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鷺江釣翁
1、員工生病需要休息,應該有當地醫院的證明,只要有醫院出具的休息證明,公司不可以不讓員工病休。
2、記件工資的員工做多少得多少,按月工資的員工歇班不記工資,但月工資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法定節日加班,應當付3倍工資。
4、如果沒有做到上面3點,你可以通過當地的勞動保障局投訴公司。
2樓:淘氣菲
以我的經驗,第一條:如果員工真的生病了,你不批他的假會有這樣的後果(顯得公司上司很沒有人情味,使員工感到厭惡,而且帶病上班只會出不良品)
第二條:這要看公司工資計算方式,如果計時的話,不工作應該是沒有工資,如果是拿月薪的話,就應該給全額工資.
第三條:如果法定節假日正好休息日,如果那天加班,應該有當天工資的3倍,如果不加班,那天應該按正常出勤計算.
以上只是個人見解,僅作參考,如果要準備的回答,最好查詢一下勞動法或工資條例.
3樓:勢潔玉
1.這要根據情況,每個公司都應該會有這類的制度。職工病了要求請假,一般的公司都得批。
2.這根本不合理。
3.如果不安排順延休息,那就應該給予一定的補償。這也不合理。
4樓:
照我說 什麼都在於書面的規章制度
如果他寫的不夠明確 那就要用法律來解決
如果公司寫的明明白白
你進入這家公司就要聽人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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