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中關於工人在工地上死去後,工地主方應該負什么責任

2022-12-05 06:30:08 字數 5234 閱讀 9434

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明確告訴你,勞動法不管你職工死亡的問題,應該按照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規範,關於職工在工地死亡,關鍵是,職工在工地是什麼原因死亡的,應該弄清楚,你的問題很籠統,不好回答,我只能原則上回復你的問題,如果是因為工作傷害死亡,可以按照工傷處理,如果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也可以按照工傷辦理,如果不是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病亡,不能按照工傷辦理的,首先要經過工傷認定,如果認定工傷死亡,應該按照工傷死亡待遇進行賠償,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保險給予賠償,沒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進行賠償,如果沒有認定工傷,只能按照職工病亡待遇進行補償,

2樓:

問題很籠統,這個要看是怎麼死的,若是工地方引起的死亡,那工地方負責,若是自己原因死的,那自己負責!

3樓:天天開心一粒米

工地上至少有兩方,一是業主也就是工地所有人;一是施工方也就是承建工程的公司

一般保險都會要求由施工方買包括第三方保險;但業主擔心有事發生承建方推負責或跑掉,會自己買保險再從施工方工程款中扣除。 理論上講工程公司需要為員工買保險的。

電力勞動法運轉班連續上48小時,員工在下班期間得病死亡,公司應擔負責任嗎

4樓:李華陽律師

依法規定應擔承擔責任。

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 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請律師吧!這裡吐槽沒有卵用。

勞動法對工人在工地突然病死的內容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通過社保部門申請做工傷認定

7樓:闖王行天下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問題。

你所描述的勞動法對工人在工地突然病死的內容:

1,工人在工地突然猝死,應該屬於工傷,建議工人的直系親屬或者工會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向當地的社保部門做工傷認定的申請。依據是《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你的這種情況應該屬於工傷認定申請中的第一條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關於去當地社保部門做工傷認定申請時,需要提交的資料1,勞動合同,工作證,社保繳納記錄,銀行轉賬清單等能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填寫工傷認定申請書,如實填寫受傷的原因,地點,具體的經過等,儘量書寫的具體一點,便於社保部門的工作人員去調查核實;如果你連最基本的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材料都沒有,那就有一點麻煩了,聽你所描述的,勞動者是在工地上上班猝死的,我相信你應該屬於後面這種,應該沒有任何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資料,遇到這種情況,你也不用太著急,去當地的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讓勞動仲裁部門裁決你與該工地存在勞動關係,但是你要儘量多找一些證據(如,找公司的法人,與他通**,並將通話的內容,用手機錄音錄下來,或者去找公司的法人談話,用錄影的形式錄下來,並配上聲音;還有找當時在廠的,看見當事人受傷的工人作證),只有等仲裁委裁決你和該公司存在勞動關係,你才可能拿著這個裁決書去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3,等工傷認定下來以後,在去社保部門指定的醫院做勞動能力鑑定,等鑑定出來級別以後,才能找公司進行索賠。對於你所買描述的工人在工地突然病死,應該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最後,願猝死工人的親屬能節哀,能順利拿到屬於自己應該得到的賠償。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希望能被採納,謝謝?

跟工地無關的人死在工地上工地要付責任嗎

8樓:淮北日月升

看說什麼原因。如果突發急病死亡,沒責任。如果進入施工區被機械等傷害,要負一半責任。

9樓:匿名使用者

跟工地無關的人死在工地上的,工地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的,工地應當在過錯範圍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七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10樓:輕風保健

你們還要負一半責任,誰讓你們監管不利,讓外人進來的。

11樓:

是否承擔民事責任,關鍵在於是否因自己的疏忽或過失造成他人損失。作為工地的管理者,首先要履行安全管理責任,具體說來:

1、是否盡到封閉施工的責任,特別是危險地帶是否有效防護;

2、是否盡到安全提醒的責任,特別是勸阻他人遠離危險;

3、是否盡到救助責任,他人發生危險是否及時救助降低損害。

如果工地方盡到所有的責任完全無責,可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實務中調解機構會本著同情弱者的角度,要求工地管理方支付適當的補償費用。

勞動法對農民工在工地上的意外事故有什麼規定

12樓:

農民工在工地上出現意外事故,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只有等鑑定等級後才能最終確定。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勞動法中關於辭職的規定,勞動法關於辭職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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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關於工作時間,在勞動法中關於工作時間是怎樣規定的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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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你提出的問題,本律師做如下解答 只要你能證明你是在11年6月入職的,就可以主張勞動關係是自那時開始建立。那麼你可以要求公司為你補交11年6月至12年4月的五險。另外你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自11年7月至籤合同之日的前一日的雙倍工資。可以要求補交,通過當地勞動監察支隊投訴 單位未在你入職一個月內簽訂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