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肖艾斯的旅行日誌
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如果滿足撤銷的條件就可以撤回,反之不能,所以加名字之前應該考慮清楚。
2樓:網友
其實我個人覺得應該是可以行使撤銷權的,畢竟這個財產本來就是婚前財產,就算加了女方的姓名,婚前財產還是不變的,不然就會讓很多女方以結婚為藉口獲取財產。
3樓:等風來
我想應該是真的。如果銀行沒有做出這個保證,也不敢收取這麼多存款。
婚前購房婚後改為女方名屬於女方的財產嗎
4樓:謝加祥
法律分析:婚前購買的房產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婚後一方改為對方名字的,視為對對方贈與,沒有其它約定的話房產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婚後夫妻雙方獲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無論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除非雙方有其它協議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空鄭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鍊銀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斗喚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後將婚前房產加上女方名字,婚前債務如何清償
5樓:一槌定音
在存在婚前債務的情況下,建議結婚前進行婚前財產公證。
夫妻雙方無論哪一方存在婚前債務,如不進行婚前財產公證,都有可能給另一方甚至夫妻雙方都帶來巨大的損失。在婚前將雙方的財產和債務釐清,可以使另一方的婚前財產能夠充分利用到生活當中。而不必擔心這部分財產會被用於償還債務。
遇到這種情況,不建議將婚前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而使其成為共有房產。
債務人婚前買房無償加女方名,債權人能否行使撤銷權?
6樓:孤高鶴不同
法海一粟認為,債權人於本案中能否行使撤銷權,須研究其是否符合合同法規定的債權人的撤銷權的行使條件。1、法律規定。合同法第七十四條第1款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簡明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芹咐禪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第七十五條規定,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根據上述規定,其構成要件是:
1)債務人實施了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
2)債務人的上述行為給債權人造成了損害。
3)債權人知道上述事由後,未超過一年,或者自債務的行為發生之日起未超過五年。
2、分析判斷。根據題主的問題,債務人將婚前財產無償加女方名字,與前述構成要件第一項相符,即債務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轉讓給了自己的妻子,但是,這裡得說明一下,債務人加名行為不會導致整個財產歸妻子,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那麼,債務人的行為是否給債權人造成損害了呢?
題嫌塵目中沒有給出答案。另外,債權人知道這個事情之後,有無超過一年?題目中也沒有給出答案。
因此,債權人能否行使撤銷權,還需要進一步予以討論。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如果在債務存續期間,當然可以。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是婚姻存續期間,一般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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