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自己在工作中受傷算工傷嗎?

2025-02-11 14:15:04 字數 3971 閱讀 4225

1樓:網友

這肯定是不算的呀,既然是已經承包出去的,那所有的危險。所有的安全措施都是要自己買,進行乙個保障的。也就是說基本上出了事故都是要自己承擔的。

2樓:網友

不屬於,他個人行為。

3樓:燦爛千陽

您好!平臺合作律師為您解答。

若與單位有正規合法勞動合同是可以認定工傷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等情況可以認定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發包的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個人承包經營違反本法規定招用勞動者,勞動者發生工傷,發包的組織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四條 個人承包經營違反本法規定招用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發包的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提問。公司口頭以3毛錢一公斤的單價說包給我做,我沒同意也沒拒絕,也沒有籤合同工作時受傷了,屬於工傷嗎?

這種情況。認定工傷的概率很低的。

這就是沒有文字協議的好處和不足之處。

提問。那不能評工傷的話我畢竟幹活受傷了,我有沒有其它的什麼相應的賠償呢?

您可以索要賠償的。

可以評工傷的。

根據您的描述。

評上工傷的概率不大。

工程承包出去,工人受傷誰負責

4樓:錢元春

法律分析:包工頭承擔賠償責任,掛靠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特殊情況下,發包方也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正常情況下,工人在建築工地幹活是不籤勞動合同的,正常就是僱傭關係。1、工人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造成身體損害,其損傷應由僱傭他的僱主承擔賠償責任;2、包工頭是工人的實際僱主應對工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3、如果包工頭掛靠在某公司,這個公司承擔連帶責任;4、如果包工頭沒有資質的,發包方在對外分包建設工程時應審查分包人的相應資質,並簽訂書面的建設工程分包合同。如果發包方明知包工頭不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的,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

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個人承包的工地幹活受傷 是屬於工傷嗎

5樓:姜超

個人承包的工地幹活受傷屬不屬於工傷要根據情況而定,是勞動關係可以申請工傷認定,是僱傭關係,可以要求人身損害賠償。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承包人自己工作受傷誰負責

6樓:曹春芳

法律分析:與僱傭關係不同,承攬關係的雙方當事人之間不存在控制、支配與從屬關係,承攬人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定作人只按工作量給付承擔人勞動報酬。承攬人在進行承攬工作的過程中對正納清他人或自己造成損傷後的責任劃分,取決於定作人是否存在過錯。

如果定作人沒有過錯,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若定作人對承攬人的行為有過錯誤指示等,那麼對於承攬人的行為後果,定作人也需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茄鋒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舉前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承包人自己工作受傷誰負責

7樓:

承攬盯沖人粗弊自己受傷,一般自己負責。 與僱傭關係不同,承攬關係的雙方當事人之間不存在控制、支配與從屬關係,承攬人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定作人只按工作量凱凳殲給付承擔人勞動報酬。承攬人在進行承攬工作的過程中對他人或自己造成損傷後的責任劃分,取決於定作人是否存在過錯。

承包人受傷算工傷嗎

8樓:點行**

承包人受傷是否算工傷,關鍵要看是否符合工傷認定的條件。工傷認定條件有: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由於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因為從事和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才受工傷的;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由於履行工作職責才受工傷傷的;4、患職業病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承包出工傷誰負責?

9樓:

摘要。承包出工傷由國家工傷保險**負責,如果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由承包方負責。

承包出工傷誰負責?

您好。承包出工傷由國家工傷保險**負責,如果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由承包方負責。

工程承包方與僱工之間建立勞動關係,雙方履行勞動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工程承包方應當為僱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僱工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由承包方負責。

承包出工傷誰負責?

10樓:法律顧問羅先生

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亂行扒俗稱「包工頭」),該組織或者自然人(「包工頭」)聘用的職工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的,人民法院帶高應予支援:(四)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譁昌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職工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為承包人幹活時受傷能算工傷嗎

通常承包人與僱工的關係是僱傭關係,不屬於勞動關係。這種情況下版受傷的話當事權人申請工傷會因為不屬於勞動關係而不認定為工傷。但是當事人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來要求承包人進行賠償,在起訴的時候當事人需要找證據證明僱傭關係的存在,同時要證明當事人是在為承包人工作的時候受的傷。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

在工作中引起的腰間盤突出算工傷嗎?在上班嗎,

應該不算。雖然你說是工作中引起的,恐怕很難證明。腰間盤突出應該屬於疾病。當然,如果確是工作中受傷造成的,則應是工傷。您好,我是平臺合作律師,已經收到您的問題了。提問。在工作中腰不能動彈,檢查是腰間盤突出,能評工傷嗎。如果您患病的原因是職業性質導致的危害結果,那麼您是可以以患職業病為由申請工傷保險補償...

在工作中打架鬥毆致傷的算不算工傷

1 按 工傷保險條例 的規定,上班打架一般是不能算工傷的。2 能認定為工傷的情形如下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