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陳重丞
看你是否旨在這房子了。如果旨在,就別讓他老爸加名字,只用你們小倆口的名字。反正結婚後小家庭裡的錢是混著用的。
小兩口節衣省食把房子供完就是了。這種時候你寫的借據是首期得一半。條件是房產證一定要有你的名字。
不然你男朋友不幫你爭取你就別嫁他算了。隨時這段婚姻還是個大**。
如果你不旨在這房子,那你就不需要籤借條。就算籤也是首期的一半,而且要註明一旦離婚或者你不可以住在這房子,借條立即自動作廢。還有就是等小兩口夠錢後還錢使用一次性還清。
還清之日要立即把房產證改成只有你們小兩口的名字。不然的話就像www57586說的,一旦離婚,你就錢房兩空。
再說一次,如果對方不肯,這段婚姻很可能是個大**。
既然要你出錢,就該有你的名字。他爸只是乙個借錢給你們買房子的角色,房子最後還是由你們小兩口出資。所以房子應該只有你們小兩口的名字。他爸媽只能拿著你們小兩口的借據。
房子這麼大的事情可能你昏了頭。打個比方換個小點的。你向你鄰居借錢10元買一本書,商議好有錢就還。
而且立下借據。那買下的這本書該誰擁有?當然是你自己所有。
最多就是還不了錢把書作為抵債。總不能沒還錢之前就把書也給了他。那你還有還錢的必要嗎?
2樓:科雷拖拉機
我來告訴你吧,借條寫你倆的名字是想你倆個一起還錢,房證寫他爸的名字,是為了有什麼以外你倆離婚了,你要和他分房子,所有的一切都是對他們有利的,其實想處理這事也不難,借條寫兩人名字好了,但房證要寫你男朋友的名字,因為假如你倆離婚了你還可以和他平分財產啊,如寫他父親的名字你就什麼都沒有,還得替他家還錢。
3樓:網友
1.如果借條寫你們倆人的名字,這很好。你要保留好借條。
2.如果實際上是他爸還債,房產證寫他們兩人的名字可以。
但如果就財產分割的角度講,法律只能認定你個人有一半的首付和1/4的婚後房產價值。
男朋友買房寫我名字算我的房產嗎?
4樓:鄭素潔
法律橘戚尺分析:
不屬於。一切仔跡以產權證為準。如果簽訂了房屋贈與協議,房子也完成變更登記,那麼視為贈送,房子屬於女方。
法律依據:圓高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第五條 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你該要求男朋友在房產證上寫上你的名字嗎?
5樓:帥可子
民法即將實施,所以你可以在房屋所有權證。
書上加上你的居住權。
他或他的家人買了這個房子。他愛你。加你的名字。
可以理解的。不加你的名字也沒什麼不好。關鍵是你們是否打算白頭偕老,如果你們打算白頭偕老,加不加你的名字並不重要。
<>想在房產證。
上加名字,無非是想給自己乙個安全感。
和保障感,但感情的問題,保障感不是來自別人和房產證上的名字,而是給自己的,自己有賺錢的能力,有經濟基礎。
和經濟實力,所以房產證上沒有名字有多大關係?畢竟你們在一起是為了未來,不是為了房產證上的名字,不是為了彩禮。
有很多女性朋友,一方面要求男女平等,另一方面又要訂婚禮物和房產。有一點需要明確的是,幸福才是長久的相處之道。否則,即使寫了名字,是為了房地產來維持關係嗎?
你們在一起是為了彩禮嗎?為了什麼?這需要了解。
自己有能力和實際實力,這才是根本,否則,雖然寫了名字,相處得不愉快,別人要退婚,你拿房子的房產來談嗎?有時候人一旦下定決心,就不是為了房產的名字。幸福,有自己的錢,合法,這才是關鍵。
你想強取還是豪奪。婚前財產從法律上講歸購買者所有。因此作為出資方是自然擁有房屋產權的。
你沒有出資自然也就沒有房屋的產權。如果你是賣給他的此埋(雙方有協議)。那則另當別論。
以上就是針對問題做得詳細解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還有什麼問題可以在評論區給我留言,大家可以多多和我評論,如果**有不對的地方,大家也可以多多和我森運螞互動交流,如果悄乎大家喜歡作者,大家也可以關注我哦,您的點贊是對我最大的幫助,謝謝大家了。。
6樓:月季今年不開花
在兩個人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買房槐鉛子時可以各出一半的錢,共同寫上兩人的中明銷名字。但如果是各自原來買的房子,加不加對方的名字應該協商,在雙方同意的前提下我覺賣遊得可以加,這也顯示雙方的誠心。
7樓:溫柔還清馨的小寶貝
我隨口問男友:「能不能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他沉默地玩手機……說實話,我也不是真的想讓他在房產證上加和御我名字,我喚滑巖只是想看他的態讓首度,但他的態度讓我。
8樓:阿威說車
應該要寫上名字不然不公平。
要求男友在房產證加上我的名字,過分麼?
9樓:987房戶網
其實這是個很複雜的價值觀問題。至於房產證加名有保障的要求是否過分在於每個人對於此事的看法不同而有所不同的!
站在你的角度,如果不加上你的名字就會是婚前財產,沒有你的份,覺得沒有保障。但是如果你們夫妻感情好,即使沒有房子你們租房住也要結婚,那麼現在有個不用交房租的房子豈不是更好!兩人共同努力再去買上屬於你們自己的房子,那時即使光寫你自己的名字,只要你老公同意的話就沒問題了,也不用徵求你婆婆的意見了!
站在你婆婆的角度想,你現在太實際,本沒錯,但她會以為你是想不勞而獲,和她兒子的感情並不是真的。還沒結婚就先想著離婚家產怎麼分,是不是?
所以,夫妻感情如何是問題的關鍵。自己掙來的錢才能花的心安理得!
10樓:網友
不過分,但是也不好搞。
換位思考下,單親母親拉扯你老公長大現在結婚全款給你買房,可能是她一生的積蓄,如果你麼你那天過不下去你又要分走一半房產,呵呵,估計她是有這個想法的,所以站在男方角度來說只寫了他媽的名字是情理的,我買了房你們住。
在你的角度來說,我都是你家人了,為什麼買房不能加我的名字,是不是太生分了,在有意的防著我什麼的。
姑娘,給你個建議,如果你堅持要加名字你們倆可能最後結果就是分手,因為這個你男朋友肯定做不到,我發小也是你這個情況,後來兩口子努力自己買了2/3/4套房子都是他老婆的名字,希望能給你啟發吧。
11樓:四川瑞利恆事務所
首先說,我可以理解你的想法和擔心,但是也要從對方的角度去考慮,對方是單親家庭,一套房子可能是他母親一生的積蓄,雖然加上你的名字你是安心了,他母親會是怎樣的心情,如果你能與對方誠心過一輩子,房產你們可以永遠居住,房子的用途也就是用來居住的,況且該房產是對方的個人財產,是否願意新增你的名字,也只能去協商,而不能去強求的,請三思。不要為了這樣的一點小事影響到你們的感情,詳細如果你一定要這樣做,對方會對你的人品打乙個折扣。
12樓:**次元
男友在房產證加上我的名字,如果沒有房子是男友全款買的是有的過分,因為加名字之後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異,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
但如果購房後「準夫妻」並沒有進行婚姻登記,而是分手,那麼「準婚房」仍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也是為雙方的共同債務。但對於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證據顯示父母出資是基於「準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但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父母就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13樓:網友
這是個很矛盾的問題。首先,如果是你主動提出的話,你會讓男方覺得你嫁給他是為了他的財產,或者是不相信他怕他以後離婚什麼云云的。然後就是難度,如果房產證上的名字是他媽媽的,說真的,在中國沒幾個婆婆有那種覺悟在房產證上寫媳婦的名字的。
最後就是就算加上你的名字那也沒多大用處,如果真的離婚的話,你們現在還沒領證,只要男方能夠拿出證據證明這個房子是婚前財產或者買這個房子你沒出過錢,那也不關你的事,當然如果是兩個人供房的話只是首付款沒你的份的話,那到時候分家你還是可以分到貸款的那一部分的錢。我個人覺得呢,你沒必要因為這個問題刁難你男友,你男友也會因為你的刁難夾在你和他母親之間很難受的,而且就算你男友去和他媽說了,那以後你婆婆會怎麼看你。強扭的瓜不甜。
14樓:網友
說不過分的,說要加的,都是對婚姻抱有目的性。
什麼是婚姻?婚姻是二個人在一起,組建乙個小家庭。而讓二個人在一起的,是愛情,感情。
如果說,加乙個名字,就可以讓你們的感情更好,那就說明,在你的心裡,感情是可以用金錢來買的。這樣的感情,並不是真正的感情。在將來,金錢和感情,就會逐漸越來越分得清楚。
這一點,參考結婚十年以上的。
如果你是真心因為感情好和男友結婚,大可以二個人一起努力,一起奮鬥,將來和老公共同買房。就算到時錢少了,以你男友媽的條件,也會幫你們一把。
再說,他媽媽買的房子,名字也是他媽媽的,加你的又能怎麼樣?無非還是婚前財產,你還能強求撤掉他媽媽的戶頭嗎?所以,婚姻,不要衝著金錢去,自己多努力,比什麼都強。
15樓:匿名使用者
他加了你的名字也沒用,這個房子的所有權人是你未來婆婆的。法律依據: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你們自己不能買房?非要啃老?你沒安全感,老人就有安全感了?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你這趁早離婚吧,別害人害己,希望你另擇高就,不要禍害別人。
16樓:認識自己嗎
本來你這個要求也不算太過分,但是看了你的描述和你的語氣,你就非常的過分了,而且非常的無知,這個房子是男方在婚前全款買的,不管是你男朋友的名字還是他媽媽的名字,即使加上你的名字這個房子也永遠不會是你的,跟你一毛錢關係都沒有,先去搞清楚法律規定再說吧,要想真正屬於自己的家,是要靠你們自己去努力創造的,不是加個名字。
17樓:協貸網活寶
房子早晚是你們的,還是看看你們是不是真正奔著結婚過日子去的,加不加你名都不重要。首先是父母買的 加你名也是贈予,別人贈予你房,因為你們不和睦了分一半,情理上說不過去,在想一想,因為不加你名字就對婚姻有懷疑,那你男朋友怎麼想!主要你是嫁給你老公。
婆媳關係家家都要面對,報一顆好兒媳一定能感動"刁難婆婆」同時建議你在瞭解一下婚前財產及父母贈予,相信你會有答案的!
18樓:什麼破名字
首先,姑娘,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是出於安全感的考慮嗎?為何你的安全感要來自於你男朋友媽媽的房子?
先不說法律方面的問題,從情感方面講。
之前奇葩說有這樣的乙個辯題,裡面的人說了一句話,我和你很好,我愛你,所有的的東西我都想分你一半,我的果子我都要分給你一半喝,可是現在,我們兩要結婚了,你連我媽媽的果汁都要分一半你是不是過分了?
你男朋友家是單親家庭,說明房子基本是媽媽乙個人買的,媽媽買了房子,攢了大半輩子的全款,現在兒子結個婚我就要把房子分你一半,你是不是腦子有點糊塗?
結婚之前你擁有什麼?若你也有一套房,我們彼此加上名字這很好,可是你什麼也沒有,你就因為我愛你,所以你要求我去做一門虧本的生意,你能給我的是美貌,是青春,可是這些都會隨時間流逝,可是我的房子不會,我的房子會增值。別說為我生孩子,你不生可以,難道孩子是我乙個人的嗎?
孩子不是叫你媽媽?
從另一方面講,你結婚的時候什麼都沒有,等你有錢了,你想買房,你也不寫他的名字嘛,寫你父母的,寫你孩子的,那就是你自己給自己的安全感,何必去拿結婚算計你男朋友媽媽的財產,那個人和你一點關係都沒有,她沒有義務要把她的果汁分你一半。
我是公尺小粒眾籌。
如何辦理房產證,如何辦理房產證?要準備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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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抵押中 買房
我覺得你的擔心都可以寫在合同中,合同本來就是用來約束很多事情的,或者未發生的事情。各類事情的截點,補償方法等。既然委託了中介,中介是這方面的專家,應該能擬出一份雙方都很有利的公平的合同。只要仔細閱讀中介給的合同,這類問題應該都寫入合同中,白紙黑字的比較好辦,不要等出了事情再問怎麼辦。你交給誰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