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漢古禾光的夢
如果只有兩個人這不涉及非法集資,只有口頭協定不能說明問題,如果我借錢我還怕債主額我店鋪說那是他和我開的,所以必須有證據。如果數額太大,就告他吧。
2樓:手機使用者
不屬於非法集資'按照你們當初的意願是和夥經營'如果受騙了'就要求對方退錢'不退就去法院起訴'可以用當時銀行打款紀錄作為證據'如果你們沒合同'你還可以報警'當然還要看具體情況'僅供參考。
懂法律的朋友們幫幫忙!
3樓:冰城小
1、由乙和丙共同責任;
2、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甲與乙是工程承包關係,而非僱傭關係,各自獨立,甲對於乙受傷沒有法定賠償義務,也沒有實際的過錯,所以,甲對於乙受傷不承擔責任;
3、而丙與乙屬於合夥關係,對於工程實際施工共享利益、共擔風險,乙的受傷不是個人行為,是工作行為,是為了乙和丙的共同利益而為,因此,丙與乙共同承擔乙受傷的損失。
4樓:網友
同意冰城的看法。「把那些活以每平方公尺多少錢的方式交給乙和丙的施工隊幹」屬轉包,工程承包是老百姓的說法,法律上稱為承攬關係,無書面合同不影響事實上的承攬關係。承攬關係,風險自負。
5樓:楊曉平網
如果你們之間前提是承包關係的話,那就得由乙承擔。只有僱傭關係才可有僱主承擔的,除非單位給你們每個人簽有合同。名為承包實際為僱傭。
乙由於是在履行職務中手的傷,所以應當由乙丙共同盈利來支付醫療費等費用!!
6樓:楊德保
你好:甲將工程承包給乙丙,與兩者形成承攬合同關係,雙方沒有互負責任的義務,乙在工作中受傷,恐要自擔責任。
7樓:網友
應該由丙和你自己承擔!具體事宜你最好找位律師!
8樓:飛龍在天有緣
甲、丙均應負責,甲負轉包不當及相當發包方應負的責任,丙負合夥人應負的責任,把這個問題講清楚,可以寫一片**,你認定他們應承擔責任即可,不必講太多的法律知識。
請懂法律的老師來幫忙解決一下------謝謝!
9樓:新疆愛魚者
根據你的情況我大致分3種情況給你解答:
1、如你所擁有的貨車是掛靠某公司的(主要以你行車證的戶主姓名為主),你不需要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2、如果你貨車的行車證戶主是你個人,則你需要在當地的工商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如不辦理,則違反了《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四條的相關規定,依據該辦法第十四條,工商部門可以對你做出行政處罰。
3、好多人認為從事經營活動有什麼試營業期,按照改辦法解釋,只要從事經營活動,就需辦理營業執照,沒有什麼所謂的試營業的說法,無照經營時間的長短,只是違法行為的輕重之分。
10樓:東東瞭解
有貨車 和辦理 工商執照沒關係。 罰款的話 一般是行政處罰。
請教大家乙個法律方面的問題 多謝!
11樓:法邦網專家
不適用行政訴訟法,因為學校不是行政主體只是法人,調解法人與公民的糾紛只適用民事訴訟法。
都胡說八道呢。首先,你要確定這當中的法律關係主體。你要告的學校不是行政機構,甚至不是行政派出機構,所以,肯定不適用行政訴訟法。
我覺得這個罰款應該是勞動法律關係,適用勞動法。不過我不確定。
應當按照人事爭議處理。
應該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中心提起仲裁,因為這屬於勞動關係糾紛。
首先學校是乙個法人主體,而你只是作為勞動者在出賣自己的智力,如果有籤勞動合同,那就應該在勞動法中找。
請教法律問題,請教一個法律問題!
你親戚的行為屬於妨礙公務違法行為,派出所無權決定拘留,只能決定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要5000元是沒有依據的,你可以向當地上級機關舉報。罰款5000塊估計大部份是他們自己的收入了咯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
請教一個法律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 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對擔保物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而在法學理論中,存在2種觀點的爭論 1 當事人可以自行約定抵押期限。法律也沒有禁止。王利民 完全禁止當事人設定抵押期限,認為當事人自由約定的...
請教法律方面的問題,請教一個法律方面的問題
實施犯罪人在已經喪失犯罪能力的情形下,受害者的反擊致其 的,屬防衛過當的範圍。也就是說你已經沒有來自實施犯罪者的威脅的時候依然對實施者進行打擊或傷害而導致他死亡的,應屬防衛過當。防衛過當在界定和量刑構成上有一定的盲區,法官在審判時會聽取多方意見,並且重視比較客觀公正的證據。但通常會從本著保護弱者的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