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一年半被辭退,公司給了了兩種補償方案,我該怎麼選呢?

2025-02-26 05:30:16 字數 6179 閱讀 1860

1樓:網友

做了一年半被辭退,檔蔽陪工資給了兩種補償方案,我該怎麼選?我覺得你選笫一種方案,錢拿到多點就好了。至於離職證明上寫辭退是嚇你的,目的是要你少拿錢,規範的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上不會寫辭退二字的。

你這種應是協商解除,你要注意保留給你二種方案時的證行蠢據,到時公司真的寫辭退,那你就提勞動仲裁,屬於辭退的情形,公司又要支付賠償金了,那公司是得虧大了。並銷。

2樓:七臺河李陽平

被用人單位辭退,採用第一方案合理、合情、合法,對勞動者更有利(比塌棚如領取失業保槐御險金)。

主動辭職與被動辭退,都不會影響再團明則就業或者求職。

3樓:水月光中夢一場

單橋弊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是可以拿到雙倍經濟補償的,也就是14個月的工資,然而本案最大問凱輪題是證據問題,你需要蒐集證據敏孫族證明你們的勞動關係和工資水平。證據如勞動合同、工作服,工作證、工資條、轉帳記錄等,建議委託律師協助蒐集證據、並與單位協商賠償,從而保護你的最大利益。

4樓:網友

第一種方案挺好的。拿到錢才是伏喚王道。

辭退是工作伍啟結束的一種情況而已。腔廳如沒有什麼影響的。

平安健康快樂每一天!

5樓:咩說淡何後衍

依據合同辦事,合同不到期,屬於單方面毀約,可以聘請律師幫你討回公道。

6樓:好看的精彩剪輯

那樣對你的收益比較大,那就選哪樣,如果全都不選,那就直接上發律。

7樓:小薰不

這樣公司同意麼?你這樣折中我覺得算可以了而且是自願申請離職。

8樓:網友

首先,你的業績沒有達到預期,這個考核單位事先是否公示,考源襲核是否埋裂慧客觀合理,是否作為崗位要求明示,這個涉及是否解除違法的問題。你害怕,單位其實也是存在一定風險的。建議你先梳理下,看看單位是否有依據解除與你的合同,可能覺得,業績沒有達到預期,單位只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二項之規定,以勞動者不能勝任,經培訓或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而在你的描述中,單位是沒有對你進行培訓或者調崗的。所以單位有很大可能會存在違法解除,單位應支付賠償金(補償金2倍。即三個月)。

所以,你需要梳理單位是否有足夠的證據解彎答除,如果沒有,你是相對主動的,你可以和單位積極溝通,希望單位給你經濟補償金,然後寫「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並支付經濟補償金」。當然,這個是乙個談判有來有回的過程,有時會耗時。你的考慮也是有一定道理的,為了避免後續找工作的麻煩,你也可以慎重,畢竟也就是1兩個月工資的事情。

9樓:了了八了

你想的「居扒譽中方案」並不居中,而是對後一種方案的討價還價。而且後一種方案並不能稱之為補償方案。

如果是我,肯定選擇第一種方案。

為什麼呢?因為公司給的乙個半月工資補償是它應該給的。而辭退也好離職也罷,提前結束合同是事實,它願意怎麼寫就怎麼寫。

如果因為害怕下乙個工春畝段作因為這件事受影響,那說明你與那個下乙個工作無緣。

合適的工作,應該是公司要,自己肯,二者一拍即合那種。

絕不應該是靠欺騙耐稿和隱瞞。

10樓:卻冬

這種談芹好情況可以選擇第一種補償方式,這樣才能保證你的權益,不要擔心會影響你的未來工作,含鉛只要自己有能力一樣首兄會有好的發展。

11樓:書生之見是我

工作一年半,按照勞動法規定,應該賠償乙個半月工資,其它所謂折中方案都是違法行為,你考慮清楚了。

12樓:我是乙隻皮皮鴨

只要公司給賠償,管他是自動辭職還是被迫辭職都無所謂,一定要給賠償,不給賠償就是勞務局告他。

13樓:庚頎

兩種情況都不選擇,旅拿正常上班,等不發工資拆蠢搭的時候去勞動仲裁告他們,會有經濟補償金,和開除你的檔衫賠償,關鍵問題不能簽字自願離職。

14樓:wcg選擇

因為是單位要辭退你攔首,就必須依法給予經濟補償簡森數。所以就選第一種方案。至於以後找工作,不會春滾受到太大的影響。

15樓:蒙暖

做了一年半被辭盯此退公司給了兩種補償方案我認為還是選擇第乙個做了一年半被辭退,公司給槐喊了兩種補償方案,我認為還是選擇第一凱明迅種方案拿補償乙個半月的工資直接走人是比較好的,不要再跟他們有糾纏。

16樓:網友

既然被辭退當然可以按照你的要求去協商,如果不同意只能二選一,那麼就要補償吧,畢竟這個更實際一些呀。

17樓:網友

1.如果公司願意給與補償,那就照著更高的賠償方案去談,能多要一些不好麼?

2.如果擔心旦凳背景調查,也可以和新單位模判旅解釋,就是為了拿到失業保險金,這個用人單位都是可以理解的。

千萬別沖毀接受個月的賠償這種方案,感覺有點虧啊。

1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按照你折中的敗畢方案跟公司兆戚談,如果公司不同意的話,那就繼續給他們耗著,每天按時上下班,每月還能拿工資。私下準備找下家。察猜芹。

19樓:江城往後餘生

選第二種方案對將來求職有利,你說的折中方案當然更好,但需徵得公司同意。

20樓:馬特雷波迷

接受公司第一方案呀!!

新業務手敗的業績沒達標,這不丟人。被公司辭退更不丟人,所以,態含不要被《辭退書》嚇住!!

你當然也可以建議使用居中方案,帆薯笑但別太抱希望。

21樓:巨才捷

這種情況公司本來就違反了勞動合同規定,同時也限制改笑談了勞動者的權利,最好兩公升銀者都不用籤,因為這核碰不等於事實。

22樓:拾秒致

了一年半被辭退,公司給了兩種普查方案,你自己的補償方案是非常不錯的,可以公司跟公司協商解決的。

23樓:帳號已登出

這一年半被辭退,公司給了兩種補償方式,其實這兩種的話都差不多,我覺得第一種就可以了。

24樓:網友

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根據勞動法規定,作出裁決。公司的兩種補償方案都是違法的。

25樓:網友

都不選擇,兩種方案對按照法律法規來處理就行了。

26樓:妖皇紫羽

做了一年半被辭退,工資給了兩種補償方案,我該怎麼選?我覺得你就選擇第一種嘛,第一張我覺得挺合理的。

27樓:湛潔玉

做了一年半不半被辭退,公司給了兩種補償方案,我該怎麼選呢?這個的話閉慶應該可以根據自己的這個蠢櫻想法來進行挑選的,一般轎檔握情況下的話,根據自己的需要。

28樓:幹平安

我覺得這種情況你不能寫辭職,這種辭職的話,你就享受不到失業險了,儘量讓他辭退你會更好。

29樓:不言也不語丶及

這種情況下,記住選的是對你最有利的,然後對你日後發展有沒有什麼影響的。

30樓:網友

感覺都不是很合適,而且公司明視訊記憶體在壓榨欺騙行為。不符合勞動法,你可以去勞動局告他們。

幹半年被公司辭退有補償嗎

31樓:向欣

法律分析:有,勞動者工作半年被用人單位違法辭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公升蠢者支付賠償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搭絕單位依法辭退勞動者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用人單位提出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5、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6、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7、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8、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吵枝陪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幹半年被公司辭退有補償嗎?

32樓:于傑

法律分析:有,勞動者工作半年被用人單位違法辭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依法辭退勞動者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用人單位提出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5、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6、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帆螞高7、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8、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態尺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物稿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在公司做了2年半辭退怎麼賠償

33樓:尹鳴鶴

遭公司辭退怎麼賠償因被辭退的原因而定。被單位無故辭退的,單位應該支付雙倍的 經濟補償金 作為賠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槐棗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是因為經濟性裁員被辭退的,單位只需要根據 工齡 支付經濟補償金,而不是雙倍賠償。如果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蠢畢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帶明芹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在公司工作兩年被辭退如何補償

34樓:胡文學

工作兩年被辭退補償是支付兩個月的勞動者本人工資。因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標準是按照勞動者的工作時間長短來進行不同的確定,經濟補償按絕槐羨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不能並拍辭退員工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辭退員工的情形如下: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明型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做了一年半被辭退,HR提了兩種補償方案,不知道怎樣選擇?

做一年半被辭退,而且根據人力資源部給你的方案,應該是你因為犯錯才會被辭退吧!如果是你真的犯錯而被辭退,那就選擇第一種方案吧!以後好找工作!如果是被辭退,以後就不好找工作了!當然是選擇第二種啊其當然是選擇第二種啊,其實哎呦,關心你不對,我還有我在這裡誰炒誰的魷魚都一樣,關鍵是要給錢哦。對不對?不要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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