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我的工資,我與公司有簽定一年的合同合同到期按合同正常交接工作,但公司以各種原因拖欠我的工資

2022-07-27 10:15:19 字數 5463 閱讀 4751

1樓:

按照程式辦.不行的話就向勞動部門舉報.

根據新的勞動合同法,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區的勞動監察投訴公司拖欠工資,或者直接向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如果不知道地址的話,打12333勞動保障諮詢**詢問。

3樓:任若蘭

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補發工資!

合同到期,跟老闆說結算工資,下週不來上班了,老闆說要等招到人交接後才能走,不然不給工資! 5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既然有勞動合同,那就應該按合同辦,老闆如果想留你幾天那也要你的同意,否則就是違約,你就應該去勞動保障部門搞他違約,按違約責任處理。

5樓:李米

做一個員工要有責任心!!再怎麼樣也要等到老闆招人招到了後,再走吧!!

6樓:懷德閣

有兩種辦法,一種是等老闆招到人後,你再走.但這種辦法只能乾等,也不知老闆有沒有去招人.還有一種就是你自己想辦法找人來代替你,或者你自己去勞務市場聯絡.

當然,最絕的辦法,既然合同已到期.你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請投訴!最後祝你如願領到你的工資.

7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這樣做.你辭職要提前上交.公司有權利要求你等新人來了你再走

8樓:

合同到期前一個月老闆如果沒有拿續簽合同給你,那麼,你就可以直接走人,不給錢,你就跟他說,去勞動局告他。

我在該公司工作了3個半月後離職,但公司拖欠我2000元工資一年時間還未發,也沒簽訂勞動合同和購買社會保險

9樓:匿名使用者

很遺憾的告訴你,拖欠一年時間都未發放的情況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時效性已經失去,無法再次提出仲裁要求,或者直接訴訟法院,嘗試訴訟要求更為妥當。

請問大家關於老闆拖欠員工工資的問題: 我在一個公司工作一年半左右了,但是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以前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訂立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之後,每個月以雙倍工資進行賠償。但是要注意證據的收集以便舉證。

11樓:匿名使用者

欠四天工資而已,如果是我,寧可把要這4天錢的精力用來掙更多的錢~!

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告,理由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你要有理由說明你曾經是**的員工~!

他當初註冊時有法定代表人,至於法院受理不受理那要看你告他的目的是什麼了?

12樓:山野閒居一散人

找當地的勞動保障主管部門,但你要有在那裡工作的證明。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不是工資多少的問題,而是你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表現。

1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

完全可以要求補償

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金社保等

具體的操作可以面談

縱橫法律網-湖北成和誠律師事務所-詹定東律師

6月30號合同到期,但6月29號公司與我簽訂終止合同,因工作交接需要我工作到7月8號。

15樓: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合同,公司應當支付:

1.按照你2008.1.1後的該公司工齡支付你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2.如有約定或者地方性規定,單位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你,應當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3.單位要求你工作交接而繼續工作你也同意的,單位應當支付你合同到期後交接期內的正常工資。實際上合同到期後單位不續簽合同的,你沒有繼續留下來交接工作的義務。88

16樓:匿名使用者

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提前給你通知的。工作交接應該屬於這段時間。我覺著你可以和公司協商一下

17樓:瑾蕾花開

代通知金和工資是兩碼子事情。不管你的代通知金是怎麼處理的,工資公司是肯定要給的。這個是不容置疑的。

具體工資怎麼算,你可以再和公司協商。因為他沒有提前通知你,也沒有提前招人和你交接工作。所以,關於超出去日子的工資可以和他們協商決定多少。

但是肯定要付給你是肯定的

我跟公司簽了一年的合同,合同到期公司加了工資,但是不想幹現在的工

18樓:班丘凡靈

如果勞動者是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

一、勞動者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只有第1種情況有補償: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同時在快遞單上註明解除勞動合同通知,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9樓:匿名使用者

期滿超過1個月,公司應該支付2倍工資。

合同到期後,繼續上班的話公司該給我多少的工資?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繼續在公司做 被視為按以前合同繼續履行 工資按原合同中的工資標準支付

21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到期,如果不續簽,公司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如果不是的話,你現在上班公司要正常支付你報酬,如果公司突然通知你不上班,你有權要求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2樓:千帆之外

合同到期是否續簽,公司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你,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一般應支付對應時間的代通知金,即如提前10天通知,那麼支付20天工資的代通知金,完全沒有提前,則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如果到期不續簽讓你走人的,公司還應按你的工作年限(從2023年開始算,進公司時間晚於2023年的,從進公司時起算),支付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到期不續簽你繼續工作,公司又接受的,公司應按原有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月不籤書面合同的,你可以自第二個月起主張雙倍工資。

你現在最好靜觀其變,如果主動走人則無法要求公司付經濟補償金。

我和公司簽定了1年的勞動合同,合同還沒到期但是我想辭職,公司不批准並且這個月的工資也沒發給我!求幫助

23樓:深圳張勇律師

你可以提出離職,要求結清你工作期間的全部工資,你工作期間的工資你可以要回,扣錢是不合法的。公司應在你離職後3天內結清工資。

24樓:宋醫峰律師

辭職應提前通知公司,工資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5樓:

最為違約方,公司這麼做合理,但如果在決絕過程中對你造成其他傷害如侮辱性語言,另當別論

26樓:鍾日神

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這是《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的。但必須提前30天提交辭職報告。如果公司不批准,沒關係。

你可以在提交辭職報告起30天后離開公司。工資應照發,如果單位不履行的話,就提交書面證據到勞動仲裁申訴。在這裡,特別提醒的是,辭職報告要以書面形式郵寄到單位,這樣做比較主動,勝訴的可能性也比較大。

辭職後公司拖欠我工資,但公司是在深圳南山區,我工作地點是在寶安區請問去哪個勞動局告他

1 最簡單的方法是 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2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3 上述兩種方法相對要快一些,...

你好 我想問一下,公司拖欠我月的工資。我準備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合同還沒到期,我可以要求什麼補償

您參考 如下法條 主張經濟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

關於拖欠工資的事情,有關公司拖欠工資的事情

老闆拖欠工資,先找老闆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不服仲裁裁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做人要厚道 當然先禮後兵 先好好給他們講 講明他不給工資你就到勞動局告他們 如果還是不給就告他們 回答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