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不算違章建築,但他違反了我國財產權中的相鄰原則:
我國早在1986年通過的民法通則就規定了處理不動產相鄰關係的原則。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
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雖然民法通則對相鄰關係的規定僅此一條,但卻揭示了相鄰關係的本質特徵。首先,相鄰關係是法定的,一是體現在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不動產權利人的避免妨害之注意義務;二是體現在不動產權利人在非使用鄰地就不能對自己的不動產進行正常使用時,有權在對鄰地損害最小的範圍內使用鄰地,鄰地權利人不能阻攔。
這就是「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要求。
處理相鄰關係的原則,不僅是人們在生產、生活中處理相鄰關係應遵從的原則,也是法官審理相鄰關係糾紛案件應遵從的原則。特別是在法律對相鄰關係的某些型別缺乏明確規定的情況下,需要法官以處理相鄰關係的一般原則評判是非。例如我國物權法對樹木根枝越界的相鄰關係問題沒有做出規定。
在我國農村此類糾紛還是常見的。例如甲家樹木的枝蔓越界到乙家,乙家認為該越界枝蔓影響了其家採光,從而起訴到法院,要求甲家砍斷越界的枝蔓。法官在審理此案時,首先要看當地的習慣對此類糾紛如何處理。
如果當地也沒有相應的習慣,法官要依我國法律規定的處理相鄰關係的一般原則審理此案。法官要查證越界枝蔓是否對乙家的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也要查明砍斷越界枝蔓對甲家的生產會產生多少影響,因為該樹可能是經濟價值較高的果樹。如果法官認定越界枝蔓嚴重妨害了乙家的採光,同時砍斷越界枝蔓對甲家的生產損失不大,則判決甲家砍斷越界枝蔓;反之,如果法官認定越界枝蔓對乙家的生活影響不大,但砍斷越界枝蔓可能對甲家的生產造成較大損失,可以判決保留越界枝蔓,而由甲家給乙家一定補償。
總之,判決要體現公平合理的原則,保持鄰里團結友愛的和睦關係。
2樓:老胡玉環
是臨時建築嗎?如果是那屬於違規搭建,不算建築,如果是永久性建築,要看他是否得到審批,你可以向當地建設部門如實反映,等待他們出面處理。
什麼才算違章建築?
3樓:中達諮詢
什麼才算違章建築?中達諮詢內容如下:
違建房就是指違章建築,沒有經過所轄部門批准的建築。
關於城市違建房的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了有利於對本市違章搭建和違章建築進行整治,改善本市的市容市貌,根據《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以下簡稱《規劃條例》)和《城鎮公有房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公房條例》)等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下列未經公房產權所有人同意的搭建,屬違反《公房條例》的搭建(以下簡稱違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門處理:
一)在陽臺上搭設的睜寬臘封閉性或區域性封閉性的建築物、構築物;
二)在天井中搭設的封閉性或區域性封閉性的建築物、構築物。
第三條 下列未經規劃管理部門許可的建築物、構築物,屬《規劃條例》所稱的違章建築,由規劃管理部門處理:
一)房屋加屋、屋面公升高的建築物;
二)庭園住宅和公寓的庭院內的建築物、構築物;
三)街坊、里弄、新村等地區建造的依附於房屋外牆的建築物、構築物;
四)逾期未拆除的未佔用道路的施工臨時建築物、構築物。
第四條 佔用道路(包括行人路),未經公安部門、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或雖經批悉滑準但逾期未拆除的建築物、構築物等違巧族章建築,由公安部門處理或由公安部門會同規劃管理部門處理。
第五條 未經公房產權所有人同意及規劃管理部門許可,在曬臺上搭建的區域性封閉性的建築物、構築物,屬違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門處理;在曬臺上建造的封閉性的建築物、構築物,屬違章建築,由房屋管理部門查實後移送規劃管理部門處理。
什麼才算違章建築?
4樓:王瑞恆
法律分析:屬於違章建築的有以下情況:1、沒有得到批准或者許可,就私自進行規劃和建造的建築;2、經過了批准但私自改變建築許可證上規定的型別的建築;3、通過不法手段騙取了有關部門建築審罩櫻批檔案而建成的前姿建築;4、把慧悶絕短期建築用作了長期性的建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什麼是違章建築?
5樓:中達諮詢
什麼是違章建築?違章建築,從嚴格意義上講,是指談散檔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違章建築是什麼意思?違章建築,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而佔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物。主要包括: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
4)擅自將臨時建築設成為掘敏永久性建築。
第一百四十二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建造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所有權屬於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但有相反證據證明的除外。
第十二條 拆遷範圍確定後,拆遷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一)新建、擴建、改建房屋;
二)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賃房屋。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就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拆遷人需要延長暫停期限的,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批准,延長暫停期限不得超過1年。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凡是沒有超出土地使用權證書的範圍、在拆遷範圍確定之前建設用地使用含亂權人建造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都不是違法建築。
違章建築還是違法建築?
6樓:中達諮詢
從法律意義上,違法建築與違章建築的區別主要是範圍不同,違法建築的範圍窄,僅指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所建造的建築物。違章建築的範圍較寬,指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所建造的建築物。《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使用了「違法建築」,顯然將違法建築認定為狹義的違章建築。
具體如下所示:
一 違章建築。
違章建築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違章建築主要包括:
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
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
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
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二 違法建築。
違法建築是指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准,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築的建築物伏纖派和構築物。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確定的鎮人民**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缺賀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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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的房屋沒有房產證算違章建築嗎
根據 土地管理法 城鄉規劃法 的規定,違章建築,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又稱準建證 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而佔地新建 擴建以及改建的建築物,具體來說主要包括 1 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2 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而建成的建築。...
在自家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屬於違章建築嗎
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必須要有建設許可才能算合法的建築,否則就可能被當作違建。我國農村宅基地本身就是集體土地中作為集體成員建設房屋用的土地,成員要獲取宅基地建造房屋首先就要申請宅基地,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拿到宅基地使用權證。再憑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權證申請建設住宅房屋,雖然流程看上去比較繁瑣複雜,但是都是法定...
佔用消防通道或建違章建築,不管有沒有造成後果
屬於 違建 違法行為 這個屬於違法行為的,一般是警告處理,也有罰款500元的。違建,佔用消防通道 向當地街道辦事處反映投訴,或者向消防部門舉報,如果還是不行就向當地電視臺舉報,應該很多電視臺都有相關的新聞節目。違章建築和阻礙消防通道可以怎樣投訴 可以,根據消防法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