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該條第。一、三項規定的,可以要求補足報酬,並要求單位按照應付報酬的給予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你的情形符合三十八條第二項的要求,根據四十六條的第一項規定,你可以向勞動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給你支付經濟補償金。
ps: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立天劉
收集證據,直接去找人事部門。說如果不按約定的支付工資和賠償,就使用勞動法來爭取你的利益。
如果他們拒絕你的請求。那就找律師來幫忙。不過得看看律師費高低,太高的話,而賠償或工資不多,就得不償失。
3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狹義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
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履行怎麼辦
4樓:潘普法課堂
一些勞動者害怕失襲絕去工作機會,當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也忍氣吞聲,不知道該如何辦。如果遇到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籤勞動合同怎麼辦呢?如果用人單位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簽訂了勞動合同之後將兩份勞動合同都收走了,那麼以後你和單位發生糾紛時,勞動者想證明自己是在這個單位工作的,或者想證明你的工資標準,都將是件很困難的事。
因此,勞動者在平時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儲存其他的茄喚證據材料,來證明自己是在這個單位工作的以及工資是多少。這些證據材料主要包括工作證、上崗證、出勤記錄、工作記錄、領取工資的依據等等。所以,當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最重要的任務就是收集在單位工作的證據,而且越全面越好。
拍納姿。
用人單位不按勞動合同執行
5樓:袁霄霄
用人單位不肯 簽訂勞動合同 , 違反勞動法 ,怎麼辦完全可以 申請勞動仲裁 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勞動法》第十二章對違反勞動法的法律責任作有規定。 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 承擔賠償責任 。
第九十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談物渣,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第九十七條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 解除勞動合同 或者含悄故意拖延不 訂立勞動合同 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 連帶賠償責任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螞凳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因客觀原因無法履行用人單位該怎麼解除
6樓:趙亞坤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是不可抗力所致,用人單位已履行協商程式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應按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襲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啟禪態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悄源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因客觀原因無法履行用人單位該如何解除???
7樓:創作者
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是不可抗力所致,用人單位已履行協商程式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源中虛同,並應按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雹燃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培滾乙份。
法定退休年齡人員是否能與用人單位建立事實勞動關係
1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 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係處理。2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
用人單位合同期滿後,不在續簽是否有賠償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自08年起,合同到期,單位通知不續約,則自08年開始,每滿一年可以得到一個月工資作為的經濟補償金,已滿六個月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六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祝福!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不再續約的話,合同終止。同時該法規定,除用人...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是否可以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全文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是否可以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案情 小莫是今年畢業的大學畢業生,經過漫長的找工作過程,他獲得了春華公司的錄用通知。雙方簽訂勞動合同約定了3年期限,其中6個月的試用期,並註明在試用期間有任何過失,春華公司都有權 解除勞動合同 因為春華公司屬於小莫所學專業領域中數一數二的大公司,雖然條件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