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勞動法關於誤餐費,請問,勞動法中是否對誤餐補貼對企業做出強制規定?

2022-02-24 08:25:24 字數 1840 閱讀 9582

1樓:我愛保險網

就餐費這個名詞在勞動法中不存在,是一個企業行為,如招工宣傳說的包吃包住。

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

一些效益好的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但要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

2樓:匿名使用者

就餐費屬於公司的福利,時候發放由公司決定,**的法律法規對此沒有做出規定。據我所知來伊份門店的營業員是沒有工作餐的。

3樓:哈里魔術師

這個並無規定,如果單位發放此部分費用,視同工資的一部分。

4樓:王成武律師

按照雙方簽訂的用工合同約定。如果沒有約定,你只能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5樓:水果和沙拉

對工作8小時以上的職工,工作餐或者誤餐補助,是用人單位自主權。

勞動法沒有規定工作餐和誤餐補助,是否給予職工工作餐或者誤餐補助,是用人單位的福利待遇,屬於用人單位用工自主權。按照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福利待遇規定辦理。

但是,對實行標準工時制的職工,一天工作八小時以上的時間應當按照延長工作時間支付加班費;實行綜合工時制的,綜合計算週期內,超過按每週40小時計算的總工作時間的部分,也應當按延長工作時間支付加班費。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請問,勞動法中是否對誤餐補貼對企業做出強制規定?

6樓:

你真是的。以後有這樣的情況,先打**請示領導,是報銷的票,還是報銪住宿票。如果都不報,以後就別晚上回來,選好車次,白天到家,那怕在外多住幾天。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沒有規定。

你說的耽誤吃午飯和晚班下班,只要不超過勞動合同規定的時間,公司都沒有問題。。

如果超出了工作時間,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

8樓:無心

你所說的部份全是公司福利部份,在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公司不給都是合法的。

9樓:天人合一

沒有,對此問題由你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但是法律有規定員工每天工作不超過八小時,超過的要支付加班費,每個地方還有最低工資標準,這些都是強制性規定,公司不得違反。

10樓:法律專家張恩龍

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沒有相關的規定,但是如果你外出辦理業務的時間超過了每天八個小時,可以要求公司額外支付你加班費,,如果沒有超出公司沒有任何責任,午餐補貼之類的那只是公司的福利罷了,晚上這麼晚下班肯定要支付你加班費用,計程車費這個公司沒有責任報銷,不是強制性的規定。

關於勞動法,關於勞動法

1全部1 只要你還沒有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就是應該有基本工資保障的2 公司經常拖欠工資,這屬於勞動法上的法定事由,你可以主動提出辭職,毋須提前一個月的時間也毋須繳納違約金 還可以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要求討回拖欠工資。還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拖欠行為 3 公司辭退你,按照勞動法首先要提前一個月的時間...

關於新勞動法下辭職的問題,新勞動法 辭職

1 你把提前30天通知的合法辭職和違約金這兩個問題混到一起了。2 不論勞動法還是勞動合同法,都明確規定員工有辭職自由,只要提前30天通知即可,無需任何理由就可以合法解除勞動合同。3 但這種合法只體現在解除勞動合同的效果上,企業不能要求你回去上班。但並不能否定這依然是一種違約行為,既然是違約,就仍然要...

急急急 關於勞動法裡的合同問題,關於新勞動法的問題 急急急!!!!

這裡基本參考的是 勞動合同法 勞動法 請看相關法律條文,對這個問題都有規定 勞動合同法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注意沒提要籤合同,新法明確意義用工了就是建立了勞動合同只是沒簽書面合同 現在來說馬某的工資,我說句題外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