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或者婚前借款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
2、婚姻存續期間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樓:傻柳如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應為個人債務,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所負的債務,夫妻另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債權人於債務發生時知道夫妻約定財產分別所有」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
離婚訴訟中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是怎樣的
3樓:練虎
法律分析:離婚訴訟中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是: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或者婚前借款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2、婚姻存續期間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3、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訴訟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
4樓:姜超
根據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有:
1、為撫養教育子女、贍養老人所負的債務;
2、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開支、購置生活用品、購置房屋、修繕房屋等所負債務;
3、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負的債務;
4、婚前債務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
5、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從事經營或者承包經營所負的債務,實際上是由夫妻共同經營,或者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產生活的;
6、夫妻雙方共同從事個體經營或者家庭承包經營所的債務;
7、因雙方共同生活所負的其他債務。
一、離婚時債務如何證明。
債權債務的證據形式有以下六種:
1、有公證的借款、欠款;
2、由夫妻上面簽名的借條和欠條;
3、沒有公證、沒有雙方簽名的各種形式的借條、欠條;
4、證人證言;
5、證人出庭和證詞;
6、銀行轉賬支票。
在這六種中,有證明效力的證據,有的就是無效證據,像第三類裡面,既沒有公正又沒有雙方簽名形式的欠條、借條,從證據的角度來講,它就是無效證據。在離婚案件來說,夫妻共同債權債務都必須夫妻雙方來確認,債務必須夫妻雙方共同承認、認可,債權也是如此,你說這是別人借了我們的錢,我們還有債權,其實跟債務一樣,也是要夫妻雙方一定要確認和認可,如果夫妻一方否認都不能成立,除非你有確鑿的證據來證明。目前在離婚案件中,虛假債務的情況是比較嚴重。
有乙個最基本的法律點,夫妻的共同債務一定是雙方知道、而且用於了夫妻共同生活,法律明確規定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既然用於夫妻共同生活,肯定夫妻雙方都知道,不僅知道而且還是同意的,起碼有這兩個點,所以你要證明手寫的欠條欠款是夫妻共同使用很困難,現在虛假的債務很多,無非就是你拿著欠條,往往只有一方的簽字證明,沒有夫妻另外一方簽字,你想讓對方認可這個欠條,我覺得這是很困難的,在離婚的時候虛假債務往往不能成立,虛假債務不能成立,所以我們作為律師不要支援鼓勵當事人製作虛假債務。
與夫妻財產一樣,在夫妻債務中也區分為了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自然在離婚的時候需要雙方處理的,肯定還是其中屬於共同債務的部分。一般離婚夫妻協商約定對債務的處理,但該約定對外不能對抗債權人。
而要是不能協商達成一致,也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來處理。
離婚糾紛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
5樓:劉歡
法律分析: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坦中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法鬧謹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液信基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離婚訴訟中夫妻共同債務的判斷規定
6樓:陳鋼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為維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於為共同生活目的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根據該定義,夫妻共同債務具有兩個基本特徵:
一是須產生於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即雙方結婚之日起至離婚時止的期間。但婚前為結婚後共同生活購置物品所負的債務,應當為夫妻共同債務。二是須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活動,包括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
符合上述條件,不論是以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的名義所負的債務,都屬於共同債務。反之,如果債務不是發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或者雖然發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但不是用於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的,都不屬共同債務,而是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
7樓:家與家事務所
您好。通常而言,當債務是發生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滿足以下條件的時候,就屬於是夫妻共同債務:
1)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夫妻一方時候追認等代表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雖然是以個人名義,但是是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
另外,需要特別提醒您的是,如果債務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產生,但是是以個人的名義簽訂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負的債務,是不屬於夫妻債務的。
相關法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8樓:浮雲
在不涉及他人的離婚案件中,由以個人名義舉債的配偶一方負責舉證證明所借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如證據不足,則其配偶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在債權人以夫妻一方為被告起訴的債務糾紛中,對於案涉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按照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認定。如果舉債人的配偶舉證證明所借債務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其不承擔償還責任。
夫妻離婚時如何認定共同債務
9樓:張麗珍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為維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於為共同生活目的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一般來說,作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滿足兩個條件:
一)債務發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二)借款的目的是滿足共同生活或生產經營需要。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債務,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為了滿足共同生產、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對於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雙方離婚,也應當共同清償。
具體情況分為三種:
一)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債務,剩餘財產在雙方之間平等分配。
二)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由法院進行判決。
三)不存在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債務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仍由法院進行判決。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維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與共同生活的目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大體包括以下內容:
1、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撫養贍養義務所負債務,離婚時應當一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2、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夫妻雙方共同經營所負債務以及一方從事經營,其收入主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債務為共同債務。
3、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因分家所分得的債務為共同債務。
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略待,無法共生活而離家出走,出走方為日常生活所需開支及**疾病,撫養子女所欠的債務。
5、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
6、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八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四年;夫妻均舉不出有力的證據,證明為個人財產,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
7、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十年以上,復員、轉業軍人所得復員轉業費。
8、夫妻兩地分居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
夫妻債務應該如何認定,夫妻債務如何處理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 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 使用 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規定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 協議不...
沒有離婚前的債務就算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後也需要共同承擔嗎
沒有離婚前的債務當然算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在離婚之後共同承擔,不能一方去承擔,這樣的行為是不友好的。一 共同債務雙方共有夫妻雙方在沒有離婚時候的債務是屬於雙方的,應該由雙方共同承擔,既然成為了夫妻就應該為共同債務買單。夫妻是利益的共同體,財產共同的享受,但是債務也應該共同的承擔,不能有任何的推卸責任,...
離婚訴訟中,如何處理與法官的關係
法院審理案件是居中裁判 你按照法院 審理的傳票,按時到庭 根據法庭的安排表達自己的意見就可以 不服判決,可以上訴 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審理時向法院提起迴避申請。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四條 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迴避 一 是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