療期間,工資照發。乙、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確定為殘廢時,按下列情況,由勞動保險**項下按月付給因工殘廢撫卹費或因工殘廢補助費。

一、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殘廢撫卹費數額為本人工資百分之七十五,付至死亡時止。二、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殘廢撫卹費數額為本人工資百分之六十,付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三、部分喪失勞動力尚能工作者,應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給予適當工作,並按其殘廢後喪失勞動力的程度,付給因工殘廢補助費,至退職養老或死亡時止,其數額為殘廢前本人工資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但與復工時本人工資合計,不得超過殘廢前本人工資。

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四、殘廢狀況的確定與變更,由殘廢審查委員會審查。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職工受工傷能否另索精神損害

4樓:吳莉

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要求精神賠償的。

工傷事故糾紛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後,受害人要求用人單位賠償其精神損害的,仍屬於勞動爭議,當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訴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因用人單位或者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造成工傷事故,受害人就精神損害賠償向法院起訴的,屬於民事侵權案件,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工傷保險賠償屬於社會保障法的範疇,具有公法性質。

勞動關係中的勞動渣雀者因工傷事故遭受工傷人身損害,應當按照***制定的《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請求工傷保險賠償,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不能直接對用人單位提起人身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

精神損害賠償是指自然人因其人此數身權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權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損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親屬要求侵權人通過財產賠償等方法進行救濟和保護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性質是財產賠償責任,具有填補、撫慰、懲罰的功能。

由於工傷保險待遇與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法律性質和功能不同,對工傷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不能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一、工傷事故能要求哪些賠償。

工傷賠償包括:

一)醫療費:**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工傷保險藥品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3款。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三)交通費、食宿費: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四)****費:**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6款。

五)輔助器具費: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法律森梁首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六)停工留薪: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

七)護理費: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第3款、第32條。

工傷是否能提出精神損害賠償

5樓:王鵬

法律分析:不能。工傷保險賠償屬於社會保障法的範疇,具有公法性質。

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工傷人身損害,應當按照***制定的《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請求工傷保險賠償,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不能直接對用人單位提起人身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返姿在工作型稿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卜世孝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發生工傷能否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6樓:趙尚曉

法律分析:不能。工傷賠償專案裡是不包含精神損害賠償的,工傷補償專案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生活津貼、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住宿費、護理費和輔助器具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畝尺高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迅尺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困兄)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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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可以解除合同。第二 可以和單位協商解決。第三 還可以諮詢下當地社會保險中心 12333第四 具體可以諮詢當地社會保險中心。第五 網上五花八門 只有當地解答最權威 最準確。第六 祝福你工作順利 事業發達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附帶說明 建議你多買商業保險作為補充和提高。可以,只要是出於你自己願意就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