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母親給我買的婚房,五年後結婚加了媳婦的名字,現在鬧離婚

2021-04-17 20:17:09 字數 679 閱讀 4643

1樓:匿名使用者

按你說的情況,由於夫妻雙方均已經進行登記。按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樓:手機使用者

諮詢下律師不就知道啦

結婚前父母全額買的房子,房產證上有我父母和我的名字,結婚後加上老婆的名字

3樓:匿名使用者

該住房bai原為男方

婚前du購買和其母親共有的房產zhi。產權為男方和dao其母親共有!現在婚版後加上女方權

姓名上了房產證,就視作把一部分權益份額,或是沒有標註的話就是三分之一份額,。贈與了女方!使得女方成為該房產的共有人!

一旦離異~~女方可以以此主張自己在該住房上的權益份額!要求三分之一的補償!你想保住房產,就和你女人去一次公證處,讓她寫下放棄共有房產的協議,而且要公證。

或是去房管部門,去掉把你老婆名字在房產證。

4樓:寧波小歪峰

不要加名字就好了 如果加了 離婚就是4分之1

5樓:八三老人

如果房產登記在你們四人名下,且未約定各自擁有的份額,一般視為共同共有。

6樓:愛秋

現在房子上有四個人的名字,那麼就是四個人來分配的。

如果你擔心以後的話,那可以寫一個財產證明,讓她簽字。

婆婆要賣房給我們買婚房

可以說這裡除了你男友其他人都沒有錯,一個月四千多,如果不亂花的話每個月生活加還貸款 當然生活不能太奢侈 應該沒什麼問題,除非您是在北京或上海。現在你面臨地不是男友家有錢沒錢也不是自家人和朋友是否支援,而是你能否讓你的男友改掉那個亂花錢地壞習慣,不能的話還是分了吧。不然以後必然後悔滴!果斷分手 要不 ...

結婚前,誰買的房是不是就歸誰,結婚前,誰買的房是不是就歸誰?

結婚前,你自己買的房子是屬於婚前財產,和你結婚的人好像是跟你生活了8年之後,要是離婚才會分一半給她的。結婚前,你自己買的房子並且房產證上寫也是一方名字屬於買方婚前財產,和你結婚的人好像是跟你生活了8年之後,要是離婚才會分一半給她的。沒錯,婚前個人所有財產婚後依舊屬於個人財產,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劃分...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有用嗎,結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有。由於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 贈與 收取契稅 交易手續費 合同印花稅 印花稅 權證 房屋登記費。其次加名字程式。如果能在還完貸款後再加名字,那手續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戶手續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房管所辦理,帶上個人身份證,及其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