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wcg選擇
勞資雙方有權按照自己的意願決定去留,去勞動局肯定有用。或向廠裡打辭職報告,乙個月後,不論廠裡是否回覆,都可以辦理辭職手續。
2樓:遊戲領路人
那看是什麼原因唄。一般的如果是想辭職的話。按照規矩來說,提前打辭職。按照天數應該是肯定會被允許的。如果他不同意的話,那麼勞動局也是會管的,因為也不是什麼大事。
3樓:於夏夏老師
您好,問題已經看到,正在打字中,請稍等片刻。
找勞動局,非常有用。不給辭職找勞動局有用嗎2021-08-04 **:找法網 2855次** 240不給辭職找勞動局有用。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找勞動局,非常有用。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提問。是不是要提前提交離職申請。
是的。提問。
是不是提前提交離職申請等乙個月不同意然後再去找勞務局。
如果離職不發工資怎麼辦。
如果提前30天提交離職申請書不批准離職,勞動合同解除,可自行離職。如果不發工資,協商無果,找勞動局投訴。
提問。我在這個廠是離職還要壓你半個月的工資這個怎麼辦。
辦理離職後,要所有工資結清。
提問。就是離職,不同意,自行離職,按照曠工一天扣三天的錢怎麼辦。
您已經提交申請,她是無權當曠工處理,是公司自身問題。
提前30天很少不會不給辦理離職手續,不給辦理勞動局投訴。
提問。提前三十天離職主任說的是工資不發。
這種情況,可以讓勞動局和這家公司談一談了。
4樓:帳號已登出
廠裡不允許辭職去勞動局是有用的。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員工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離職的,若是三十天之後用人單位不允許辭職的,是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勞動者去勞動局投訴是可行的。
5樓:劍衲
公司不可能不給員工辭職的,公司領導一直不批的話,乙個月以後是可以直接走的,勞動法有正式員工離職需要提前乙個月提交離職報告就可以了!後面就可以去勞動局仲裁的!
6樓:故事的小
廠裡不給辭職去勞動局是真的有用的因為勞動局就管我們老百姓。工資的事。
7樓:網友
這個肯定是的,你如果這符合規章制度應該是工廠不給你辦理辭職手續,你這可以去勞動局去申請。勞動局會給你。局。
8樓:丹歆然
辭職需要提前30天書面告知單位,30天以後辦理離職手續就行了,如果不給辦理,留好證據直接走就可以,到時候不給工資申請勞動仲裁就可以。勞動局肯定是管的。
9樓:悠
去勞動局有用,按勞法來,你不要管批不批,你提前乙個月遞辭職報告,一月後不管批不批,辭職也成立 ,勞動法是保護勞動者的,不充許強迫勞動 ,自願工作原則,另外有情況可以勞動局勞動仲裁。
10樓:hzh戈壁紅柳
按程式提前30天提出辭職申請,廠裡不批也不影響辭職。
11樓:查賢靜
必須的 勞動局是給我們勞動者提供保障的,你可以去勞動偵察大隊諮詢處理。
12樓:來自靈水村機靈的粉薔薇
如果你實在想要辭職,長廠裡卻不給你辭職,去勞動局有用的。
13樓:方紫桖
正常請辭後拿不到工資可以去勞動局,有用。
14樓:殳葉孤吉
沒用,這事兒歸社保局管的。
廠裡不給辭工找勞動局有用嗎
15樓:劉偉長
工廠不給工人辭職的解決辦法如下:
1、工廠不讓辭職無效,勞動者辭職是勞動者法定權利,到期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辭職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到期後是可以自動離職的,不需要經過單位的同意,但是需要保留相關的證據;
3、在試用期時提前三日通知工廠,在到期後無需工廠批准,也可以辦結工作交接後走人;
4、強行要求工人留下的話,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監察部門進行舉報,也可以向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廠裡不允許辭職去勞動局有用嗎
16樓:賈寶驊
廠裡不允許辭職去勞動局有用。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員工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離職的,如果三十天後用人單位不允許辭職的,是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勞動者去勞動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是有用的。
勞動局投訴流程:1.從勞動部門的官網投訴入口進行投訴;2.
直接撥打相關勞動部門的投訴**,或者撥打市民**進行投訴;3.攜帶相關材料到用人單位主體管轄範圍內的勞動部門視窗進行投訴,交由相關人員受理,並出具受理回執。
申請勞動仲裁的流程: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四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接受並配合勞動保障監察。
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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