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戀愛中的煩心事
婚前買的房,婚後賣了重新買,對於這種情況應該並不算得上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再婚後是用婚前買房賣的錢來作為購買新房,並且全款購買的話,是屬於個人財產的,但是想要全款購買,可是錢不夠還需要另外補足,這個時候的錢用的是夫妻共同財產補足的話,那麼補足的部分算得上是夫妻共同的財產。除此之外如果在婚後重新買的這套房是貸款購買的,那麼之後就需要共同還貸,這個貸款包括之後的增值部分都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
關於財產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和是個人財產,是需要根據婚前以及婚後還有財產的**來進行判定的,如果是拿個人的財產來購房,並且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話,就算得上是個人的財產,即使是在婚後買的也算的上是個人財產,不能夠算作與夫妻共同財產。而在婚後與婚後生活當中的財產來買的房子,不管是登記在男方還是女方的名下這一套房子,都算得上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在離婚的時候也是需要進行分割。
在分辨夫妻共同財產的時候,需要明白的是即使雙方共同擁有這套財產,也並不代表著在辦理離婚的時候房子的分割就一定是平分的,這個時候在分割房子的時候也是需要看出資比例,結婚時間還有男女雙方對於這個家庭所做出的貢獻來判斷出這個房子最終的分配比例。對於個人來說,想要讓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的話,最好在買到房子的時候就可以在婚前或者婚後的時候就提前做一個公證,這樣如果因為婚姻的問題要離婚的話,也可以按照協議的比例來分割,這樣也是能夠很好的規避一些風險。
最後婚姻法當中對於財產的分割是比較公平公正的。
2樓:wm繁星落塵
婚前房子婚後賣了再買不算共同財產。婚前買的房產還是登記在一方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出資購房一方的個人財產,這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對於這樣的房屋不應予以分割。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係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3樓:簡簡單單百事通
如果婚後買的房子是登記在兩個人名下的話這就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不是兩個人的名字的話就不是。
4樓:f但是
是的,因為你們現在所擁有的房產是在婚後才購買的,所以雙方都擁有部分產權。
婚後賣掉婚前房子,再買新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5樓:劉然律師
錢給父母算財產轉移。因為沒有離婚前屬於共同財產。如果數額小的話,可以說是給父母送的禮。數額較大肯定屬於財產轉移。
遺產在法律上指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當然,如果婚前的錢在領證前有另外存好,然後在婚後用這筆錢來進行裝修或還貸的話,這部分也是可以視作是個人財產的。
然後如果財產上還有貸款的話,劃分的話是取得財產的那一方要給不拿財產的那一方支付目前的實際**的一半(撇去首付的部分)的。
6樓:梁師益友一一特級專答
應當屬於個人財產,離婚後不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首先,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一方婚前個人名下的房產應該屬於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變賣之後所獲得的房款只是個人財產形式的一種變化,並不等同於婚姻法十七條中所規定的婚後所得財產,因為根據立法本意,如果婚前財產經過任何處理所得款項都會變視為婚後所得的話,則規定婚前個人財產的意義幾乎喪失殆盡,婚前財產將不能再進行任何變動,也不利於社會財產的物盡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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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有用嗎,結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有。由於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 贈與 收取契稅 交易手續費 合同印花稅 印花稅 權證 房屋登記費。其次加名字程式。如果能在還完貸款後再加名字,那手續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戶手續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房管所辦理,帶上個人身份證,及其產權證,...
我是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後一直由我來償還房貸,如果現在離婚,這個房子怎麼分割?首付的錢肯定是我的
如果當事人是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子,婚後一直由當事人自己的收入來償還貸款,如果沒有婚前約定,該房屋在離婚時,婚後還貸部分,當事人應拿出一半給對方。然後該房屋還是當事人自己的個人財產。沒有特別約定,無論婚後用誰掙的錢還貸,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離婚時,不直接居住房屋者,有權要求對方支付婚後還貸部分的一半房款...
婚後買的一方房改房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您好婚姻存續階段取得的財產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 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