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 關於房產 分割的新舊解釋的適用性問題

2022-07-01 05:25:16 字數 5330 閱讀 6137

1樓:清逸草堂堂主

我感覺樓主沒有看清楚解釋本身。「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這個說的是在領證之前就以個人財產買了房產,只是婚後共同還貸款。

而你說的情況「新解釋出來之前就領-了證,然後貸-款買了房(男方出首付)」——你這裡最關鍵的是「領證(結婚證)」在先,然後才買的房——所以這種情況肯定是共同財產了(除非你倆有特別約定!)。

如果你也是在解釋出來前先買的房;然後再領取結婚證,那麼還是算個人的財產,因為這個解釋第19條:本解釋施行後,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關司法解釋與本解釋相牴觸的,以本解釋為準。本解釋自2023年8月13日起施行。

可是樓主的情況顯然是,在結婚證領取後才買的房,那就沒辦法算夫妻一方的了!!

2樓:王之敏

您好:1 該解釋,是用於離婚事件。如果你現在提出離婚訴訟,使用新的司法解釋;如果不離婚,該法是對不離婚者,不適用,也就是沒有現實意義。

2 法不溯往,是一個法律原則。

3樓:揚州胡延斌律師

你講的情形不管是解釋三出臺前還是出臺後,婚後購房都是夫妻共同財產,與解釋三無關聯。

新婚姻法對房屋分割怎麼規定

4樓:低調額低調額

1、新婚姻法,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此時,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於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2、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係儲存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係,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3、新婚姻法,雙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4、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購買房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此時,對於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也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財產不予分割。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房產分割計算公式:

1、婚前購房雙方(包含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落在一人名下。如果在同居期間,那法院基本會按共同生活期間、以結婚後共同使用為目的,作為共同共有處理,通常不作為按份共有處理。

2、如果不是同居期間購房,按共同財產處理還是按借款或贈與處理,不確定,法官會綜合購房背景、出資數額,尤其是公平角度來判定,沒有統一定論。

3、雙方出資,落在二人名下不考慮出資情況,一概平分。

4、一方出資,落在對方一人名下通常是出資方不具備購房條件的,才以對方名義購房,按共同共有處理。如果沒有特殊情形,多會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按登記方個人財產處理。

5、一方出資,落在自己名下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的,給對方補償款即可。

6、婚後購房一方父母出資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如果是全部房款或者是全部首付款,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適用解釋三。共同還貸的部分,核算後給對方一半的補償。

7、如果是部分首付款,那適用解釋二,視為對雙方的贈與。

8、一方父母出資的,房子在對方或雙方名下;對雙方贈與,共同共有。

9、雙方父母出資的,房子在出資方子女一人名下的;雙方父母共同支付了首付款,由子女還貸的,按解釋二,共同共有,這樣更公平,依據明確;

10、雙方父母出全資的,按份共有。

5樓:思居科技房證通

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

4、婚前買房婚後還貸,屬購買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按照比例進行補償;

5、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於父母,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6、婚後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

6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分割規定與房屋性質、購買方式、所處性狀有緊密關係。比如:婚後父母部分出資購房的認定、婚前借款買房婚後共同償還的處理、有婚意的婚前購房、一套住房處理、成本價購買公房的分割、經濟適用房或兩限房的分割、標準價購買公房的分割、約定服務條件房產的分割、小產權房的分割、公房承租權的處理、優惠購房權性質與折算等等。

比如,夫妻一方婚前對外借款支付全款購買房屋,房屋登記於付款方名下,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借款,離婚分割財產時,可參考《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予以處理: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所以建議你將問題描述得更具體充分些。

7樓:珂珂

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十一條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十二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購置房屋,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8樓:jean張律師

情形很多,能寫部數萬字**。

9樓:玉兒女王

婚前財產,對方分割不了。

10樓:愛穿拖鞋

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在沒有特殊情況和約定的情況下,一般是均分。關鍵還是對夫妻存續期間所獲得財產的認定。

根據婚姻法以下條文的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新婚姻法關於離婚後房產分割如何規定的問題

11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沒有凌駕於家庭之上而制定,是指分離出家庭財產後剩餘的共同財產部分,這一套房子你們就是說是借他父母的錢買的,也和他父母有關係,原因就是你們兩口子必須得為家庭發展做貢獻,你們的家庭包括著他父母,另一方面履行贍養義務包括給老人提供住房,因此你先不要說房產是夫妻共同的。你想得到多少錢直接明說,用不著拐彎抹角瞎折騰房子,數額超過支付能力,說了也是白說

12樓:八三老人

如果房產登記在你們二人名下,一般情形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平均分割。

13樓:諮詢電商

這要看購買時間,婚前簽訂購房合同、支付首付,則房產屬於婚前財產,如果貸款,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共同財產。

如果是婚後購買,不管寫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14樓:幸福小饅頭

現在的社會呀!怎麼總是會想到離婚那一步呢?

2023年新婚姻法關於房產是怎麼分割的

15樓:婚婚魚水

這個得看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由兩個人協商分割

4g不是就不能分割的。

在新舊《婚姻法》中,關於財產分割的部分的同異?

16樓:戚廣利

新舊《婚姻法》中對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沒有什麼具體變化,只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全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對房屋分割有了明確的規定: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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