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做11小時班,這符合勞動法嗎?

2025-02-25 22:35:10 字數 4433 閱讀 3821

1樓:那學南

每天做11小時班,這符合勞動法嗎?

你的提問;合法!

一、勞動者每天8小時工作;

二、加班的每天加班時間不超過3小時,8+3=11小時;

三、勞動者自願加班,不得輪敗強制;

四,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每月不得累計超過36小時;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符合上述宴桐爛規定,勞動者一天工作11小時晌漏的,為合法用工。

2樓:網友

根據《勞動法》第38條,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就是每週至少要休息4天。

根據《勞動法》第36條,勞動者每天不超過8小時工作制度。

根據《勞動法》第41條,單位經過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勞動者每天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根據上述規定,勞動者最多每月工作時間為;:

每月行毀按檔晌備謹碰出勤天數:

365-11-52)/12個月天。

每月最多工作小時數:

8小時x天+36小時小時。

提問者說勞動者每天都工作11個小時,每月工作時間是:

11小時x30天=330小時。

顯然超過《勞動法》規定的最多工作時間小時。

單位這樣做,是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

勞動者可以通知單位拒絕危害身體健康的加班。

如果和單位協商不成,勞動者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3樓:交流電邢蚊

你好,不符合《勞動法》。

每天上班12小時,根據《勞動法》這屬於違法嗎?

4樓:卓越社會觀

這恐怕是很多朋友疑惑的問題,明明勞動法規定5天8小時工作制,每月加班不能超過36小時,但那麼多公司都每天上12小時,超時加班都是司空見慣呢?所以,這個不能簡單地用是否違法來理解!如果是5天8小時的標準工時制,這個肯定違法!

如果是綜合工時制,那麼要看整月下來的上班工時是否有超標!但即便如此,如果是每天上12個小時也是違法!

乙個企業天天上班12小時,完全是變相自殺,所以不建議在這樣的企業工作,當然,如果工資給得很高,可以考慮短期做一下,長期下處對身體傷害大,現在國內的公司可以說都是在超時加班,賺取辛苦的加工費,不像西方國家就光靠著專利研發,年年坐享高福利,享美好生活,沒有專利的企業,沒有研發團隊,始終處理利益的最底層,受別人的盤剝,所以**一直在強調,經濟要軟著陸,就是要排除勞動密集型加工企業,因為其利潤低,勞動者體力繁重,國家提倡發展服務型行業,科技型企業,逐步擺脫三來一補型的企業形式,以此來提高國民待遇,讓人民享受更好的生活。

此外,根據法律規定,你每天工作12個小時,超出法定標準工作時間4個小時,超出的4個小時應當按照你正常工作期間標準的倍向你支付延時加班費。如果是週末或者法定節假日,那麼應當按照2倍和3倍的標準向你支付加班費。如果企業拒絕支付,你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為我們國家對勞動爭議案件規定了仲裁前置程式,因此你必須先申請仲裁。

對於乙個年輕人來說,更多的要去想一想,為什麼必須要工作這麼長的,是因為效率低下,還是因為訂單過多。針對相應的情況採取相應的辦法。一定要去對學習,多去選擇,避免這樣違法的工作。

如今資訊如此發達,工人的法律意識也越來越得到加強。多看看一些勞動法,對自己工作也很有幫助。

5樓:阿公尺巴

每天上班12小時,根據勞動法是屬於違法的,因為勞動法中規定上班時間不得大於12小時。

6樓:**萬事通

回答你好,一天上班12小時是違法的。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超過的,就是違法。

希望能幫助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7樓:莫莫學習

這是屬於違法的,所以要勇於的去找記者**,保護自己的權利。

8樓:楊倩依

每天上班12小時,根據勞動法規定,當然違法,如果沒有給予相應的加班費用,那就是違法行為。

一天上13個小時的班符合勞動法嗎?

9樓:山水阿銳

你好,一天上13個小時讓談的班是違反勞動法的。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橋鏈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敏滑孫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10樓:堅強的腎

國家老毀實行勞動者每日飢穗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侍肢備間不超過四十四個小時的工時制度,每天工作13小時,一週工作時間就超過了44小時,所以是違反勞動法的。

一天工作12個小時符合勞動法嗎

11樓:律臨楊雪

法律分析:不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工作12小時肯定不合法。

另外根據第四十一條之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一週六天都是12小時肯定違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每天工作10小時符合勞動法嗎?

12樓:信必鑫服務平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旅拆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法怎規定一天12小時的工作?

13樓:恆一法務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悄鬧梁制度。超過八小時就要按照加班計算,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彎薯五十的工作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啟運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根據勞動法規定: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第五條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十二條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職工,工作日正好是週休息日的,屬於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節假日的,要依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支付職工的工資報酬。據以上規定【綜合計算工時制加班費支付規則】1)計算週期內某一具體日、周實際工作時間可超8小時或40小時;2)在綜合計算週期內,實際工作時間總數超過該週期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總數,超過部分支付倍工資;3)工作日正好是週休息日的,屬正常工作;4)工作日正好是法定節假日的,支付3倍工資。

一天工作12個小時符合勞動法嗎 -法律知識

14樓:符志峰

法律分析:不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之規逗局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工作12小時肯定不合法。

另外根據第四十一條之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漏棗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一週六天都是12小時肯定違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山搜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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